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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帮助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为何还要引入做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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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帮助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为何还要引入做市商?

两者的盈利模式不尽相同,做市商只有通过买卖企业股票赚取差价,而主办券商除此之外,还可获得挂牌企业的佣金。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中,为了增强挂牌企业资产流动性,为规范证券公司在新三板从事相关业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监管层陆续出台了以下细则:

2013年2月,出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

2014年06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2014年10月,又出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

其中,提到了2个重要的机构名词,一个是主办券商,另一个是做市商。这也是在新三板中非常容易被大家混淆的概念,他们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今天,金牌顾问就为大家作以解读。

一、首先来说说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主办券商的简称,是指取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1.资格认证

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成为主办券商。 

未经备案的证券公司不得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

2.基本职责

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新三板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不得通过持续督导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业务范围

主办券商可在新三板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推荐业务、经纪业务、做市业务,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4.与挂牌企业的关系

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5.督导内容

应履行的督导职责:

(1)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3)开展挂牌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进行整改;

(4)建立与挂牌公司日常联系机制,对挂牌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挂牌公司重大事项,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配合做好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除了以上督导职责,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中,共罗列了24条督导内容,贯穿挂牌企业在新三板的整个运作周期资本运作的方方面面细节。

6.期限

主办券商应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公司挂牌之日起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可以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1)主办券商不再从事推荐业务;

(2)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3)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情形(3)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应有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应事前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换句话说,一家挂牌公司只能对应一家主办券商,可以更换,但需要上报。

二、再来看看做市商

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新三板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1.资格认证

根据《做市业务管理规定》,凡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已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已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等条件的证券公司,均可申请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

2.业务范围

可在新三板从事做市业务,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联系与区别

查阅相关细则,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主办券商的业务范围包含了做市商的业务范围,也就是说主办券商业务包含了做市商主要的做市业务以外,还有推荐业务、经纪业务等。

第二,两者进场要求不同,由于主办券商的业务范围更广,并有相当大的督导挂牌企业的职责,所以,主办券商的准入条件更为全面和严格。

第三,从期限来看,主办券商从企业申请挂牌开始,贯穿始终,而做市商仅仅是在交易过程中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第四,从数量上来说,一家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只有一家,可以更换,而做市商至少要有两家。

两者的盈利模式不尽相同,做市商只有通过买卖企业股票赚取差价,而主办券商除此之外,还可获得挂牌企业的佣金。

总之,主办券商相对于做市商,所扮演的角色更丰富,能力范围更大,而做市商的作用主要集中于挂牌企业做市业务上,引入做市商也是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避免主办券商进行价格垄断,更有利于新三板的市场化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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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帮助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为何还要引入做市商?

两者的盈利模式不尽相同,做市商只有通过买卖企业股票赚取差价,而主办券商除此之外,还可获得挂牌企业的佣金。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中,为了增强挂牌企业资产流动性,为规范证券公司在新三板从事相关业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监管层陆续出台了以下细则:

2013年2月,出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

2014年06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2014年10月,又出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

其中,提到了2个重要的机构名词,一个是主办券商,另一个是做市商。这也是在新三板中非常容易被大家混淆的概念,他们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今天,金牌顾问就为大家作以解读。

一、首先来说说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主办券商的简称,是指取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1.资格认证

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成为主办券商。 

未经备案的证券公司不得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

2.基本职责

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新三板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不得通过持续督导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业务范围

主办券商可在新三板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推荐业务、经纪业务、做市业务,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4.与挂牌企业的关系

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5.督导内容

应履行的督导职责:

(1)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3)开展挂牌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进行整改;

(4)建立与挂牌公司日常联系机制,对挂牌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挂牌公司重大事项,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配合做好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除了以上督导职责,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中,共罗列了24条督导内容,贯穿挂牌企业在新三板的整个运作周期资本运作的方方面面细节。

6.期限

主办券商应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公司挂牌之日起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可以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1)主办券商不再从事推荐业务;

(2)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3)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情形(3)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应有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应事前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换句话说,一家挂牌公司只能对应一家主办券商,可以更换,但需要上报。

二、再来看看做市商

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新三板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1.资格认证

根据《做市业务管理规定》,凡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已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已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等条件的证券公司,均可申请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

2.业务范围

可在新三板从事做市业务,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联系与区别

查阅相关细则,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主办券商的业务范围包含了做市商的业务范围,也就是说主办券商业务包含了做市商主要的做市业务以外,还有推荐业务、经纪业务等。

第二,两者进场要求不同,由于主办券商的业务范围更广,并有相当大的督导挂牌企业的职责,所以,主办券商的准入条件更为全面和严格。

第三,从期限来看,主办券商从企业申请挂牌开始,贯穿始终,而做市商仅仅是在交易过程中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第四,从数量上来说,一家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只有一家,可以更换,而做市商至少要有两家。

两者的盈利模式不尽相同,做市商只有通过买卖企业股票赚取差价,而主办券商除此之外,还可获得挂牌企业的佣金。

总之,主办券商相对于做市商,所扮演的角色更丰富,能力范围更大,而做市商的作用主要集中于挂牌企业做市业务上,引入做市商也是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避免主办券商进行价格垄断,更有利于新三板的市场化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