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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中的自由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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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中的自由与秩序

传统家族让子女牺牲自我来维护长辈的权威或集体利益,结果导致家族本身的不可持续。

有论者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秩序。但是历史上的伟人们既为自由而奋斗、不惜杀身成仁,也为秩序而斗争、不惜玉石俱焚。自由与秩序是矛盾的么?或许是,但自由与秩序也是统一的。上至宫廷,下至庶民,既不能完全没有自由,也不能完全没有秩序,那么在家族企业中,这种比例应该如何分配才适度呢?

笔者认为,著名学者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就为此种谜团指明了方向。这位被誉为“20世纪最杰出之一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思想家”认为,自由就是“一个人不受制于另外一个或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性状态”,自由的意义在于“一个人自行决定什么样的需要和谁的需要在他看来更重要”。但是哈耶克始终认为自由是和个人责任密不可分的,个人责任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命运负责,不承担个人责任也就意味着丧失自由。哈耶克在论证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时认为,虽然所有人都享有尽可能多的自由,但也不能否认强制的必要性。尽管后者是一种罪恶,它将人类彻底当做实现目的的工具,然而若强制以众所周知的规则为依据,它就会有助于个人追求自己的目标。和个人自由的实现,这样就需要国家和政府来实施强制的功能。但是,如果不对国家和政府的作用给予限制,个人的自由又会受到伤害,也就是说他把国家看作是“ 必要的恶 ”。

当自由与秩序失衡时

让我们将《权力的游戏》中各大家族的具体实践作为案例来观察上述逻辑的合理性。坦格利安家族的先祖“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其家族徽章是黑底红色的独身三头喷火龙,其族语是“血火同源”(Blood and fire),在这部巨著的主线剧情开始之前被其他古老贵族推翻,只剩下了一对兄妹,但不论是哥哥还是妹妹都梦寐以求重新君临维斯特洛。可以说这对兄妹在没有任何长辈的束缚之下,仍然坚持了家族荣耀。但是哥哥的理念只是单纯地利用妹妹的婚姻来获得军队,认为这样就可以轻松复辟。可以说哥哥的行为没有任何道义作为支撑,反而贪婪且疯狂。而妹妹在意识到自己才是继承了坦格利安家族特殊能力的那个人之后,在继承责任的巨大感召力之下,不断在政治实践中成长,从而发展成最令人期待的一股势力。

兰尼斯特家族的封地是凯岩城,族徽是绯红地上的金色咆吼猛狮,族语为“听我怒吼”(hear me roar)。此外,还有一句非正式的格言:“兰尼斯特有债必还。”通过本专栏前几期的介绍,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家族在泰温时期的自由与秩序比例是失调的,秩序远大于自由,孩子们均为家族而感到荣耀,但是在传承方面却遇到了巨大挑战。瑟曦因为秩序丧失了恋爱自由,因此她与同族其他男人行苟且之事来发泄;小恶魔在爱情沦陷的同时更因自己身材的原因而成为七大王国的笑话,但是他自己依靠博学和头脑成为这个家族中平衡自由和责任最为适度的后代;这个家族的壮年一代中只有詹姆是相对最为守规矩的人,但却无意继承凯岩城领主之位。至于第三代,则刚好验证了绝对自由和绝对秩序的弊端。例如千古一帝乔佛里则出现了“过度自由”的情况,而他的弟弟托曼自由成长在秩序之中,性格懦弱而不逾矩,面临压力时竟弃天下、家族于不顾,而自杀身亡。

南境守护者提利尔家族统辖河湾地,封地是高庭。在七大王国中,提利尔是个崇尚骑士精神的家族,家族族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箴言为:生生不息(growing strong)。提利尔家族的构成是一位女王,聪明而睿智,其子比较平庸,第三代有兄妹二人。兄长洛拉斯是个优秀的骑士,但却是个同性恋,对后代延续毫无责任感。妹妹胸有大志,也有一定的城府,如果是男性的话,会成为比较优秀的接班人。应该说提利尔家族的自由压过了秩序,尤其是在第三代接班人的培养问题上,给予了洛拉斯过于宽松的环境,他虽然继承了骑士精神,但却对自己长子的身份缺乏深刻理解,放弃了责任的自由是非常可怕的。

