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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月之:上海租界历经百年,不是殖民地却好似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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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月之:上海租界历经百年,不是殖民地却好似殖民地

从1845年到1945年,上海的十里洋场整整存在了一个世纪之久。“全国23个租界加起来,乘以1.5,才能等于上海两个租界(法租界和英美租界)的面积。”

上海法租界警察局。

欧洲风格的建筑,纵横交错的马路,一到晚上就流光溢彩,车水马龙。这里是外滩,也是1843年到1945年的上海租界之一。它见证了一百年里的人来人往,也承载了近代历史的风雨变迁。作家茅盾在《健美》一文中这样形容上海租界——“我们这十里洋场实在不过是畸形的殖民地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上海租界真的是殖民地吗?日前,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熊月之在大隐书局的一场讲座上给出了否定答案:租界绝不是殖民地。

 “租界的性质不应该是帝国主义国家想怎样就怎样,它是多种原因错综复杂影响的结果。”熊月之强调。他认为,租界是按一定租金把一块地方租给外国人居住经商,而不是割让这块地方,例如,上海租界的租金是每亩地每年一千五百文,交租时间在中国农历12月15日之前,这也意味着租界的主权还是属于中国的。

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熊月之。

法租界人少且穷,传教士多规划好

1843年,中英两国签订《虎门条约》,将广州、上海等五个口岸开放通商。两年后,上海有了第一个租界——英租界,也就是今天的外滩。1848年,美国传教士文惠廉来沪提出设立美租界的请求,最后征得政府口头同意,在1863年9月21号与英租界合并,成立了英美租界。1849年,政府在靠近当时上海县城的地方划了一块法租界。熊月之说,与英美租界不同的是,法租界的人很少,商业也不兴旺,传教士却很多。在传教的同时,他们也带来了更多的法国文化。

在租地方式和管理方式上,法租界也与英美租界不同。法租界采用的是“官租”,即中国政府将租界内所有土地租与外国政府,再由外国政府将该地段分租给该国侨商;英美租界则实行“民租”,让外商跟老百姓自己去谈,谈定以后,双方签约到政府机关盖章成效。在法租界,法国领事是法租界的最高长官,决定租界内大事;英美租界则设有选举、投票机制,管理方式也比法租界民主。

熊月之说,法租界的特点之一是“整体性”,在考虑整体市政设施的同时也体现了共和的特色。在外滩,你可以看到道路弯弯曲曲,但在法租界,道路被规划得很好,包括区域内不同类型的建筑,例如工厂、住宅等,也都错落有致。

1899年,英美租界改名为国际公共租界,面积扩展到33503亩(22平方千米):东至周家嘴(今平凉路军工路转角处),西达静安寺,整个租界划分为中、北、东、西4个区。范围的扩大也加深了租界对上海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影响。

上海租界地图。

在全国26个租界中,上海的英租界设立最早,上海的三个(后来变成两个)租界的总面积也是最大的。“全国23个租界加起来,乘以1.5,才能等于上海两个租界的面积。”熊月之这样形容1899年后的上海租界的“大”。另外,他认为,上海的租界制度在中国为首创,为后来其他租界制度的设立提供了范本,但“每个租界都有自己的特点”。

华人如买房或交租也可住在租界内

熊月之还强调,百年来,上海租界的管理虽受人诟病,却一直保持着“自治”、“法治”的特点。按照规定,上海租界的财政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用在租界里,并要求管理机构每年公布所有收支。英美租界(国际公共租界)通过租地人会议(后改为纳税人会议)选举出全部董事。投票权并非人人都有:1863年12月30日,租地人会议决议,租界内凡拥有经估定地价为1000两或不满1000两的租地人,均享有一份投票权;土地估价值每增加1000两,增加一份投票权,同时规定,凡缴纳房屋租金超过500两者,亦可获得一份投票权。

上海租界内部实行法治,每一项都有很详细的规定。英国就把四个司法系统搬到了国际公共租界。其中,熊月之认为最奇葩的是领事公堂,一个专门针对上海工部局,行政法庭等中国政府机构的法庭。如果租界里的外国人对中国政府不满意,就可以告他们。在领事公堂里,帝国主义国家没有专门的适用法律,只是领事们一起商量案子该怎么判。从1882年到1943年,案件结果有双方和解的,也有原告败诉的,多数还是以中国政府败诉结案。

