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放宽市区落户条件,租赁落户社保缴纳从2年降至1年

宁波市政府官网10月14日公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并探索户籍准入年限累计认同,将于10月27日起施行。在居住(就业)落户方面,新政策主要有三方面调整: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在奉化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在社保缴纳满1年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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