史塔克家族城堡为北境首府临冬城,族徽是白色雪原上的一只银灰色冰原狼,族语为“凛冬将至”(Winter is coming)。史塔克家族的责任感明显更强,也更循规蹈矩,是彻底的秩序维护者。奈德因此而送命,长子罗柏步其后尘,其实连雪诺也是如此,而长女珊莎在不断经历了宫廷的尔虞我诈之后才从“傻白甜”变得更有心机和城府。

由以上四大家族,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只有自由与秩序处于恰到好处时,家族延续才会变得更加顺利,或者说家族才能延续得更稳定、更长久。

“无为而治”与“各任其自为”的利弊

与按照西方历史逻辑写成的故事相近,在中国历史上群体秩序与个人自由也存在类似的状态。在3世纪,古代中国经历了一场全面的变动:在政治上,统一了400年的汉帝国开始分裂;在经济上,各地方豪族大姓竞相发展大庄园,贫富越来越趋向两极化;在社会上,世袭的贵族阶层开始形成,下面有“客”、“门生”、“义附”各类的人依附在贵族的庇护之下,国家和法律 ——如赋、役—— 已经很难直接约束他们;在文化方面,与大一统帝国相维系的儒教信仰也开始动摇。

“士”在这一大变动中取得了新的地位。战国“游士”经过汉代三四百年的发展已变为“士大夫”,他们定居 各地 ,和亲戚 、族人发生了密切关系(即地缘和血缘双重关系),东汉常见的“豪族 ”、“ 大族 ”、“ 士族 ”等名称 ,便是明证 。“ 士 ”作为一个群体自觉为社 会精英 ,以“ 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 ”,所谓门第制 度就由此产生 。这种“ 士 ”的个体自觉 ,即发现自 己具有独立精神与自由意志,并且充分发挥个性,表现内心的真实感受。他们不仅在思想上转向老庄理论,而且扩张到精神领域的一切方面,文学、音乐、山水欣赏都成了内心自由的投射对象。甚至书法上行书与草书的流行也作为一种自我表现的方式而盛行。

史学界对此有一个共识,汉末至南北朝最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争论就是群体秩序与个体自由之争。西晋王朝代表世家大族执政,解决了政治方面的冲突,使士的群体在司马氏政权下取得其所需要的政治秩序,即君主“无为而治”而门第则“各任其自为”。但个体自由的问题却仍未解决,东晋至南朝的社会持续受到个体自由(如任性和惰性)的冲击。古代中国的治理其实也可以看做一个大家族的治理,魏晋南北朝所面临的问题与今天家族企业面临的问题本质上也并无二致。

综上,笔者认为上述自由与秩序的逻辑非常适用于家族企业。传统家族让子女牺牲自我来维护长辈的权威或集体利益,结果导致家族本身的不可持续。这一点在上述中西方家族中一再发生,而在哈耶克的自由主义逻辑之下,我们把自由看作是个人自由发展,不为长辈过多束缚,即如果家族掌门人能够尊重每个后代的人格并且不干预其发展方向,使其能够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同时,我们把自由主义中的普世价值和秩序看作是家族制度的天然合法性,尤其是关于家族关系的维护以及家族荣耀的延续,意即子孙后代天然接受家族传承的伦理关系,以家族历史为荣,由此在一定程度上自觉约束其行为并承担家族重任。这一点就好比《权力的游戏》中的龙女和小恶魔,这或许就是健康家族永葆基业长青的秘方了。

(本文详见于《家族企业》杂志11月号,版权归《家族企业》杂志所有。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经本刊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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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族让子女牺牲自我来维护长辈的权威或集体利益,结果导致家族本身的不可持续。

有论者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秩序。但是历史上的伟人们既为自由而奋斗、不惜杀身成仁,也为秩序而斗争、不惜玉石俱焚。自由与秩序是矛盾的么?或许是,但自由与秩序也是统一的。上至宫廷,下至庶民,既不能完全没有自由,也不能完全没有秩序,那么在家族企业中,这种比例应该如何分配才适度呢?

