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7月18日公布对深圳安信隆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远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向深圳风信云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二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来源:界面新闻
深圳证监局7月18日公布对深圳安信隆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远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向深圳风信云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二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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