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9月26日独家报道的福建龙岩市刘根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引起当地政府部门关注后,于11月24日在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迎来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人称,检方对刘根东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的侦查将继续进行,不排除今后另行提起公诉的可能性。
受害人代理律师之一的王才亮11月27日向界面新闻表示,“6月30日第一次开庭时,所有被害人都没有被通知开庭,可能会导致本案事实无法查清。在界面新闻报道后,第二次庭审被害人才得到通知参加庭审。”
对于11月24日的庭审,王才亮仍疑惑,根据阅卷情形,作为刘根东案的重要当事人刘伟光和其他涉案人员为何仍没有作为嫌疑人、被告人被移送审判。
一位受害人对界面新闻称,刘根东刘伟光父子皆涉嫌犯罪,却只抓父亲刘根东,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并呼吁龙岩市司法机关对刘伟光采取强制措施。
“刘根东的辩护律师称刘还有6亿多元的资产足以偿还债务,我们要求司法机关公布他的资产清单,立即赔偿给受害人。”这位受害人还透露。
公诉人在庭审时称,尽管检方仅以刘根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检方对刘根东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的侦查将继续进行,不排除今后另行提起公诉的可能性。
对此,王才亮当庭提议,“希望法院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然后再行提起公诉。”
庭审最后,王才亮表达了3点代理意见。他表示基本赞成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公诉词中指控被告人刘根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意见,但认为刘根东以及辩护人关于是亲友之间、单位内部借贷关系的辩护意见既不符合事实,也是对法律的误读。
他认为,检方不应仅起诉刘根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项犯罪的实施还有刘根东的儿子刘伟光和财务人员苏丽丽参加,属于共同犯罪。庭审质证的证据看,刘根东还犯有诈骗和非法转贷罪,应该追诉。
王才亮还指出,刘根东归案后没有认罪悔罪,也没有积极退赃,致使自2014年4月起,一部分受害人先后到龙岩市政府和下属的各级相关部门信访,影响极坏,应予从重处罚。
由于第二次庭审仍然未审判刘伟光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几十名受害者于11月25日继续前往龙岩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
新罗区政法委和公检法等部门领导当场答应,将在一个月之内回复信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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