笔者认为,著名学者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就为此种谜团指明了方向。这位被誉为“20世纪最杰出之一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思想家”认为,自由就是“一个人不受制于另外一个或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性状态”,自由的意义在于“一个人自行决定什么样的需要和谁的需要在他看来更重要”。但是哈耶克始终认为自由是和个人责任密不可分的,个人责任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命运负责,不承担个人责任也就意味着丧失自由。哈耶克在论证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时认为,虽然所有人都享有尽可能多的自由,但也不能否认强制的必要性。尽管后者是一种罪恶,它将人类彻底当做实现目的的工具,然而若强制以众所周知的规则为依据,它就会有助于个人追求自己的目标。和个人自由的实现,这样就需要国家和政府来实施强制的功能。但是,如果不对国家和政府的作用给予限制,个人的自由又会受到伤害,也就是说他把国家看作是“ 必要的恶 ”。

当自由与秩序失衡时

让我们将《权力的游戏》中各大家族的具体实践作为案例来观察上述逻辑的合理性。坦格利安家族的先祖“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其家族徽章是黑底红色的独身三头喷火龙,其族语是“血火同源”(Blood and fire),在这部巨著的主线剧情开始之前被其他古老贵族推翻,只剩下了一对兄妹,但不论是哥哥还是妹妹都梦寐以求重新君临维斯特洛。可以说这对兄妹在没有任何长辈的束缚之下,仍然坚持了家族荣耀。但是哥哥的理念只是单纯地利用妹妹的婚姻来获得军队,认为这样就可以轻松复辟。可以说哥哥的行为没有任何道义作为支撑,反而贪婪且疯狂。而妹妹在意识到自己才是继承了坦格利安家族特殊能力的那个人之后,在继承责任的巨大感召力之下,不断在政治实践中成长,从而发展成最令人期待的一股势力。

兰尼斯特家族的封地是凯岩城,族徽是绯红地上的金色咆吼猛狮,族语为“听我怒吼”(hear me roar)。此外,还有一句非正式的格言:“兰尼斯特有债必还。”通过本专栏前几期的介绍,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家族在泰温时期的自由与秩序比例是失调的,秩序远大于自由,孩子们均为家族而感到荣耀,但是在传承方面却遇到了巨大挑战。瑟曦因为秩序丧失了恋爱自由,因此她与同族其他男人行苟且之事来发泄;小恶魔在爱情沦陷的同时更因自己身材的原因而成为七大王国的笑话,但是他自己依靠博学和头脑成为这个家族中平衡自由和责任最为适度的后代;这个家族的壮年一代中只有詹姆是相对最为守规矩的人,但却无意继承凯岩城领主之位。至于第三代,则刚好验证了绝对自由和绝对秩序的弊端。例如千古一帝乔佛里则出现了“过度自由”的情况,而他的弟弟托曼自由成长在秩序之中,性格懦弱而不逾矩,面临压力时竟弃天下、家族于不顾,而自杀身亡。

南境守护者提利尔家族统辖河湾地,封地是高庭。在七大王国中,提利尔是个崇尚骑士精神的家族,家族族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箴言为:生生不息(growing strong)。提利尔家族的构成是一位女王,聪明而睿智,其子比较平庸,第三代有兄妹二人。兄长洛拉斯是个优秀的骑士,但却是个同性恋,对后代延续毫无责任感。妹妹胸有大志,也有一定的城府,如果是男性的话,会成为比较优秀的接班人。应该说提利尔家族的自由压过了秩序,尤其是在第三代接班人的培养问题上,给予了洛拉斯过于宽松的环境,他虽然继承了骑士精神,但却对自己长子的身份缺乏深刻理解,放弃了责任的自由是非常可怕的。

