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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照顾性质加分该取消吗?热议背后反映了这些问题 | 教育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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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照顾性质加分该取消吗?热议背后反映了这些问题 | 教育洞察

适时取消一些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是为了推进教育公平、考试公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近日,一则有关“杭州中考加分政策要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家长关注。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期答复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袁小强代表《关于修正杭州市中考加分政策的建议》称:学生家长对少数民族学生、港澳籍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外籍华人的子女等几类考生的加分意见比较集中,中考加分政策确需抓紧调整完善;杭州市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规范少数民族、港澳台学生等人员的申报条件。

据浙江省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取消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对象调整为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在当地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对象调整为初中就读期间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学生;港澳籍学生加分调整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

中考加分主要包括奖励性质加分与照顾性质加分。近年来,国内调整、规范中考加分的基本原则是,取消奖励性质加分,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压减照顾性质加分,取消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只保留社会公众认为有必要保留的少数加分项目。

取消奖励性质加分,是为了遏制加分教育与加分造假,引导学生家长摆脱功利,重视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培养;从严执行照顾性质加分政策,是防止不合理的照顾加分,破坏考试公平。

2016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适时取消一些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是为了推进教育公平、考试公平。

国内中考的照顾性质加分项目一度颇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部门利益,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设立中考加分项目,有地方曾设立在某部门连续工作二十年人员子女加分项目;二是补偿教育公平,考虑到部分学生群体受教育条件薄弱,或学习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而进行一定的照顾。

对于前一类加分项目,要全面清理,对于后一类加分项目,要根据教育环境的变化,调整补偿教育公平的办法,重视给每个学生平等的教育过程体验。

在中考中设立少数民族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照顾性质加分,其初衷就是为了“补偿公平”,由于这些学生接受的教育资源比较薄弱,或因学习环境变化、语言因素等和其他学生有一定差距,因此应进行一定的“补偿”。

而随着国内整体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均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在城市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以及教育国际化程度提高,语言因素对学生的学习影响减弱。

因此,作为“补偿”意义的照顾性质加分,就不再有原来的“补偿”价值,反而会引发新的问题,如个别学生通过“改身份”获得加分,破坏教育公平,还有人认为某些照顾性质加分为“特权加分”。

中考加分项目调整,由于涉及每个考生的切实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因此,不能只由教育行政单方面决定。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那些得到家长和社会公众认可、确实有必要根据身份进行“补偿”“照顾”的要保留,而没有必要再进行补偿、照顾的则应该坚定的取消。

浙江将少数民族加分对象确定为少数民族乡(镇)、村的少数民族学生,且在当地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考虑到这些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相对薄弱,还有补偿的必要。而明确保留到2026年,则为推进这些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均衡划定了时间节点。

在不按学生的身份实施加分政策后,中国对教育不发达地区、薄弱地区的学生,推出了专项招生计划。如2012年,面向当时的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实施了专项招生计划,在这些地区中的学生受教育环境一样,因此不分民族,获得的补偿机会一致。这也体现了重视教育过程公平的理念。如果每个受教育者接受的教育过程是平等的,那么,也就无需再进行补偿。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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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照顾性质加分该取消吗?热议背后反映了这些问题 | 教育洞察

适时取消一些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是为了推进教育公平、考试公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近日,一则有关“杭州中考加分政策要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家长关注。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期答复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袁小强代表《关于修正杭州市中考加分政策的建议》称:学生家长对少数民族学生、港澳籍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外籍华人的子女等几类考生的加分意见比较集中,中考加分政策确需抓紧调整完善;杭州市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规范少数民族、港澳台学生等人员的申报条件。

据浙江省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取消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对象调整为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在当地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对象调整为初中就读期间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学生;港澳籍学生加分调整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

中考加分主要包括奖励性质加分与照顾性质加分。近年来,国内调整、规范中考加分的基本原则是,取消奖励性质加分,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压减照顾性质加分,取消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只保留社会公众认为有必要保留的少数加分项目。

取消奖励性质加分,是为了遏制加分教育与加分造假,引导学生家长摆脱功利,重视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培养;从严执行照顾性质加分政策,是防止不合理的照顾加分,破坏考试公平。

2016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适时取消一些没有必要再存在的照顾性质加分,是为了推进教育公平、考试公平。

国内中考的照顾性质加分项目一度颇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部门利益,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设立中考加分项目,有地方曾设立在某部门连续工作二十年人员子女加分项目;二是补偿教育公平,考虑到部分学生群体受教育条件薄弱,或学习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而进行一定的照顾。

对于前一类加分项目,要全面清理,对于后一类加分项目,要根据教育环境的变化,调整补偿教育公平的办法,重视给每个学生平等的教育过程体验。

在中考中设立少数民族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照顾性质加分,其初衷就是为了“补偿公平”,由于这些学生接受的教育资源比较薄弱,或因学习环境变化、语言因素等和其他学生有一定差距,因此应进行一定的“补偿”。

而随着国内整体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均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在城市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以及教育国际化程度提高,语言因素对学生的学习影响减弱。

因此,作为“补偿”意义的照顾性质加分,就不再有原来的“补偿”价值,反而会引发新的问题,如个别学生通过“改身份”获得加分,破坏教育公平,还有人认为某些照顾性质加分为“特权加分”。

中考加分项目调整,由于涉及每个考生的切实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因此,不能只由教育行政单方面决定。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那些得到家长和社会公众认可、确实有必要根据身份进行“补偿”“照顾”的要保留,而没有必要再进行补偿、照顾的则应该坚定的取消。

浙江将少数民族加分对象确定为少数民族乡(镇)、村的少数民族学生,且在当地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考虑到这些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相对薄弱,还有补偿的必要。而明确保留到2026年,则为推进这些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均衡划定了时间节点。

在不按学生的身份实施加分政策后,中国对教育不发达地区、薄弱地区的学生,推出了专项招生计划。如2012年,面向当时的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实施了专项招生计划,在这些地区中的学生受教育环境一样,因此不分民族,获得的补偿机会一致。这也体现了重视教育过程公平的理念。如果每个受教育者接受的教育过程是平等的,那么,也就无需再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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