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限购新政:本市户籍买二手房需要审查户口簿

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合肥市不动产权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合肥市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一些细化的规定。限购令后,本市户籍买二手房需要审查户口簿,而实际操作中对二手房以纳税时间为准的规定有所放松,只要有限购前签订的网签合同和定金转账记录可以继续缴税过户。

其中,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供合肥市房产局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

户籍资料的审核则针对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存量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审查和核验本市区居民户口簿或本市区户籍证明材料。

审核的时间节点为,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此次限购令中,明确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不过,实际中,不少人买卖二手房,没有及时网签备案,仅签订了纸质合同交付定金的情况大有人在。

对此,合肥市相关部门表示,如果能够提供10月2日前的网签合同及定金转账记录,还可以缴税过户,不受限购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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