史塔克家族城堡为北境首府临冬城,族徽是白色雪原上的一只银灰色冰原狼,族语为“凛冬将至”(Winter is coming)。史塔克家族的责任感明显更强,也更循规蹈矩,是彻底的秩序维护者。奈德因此而送命,长子罗柏步其后尘,其实连雪诺也是如此,而长女珊莎在不断经历了宫廷的尔虞我诈之后才从“傻白甜”变得更有心机和城府。

由以上四大家族,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只有自由与秩序处于恰到好处时,家族延续才会变得更加顺利,或者说家族才能延续得更稳定、更长久。

“无为而治”与“各任其自为”的利弊

与按照西方历史逻辑写成的故事相近,在中国历史上群体秩序与个人自由也存在类似的状态。在3世纪,古代中国经历了一场全面的变动:在政治上,统一了400年的汉帝国开始分裂;在经济上,各地方豪族大姓竞相发展大庄园,贫富越来越趋向两极化;在社会上,世袭的贵族阶层开始形成,下面有“客”、“门生”、“义附”各类的人依附在贵族的庇护之下,国家和法律 ——如赋、役—— 已经很难直接约束他们;在文化方面,与大一统帝国相维系的儒教信仰也开始动摇。

“士”在这一大变动中取得了新的地位。战国“游士”经过汉代三四百年的发展已变为“士大夫”,他们定居 各地 ,和亲戚 、族人发生了密切关系(即地缘和血缘双重关系),东汉常见的“豪族 ”、“ 大族 ”、“ 士族 ”等名称 ,便是明证 。“ 士 ”作为一个群体自觉为社 会精英 ,以“ 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 ”,所谓门第制 度就由此产生 。这种“ 士 ”的个体自觉 ,即发现自 己具有独立精神与自由意志,并且充分发挥个性,表现内心的真实感受。他们不仅在思想上转向老庄理论,而且扩张到精神领域的一切方面,文学、音乐、山水欣赏都成了内心自由的投射对象。甚至书法上行书与草书的流行也作为一种自我表现的方式而盛行。

史学界对此有一个共识,汉末至南北朝最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争论就是群体秩序与个体自由之争。西晋王朝代表世家大族执政,解决了政治方面的冲突,使士的群体在司马氏政权下取得其所需要的政治秩序,即君主“无为而治”而门第则“各任其自为”。但个体自由的问题却仍未解决,东晋至南朝的社会持续受到个体自由(如任性和惰性)的冲击。古代中国的治理其实也可以看做一个大家族的治理,魏晋南北朝所面临的问题与今天家族企业面临的问题本质上也并无二致。

综上,笔者认为上述自由与秩序的逻辑非常适用于家族企业。传统家族让子女牺牲自我来维护长辈的权威或集体利益,结果导致家族本身的不可持续。这一点在上述中西方家族中一再发生,而在哈耶克的自由主义逻辑之下,我们把自由看作是个人自由发展,不为长辈过多束缚,即如果家族掌门人能够尊重每个后代的人格并且不干预其发展方向,使其能够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同时,我们把自由主义中的普世价值和秩序看作是家族制度的天然合法性,尤其是关于家族关系的维护以及家族荣耀的延续,意即子孙后代天然接受家族传承的伦理关系,以家族历史为荣,由此在一定程度上自觉约束其行为并承担家族重任。这一点就好比《权力的游戏》中的龙女和小恶魔,这或许就是健康家族永葆基业长青的秘方了。

(本文详见于《家族企业》杂志11月号,版权归《家族企业》杂志所有。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经本刊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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