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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考试作弊案涉及超两千人,作弊考生是否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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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考试作弊案涉及超两千人,作弊考生是否触犯法律?

“实践中大部分案件对考生从轻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图源:图虫

记者|陈振芳

近日,一起波及9省16市的考试作弊案一审公开宣判。

事情起源于2021年5月,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正式开考前,相关试题发生泄露,并在网上被传播、贩卖。27人参与作案,作弊考生达一百二十余人,考前试题和答案在网络扩散超2000人。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1万元;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4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审理查明,去年5月底,上述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西安某民办高校考点负责人的身份,偷拍其中三门考试试题,以45万元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党某某。

随后,被告人党某某分别以60万元、12万元价格,将试题、答案分别出售给被告人方某某、郭某某。被告人方某某组织被告人张某甲等10人,将购买的试题作出答案并进行编辑,将试题答案层层销售给下线被告人张某乙、邢某某等10人;被告人李某某以18万价格购买试题后,层层销售给被告人印某某、邢某某等5人。

最终,试卷答案几经转手,超2000考生涉及这起作弊案,江苏宿迁网安支队抽调60余名警力奔赴多省实施抓捕。

12月27日,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副教授、兰迪律所刑辩律师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此次团伙作案范围大,涉及考生2000多人,影响恶劣,多人的违法所得均超三十万,远超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在三到七年的量刑期间判处刑罚。”

近年来,考试作弊案中频现培训班的身影。据《检察日报》报道,这起作弊案中,有培训班利用从事考试资质培训业务为幌子,参与组织此次二建作弊,业务火爆。

“以培训班业务为幌子,组织考试作弊的培训机构,同样可能涉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三种罪名。”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

在这类集体作弊案中,作弊考生是否触犯法律?

叶竹盛指出,此次案件中,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将撤销作弊考生的注册,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还会对相关考生处以罚款的措施。

至于作弊考生是否会入刑,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开考前收买考试试题和答案的,则触犯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理论上应当定罪。实践中大部分案件对考生从轻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考生在开考后作弊,由于试卷已开封,不属于国家秘密,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只处罚组织者,不处罚被组织者,此时考生不入刑。”叶竹盛解释。

近年来,国家级考试作弊案频频发生。

2022年12月5日,据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消息,泸州市破获特大跨省组织考试作弊案件,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作弊考生20余名,查获扣押冻结赃款近1000万元。

2021年3月,苏某宗、苏某亮、王某云三人谋划组织考生以作弊的方式通过2021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17年7月,翁其能唆使王学军利用参与考试命题的便利,获取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考试的试题、答案。该案借由封闭式小班培训进行舞弊。该案已经最高院典型案例。

“应当改进考试组织方式,避免试卷流转环节出现漏洞。考生和机构也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冒着法律风险,铤而走险。”叶竹盛进一步建议,目前刑法规定较为严厉,除了基本上不处罚作弊考生外,对于获取试卷、组织作弊的犯罪人,刑法处罚较为适当。可以考虑对国家重要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予以入刑。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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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考试作弊案涉及超两千人,作弊考生是否触犯法律?

“实践中大部分案件对考生从轻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图源:图虫

记者|陈振芳

近日,一起波及9省16市的考试作弊案一审公开宣判。

事情起源于2021年5月,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正式开考前,相关试题发生泄露,并在网上被传播、贩卖。27人参与作案,作弊考生达一百二十余人,考前试题和答案在网络扩散超2000人。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1万元;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4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审理查明,去年5月底,上述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西安某民办高校考点负责人的身份,偷拍其中三门考试试题,以45万元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党某某。

随后,被告人党某某分别以60万元、12万元价格,将试题、答案分别出售给被告人方某某、郭某某。被告人方某某组织被告人张某甲等10人,将购买的试题作出答案并进行编辑,将试题答案层层销售给下线被告人张某乙、邢某某等10人;被告人李某某以18万价格购买试题后,层层销售给被告人印某某、邢某某等5人。

最终,试卷答案几经转手,超2000考生涉及这起作弊案,江苏宿迁网安支队抽调60余名警力奔赴多省实施抓捕。

12月27日,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副教授、兰迪律所刑辩律师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此次团伙作案范围大,涉及考生2000多人,影响恶劣,多人的违法所得均超三十万,远超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在三到七年的量刑期间判处刑罚。”

近年来,考试作弊案中频现培训班的身影。据《检察日报》报道,这起作弊案中,有培训班利用从事考试资质培训业务为幌子,参与组织此次二建作弊,业务火爆。

“以培训班业务为幌子,组织考试作弊的培训机构,同样可能涉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三种罪名。”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

在这类集体作弊案中,作弊考生是否触犯法律?

叶竹盛指出,此次案件中,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将撤销作弊考生的注册,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还会对相关考生处以罚款的措施。

至于作弊考生是否会入刑,叶竹盛告诉界面教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开考前收买考试试题和答案的,则触犯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理论上应当定罪。实践中大部分案件对考生从轻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考生在开考后作弊,由于试卷已开封,不属于国家秘密,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只处罚组织者,不处罚被组织者,此时考生不入刑。”叶竹盛解释。

近年来,国家级考试作弊案频频发生。

2022年12月5日,据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消息,泸州市破获特大跨省组织考试作弊案件,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作弊考生20余名,查获扣押冻结赃款近1000万元。

2021年3月,苏某宗、苏某亮、王某云三人谋划组织考生以作弊的方式通过2021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17年7月,翁其能唆使王学军利用参与考试命题的便利,获取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考试的试题、答案。该案借由封闭式小班培训进行舞弊。该案已经最高院典型案例。

“应当改进考试组织方式,避免试卷流转环节出现漏洞。考生和机构也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冒着法律风险,铤而走险。”叶竹盛进一步建议,目前刑法规定较为严厉,除了基本上不处罚作弊考生外,对于获取试卷、组织作弊的犯罪人,刑法处罚较为适当。可以考虑对国家重要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予以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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