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日出东方高管焦青太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日出东方12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焦青太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的配偶孙克美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9日买入18.87万股,成交金额70.55万元,2024年11月7日卖出4.94万股,成交金额32.21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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