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浙商银行公告,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除外)利率实施批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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