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关联借款等事项,ST金运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ST金运8月11日公告,公司8月10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借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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