在居住方面,一开始上海租界实行“华洋分处”政策,中国人不能在内居住,后来的“小刀会起义”改变了这一情况。1853年8月,刘丽川、潘启亮带领小刀会在上海发动起义,并迅速占领了上海县城。17个月后,1855年2月,小刀会被镇压,起义失败,上海县城的人口也由35万减少到了仅4万。其他人都到哪去了?相当一部分人逃进了租界,租界人口急剧增加,卫生、管理等诸多问题显现。彼时,上海政府已经无力再顾忌这事,便只能由租界自己决定。1854年,拥有投票权的英租界的商人们投票决定让中国人住在租界内,前提是华人得交租或者买房,一直延续到上海租界被收回。

上海租界。

租界不是殖民地,但具殖民色彩

根据熊月之的说法,上海租界虽然不是殖民地,却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殖民地色彩重,以致后来中国政府都没有办法进行管理,最突出的一点是中国巡捕不能进入租界抓人,这一情况从从晚清一直持续到民国。另外,从1860年代开始,在中外战争或者外国与外国发生战争的时候,上海租界始终保持中立,例如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1904年的日俄战争等,甚至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这也使得租界成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

不许允许军队通过这一事实也体现了上海租界的殖民地特点,无论是中国军队还是其他国家军队,只要通过,便要缴械。在抗战期间,四行仓库孤军经过租界,就被缴械了。

熊月之以“奇葩”二字来形容上海租界的交还。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日本人为了向中国示好,把其占领的上海租界都还给了汪精卫伪政府。交还后,伪政府把租界里很多西方人命名的道路改成中国地名,如西藏中路等。但是,直到1945年日本侵略战争结束,上海租界才真正回到中国人手里。“从法律上看,自1845年到1943年,上海租界存活了98年;但实际上,它恰好存在了100年,即从1845年到1945年,整整一个世纪。”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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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月之:上海租界历经百年,不是殖民地却好似殖民地

从1845年到1945年,上海的十里洋场整整存在了一个世纪之久。“全国23个租界加起来,乘以1.5,才能等于上海两个租界(法租界和英美租界)的面积。”

上海法租界警察局。

欧洲风格的建筑,纵横交错的马路,一到晚上就流光溢彩,车水马龙。这里是外滩,也是1843年到1945年的上海租界之一。它见证了一百年里的人来人往,也承载了近代历史的风雨变迁。作家茅盾在《健美》一文中这样形容上海租界——“我们这十里洋场实在不过是畸形的殖民地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上海租界真的是殖民地吗?日前,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熊月之在大隐书局的一场讲座上给出了否定答案:租界绝不是殖民地。

 “租界的性质不应该是帝国主义国家想怎样就怎样,它是多种原因错综复杂影响的结果。”熊月之强调。他认为,租界是按一定租金把一块地方租给外国人居住经商,而不是割让这块地方,例如,上海租界的租金是每亩地每年一千五百文,交租时间在中国农历12月15日之前,这也意味着租界的主权还是属于中国的。

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熊月之。

法租界人少且穷,传教士多规划好

1843年,中英两国签订《虎门条约》,将广州、上海等五个口岸开放通商。两年后,上海有了第一个租界——英租界,也就是今天的外滩。1848年,美国传教士文惠廉来沪提出设立美租界的请求,最后征得政府口头同意,在1863年9月21号与英租界合并,成立了英美租界。1849年,政府在靠近当时上海县城的地方划了一块法租界。熊月之说,与英美租界不同的是,法租界的人很少,商业也不兴旺,传教士却很多。在传教的同时,他们也带来了更多的法国文化。

在租地方式和管理方式上,法租界也与英美租界不同。法租界采用的是“官租”,即中国政府将租界内所有土地租与外国政府,再由外国政府将该地段分租给该国侨商;英美租界则实行“民租”,让外商跟老百姓自己去谈,谈定以后,双方签约到政府机关盖章成效。在法租界,法国领事是法租界的最高长官,决定租界内大事;英美租界则设有选举、投票机制,管理方式也比法租界民主。

