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又没发工资!
大学同学小蔡在一家食品电商公司上班,去年公司因业务经理搞小动作,导致经营出现问题,客户流失严重,经济有些困难。开始老板认为启用新的业务团队会不一样,加上新资本注入,所以会变好,那时工资是拖欠十天半月的才发。今年形势更不好,工资拖欠一两个月才发。本来正常每个月15号发工资,6月底才把4月份的工资发了,眼瞅着7月份要过完了,工资没有踪影。小蔡找我诉苦:“每个月要还房贷,经济上实在撑不住了,打算离职。”
问题是,拖欠的工资能要回来吗?如果以公司不及时发放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赔偿吗?
仔仔细考虑了一下小蔡的情况,我觉得有必要从五个方面说一下:
一小蔡在原来的公司工作4年了,和BOSS也是有深厚的感情了,如果说只待了一年半载那也就生无可恋吧,现在这种情况,他是真心想走还是说暂时的困难不好挺过去?小蔡有没有想过自己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了多少力量?
二小蔡需要考虑一下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取舍。小蔡所在的是个三线城市,电商类的企业圈子也就这么大,本地的HR圈也是挺小的。和公司通过仲裁或官司会拿到自己的工资等利益,那么再之后的跳槽呢?下一个公司的HR从规避劳动风险的角度,不管从什么途径了解到这个情况,还会愿意录用小蔡吗?
三有些企业遇到仲裁情况,会与个人沟通协商,那在调解的过程中,小蔡有没有考虑协商的底线?拿多少?要不要经济补偿?企业给到什么程度你接受?如果协商不成,最后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如果小蔡主动辞职,在辞职原因中写了“个人原因”之类的,工资是可以争取到的,但补偿就非常困难了。用人单位给我们写辞职原因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自己如实写就可以,比方说“工资拖欠”什么的,另外保管好劳动合同原件、银行发工资的流水、工资条等证据,企业是不容易逃脱支付责任的。
五最后讲一下劳动法。之所以放到最后,是考虑了上述四个方面。
首先 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接触劳动合同的。这在劳动法当中是可以被支持的。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参照条文:《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因为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故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参照法律条文:《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可要求公司补足未发工资,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可以具体参照《劳动法》四十七条。
参照条文:《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 单位未按期足额支付经济报酬,则应获得经济赔偿,同时,如果公司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外,同样也将获得相应经济赔偿。
参照条文:《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实施步骤
1.收集可以证明和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所有资料: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入职表、离职表、工资条等等。
2.到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去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以内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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