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4月23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了10张罚单,剑指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2.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李凡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吴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田娅娟、安满涛、肖文礼、黄鹤、王汐、蔡卫浩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焦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圳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7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凡、吴舰处以警告并罚款13万元,对田娅娟处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对焦健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安满涛、肖文礼处以警告并罚款2.5万元,对黄鹤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对王汐、蔡卫浩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4月21日,泰康养老发布公告称,泰康保险集团拟向泰康养老10亿元,增资后泰康养老注册资本将由50亿元变更为60亿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泰康保险集团持有的泰康养老股份将由98.8%变更为99.0%,泰康资产的持股比例由1.2%变更为1.0%。
同年1月20日,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被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处罚款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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