熊月之说,法租界的特点之一是“整体性”,在考虑整体市政设施的同时也体现了共和的特色。在外滩,你可以看到道路弯弯曲曲,但在法租界,道路被规划得很好,包括区域内不同类型的建筑,例如工厂、住宅等,也都错落有致。

1899年,英美租界改名为国际公共租界,面积扩展到33503亩(22平方千米):东至周家嘴(今平凉路军工路转角处),西达静安寺,整个租界划分为中、北、东、西4个区。范围的扩大也加深了租界对上海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影响。

上海租界地图。

在全国26个租界中,上海的英租界设立最早,上海的三个(后来变成两个)租界的总面积也是最大的。“全国23个租界加起来,乘以1.5,才能等于上海两个租界的面积。”熊月之这样形容1899年后的上海租界的“大”。另外,他认为,上海的租界制度在中国为首创,为后来其他租界制度的设立提供了范本,但“每个租界都有自己的特点”。

华人如买房或交租也可住在租界内

熊月之还强调,百年来,上海租界的管理虽受人诟病,却一直保持着“自治”、“法治”的特点。按照规定,上海租界的财政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用在租界里,并要求管理机构每年公布所有收支。英美租界(国际公共租界)通过租地人会议(后改为纳税人会议)选举出全部董事。投票权并非人人都有:1863年12月30日,租地人会议决议,租界内凡拥有经估定地价为1000两或不满1000两的租地人,均享有一份投票权;土地估价值每增加1000两,增加一份投票权,同时规定,凡缴纳房屋租金超过500两者,亦可获得一份投票权。

上海租界内部实行法治,每一项都有很详细的规定。英国就把四个司法系统搬到了国际公共租界。其中,熊月之认为最奇葩的是领事公堂,一个专门针对上海工部局,行政法庭等中国政府机构的法庭。如果租界里的外国人对中国政府不满意,就可以告他们。在领事公堂里,帝国主义国家没有专门的适用法律,只是领事们一起商量案子该怎么判。从1882年到1943年,案件结果有双方和解的,也有原告败诉的,多数还是以中国政府败诉结案。

在居住方面,一开始上海租界实行“华洋分处”政策,中国人不能在内居住,后来的“小刀会起义”改变了这一情况。1853年8月,刘丽川、潘启亮带领小刀会在上海发动起义,并迅速占领了上海县城。17个月后,1855年2月,小刀会被镇压,起义失败,上海县城的人口也由35万减少到了仅4万。其他人都到哪去了?相当一部分人逃进了租界,租界人口急剧增加,卫生、管理等诸多问题显现。彼时,上海政府已经无力再顾忌这事,便只能由租界自己决定。1854年,拥有投票权的英租界的商人们投票决定让中国人住在租界内,前提是华人得交租或者买房,一直延续到上海租界被收回。

上海租界。

租界不是殖民地,但具殖民色彩

根据熊月之的说法,上海租界虽然不是殖民地,却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殖民地色彩重,以致后来中国政府都没有办法进行管理,最突出的一点是中国巡捕不能进入租界抓人,这一情况从从晚清一直持续到民国。另外,从1860年代开始,在中外战争或者外国与外国发生战争的时候,上海租界始终保持中立,例如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1904年的日俄战争等,甚至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这也使得租界成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

不许允许军队通过这一事实也体现了上海租界的殖民地特点,无论是中国军队还是其他国家军队,只要通过,便要缴械。在抗战期间,四行仓库孤军经过租界,就被缴械了。

熊月之以“奇葩”二字来形容上海租界的交还。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日本人为了向中国示好,把其占领的上海租界都还给了汪精卫伪政府。交还后,伪政府把租界里很多西方人命名的道路改成中国地名,如西藏中路等。但是,直到1945年日本侵略战争结束,上海租界才真正回到中国人手里。“从法律上看,自1845年到1943年,上海租界存活了98年;但实际上,它恰好存在了100年,即从1845年到1945年,整整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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