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央企子公司的干部管理办法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央企子公司的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聘用、轮岗、后备人员选拔、培养、考核的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作者:荆泽峰

D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是一家1994年成立的大型水电有限公司,在完成云南某水电站(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后,主要负责该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电站现场设有生产管理基地,是某央企的控股子公司。

在2012年,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和部署,D公司组织开展了内控体系优化工作。在本次内控体系的优化过程中,D公司同时也完成了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体系的梳理,本案例呈现的是D公司的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聘用、轮岗、后备人员选拔、培养、考核的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为公司及各部门参与相关员工管理的实施依据,是中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应共同遵守的规范性要求;

2.2 本办法仅适用于D公司。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办发〔2009〕35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XX集团(2010)45号《关于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意见》。

4.术语

中层干部指本公司部门正副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等,其中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兼任。

5.职责

5.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层干部及中层干部后备人才人选审批;

5.2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中层干部聘任、轮岗、考核、晋升等事项,对中层干部后备人才进行统一评测和选拔,对各部门后备人才的培养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5.3 党群工作部应按公司纪检及工会职责要求负责本标准的执行监督与配合实施;

5.4 中层干部应在本制度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其他中层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中层干部管理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管理团队。中层干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和聘免;二是中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三是中层干部的考核与岗位调整;四是中层干部的谈话与汇报。

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聘免

6.1 中层干部聘任的基本要求

6.1.1 中层干部的选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6.1.2 中层干部聘任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和管理;

6.1.3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标准:正职岗位,男,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职岗位,男,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一般不超过42周岁;

6.1.4 党内干部选拔任用应符合《党章》有关规定。

6.2 中层干部的聘任程序

6.2.1 新聘任的中层副职岗位原则上应在中层干部后备队伍中选拔产生,并实行竞聘任用制;新聘任的中层正职岗位应在已任用的中层干部中选拔产生,且副职及以上岗位任职期限不低于2年,实行竞聘及调配任用制。

6.2.2 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为:

6.2.2.1 人力资源部编制拟公开招聘中层干部的岗位清单,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告,并约定报名时间;

6.2.2.2 有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写岗位竞聘报告,发送至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6.2.2.3 总经理及各高层也可提名员工参与竞聘,被提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聘报告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6.2.2.4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竞聘报告进行整理,并组织高层领导及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召开岗位竞聘会议,由竞聘人宣读竞聘报告并对竞聘人进行提问;

6.2.2.5 竞聘会后,由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审小组意见,出具各竞聘人综合评价,给出候选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

6.2.2.6 总经理给出审批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各竞聘人竞聘结果,并将候选人进行任前公式;

6.2.2.7 公示一周后,若无投诉或其他意义,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聘任工作。

6.2.3 中层干部岗位聘用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

6.2.3.1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及岗位晋升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试用职务;

6.2.3.2 试用期待遇:试用期间岗位薪点工资按所任职务上岗对应薪点降一薪执行,但不低于原岗位薪点。试用期计入中层干部管理任职时间;

6.2.3.3 中层干部在试用期间,行使任职岗位职权,履行任职岗位义务,承担任职岗位责任。

6.3 中层干部的任期管理

6.3.1 聘任制的中层干部每届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但对于即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个任期的,不再作为续聘人选提名。

6.3.2 中层干部超过聘任年龄(男55岁,女52岁)的原则上聘为专家顾问,也可自愿参加公司其他岗位的竞聘与双选;

6.3.3 专家顾问岗位原则上为原部门服务,由所在部门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也可安排为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同级服务;

6.3.4 聘任专家顾问待遇:岗位工资、岗位补贴第一年按照原岗位90%执行,第二年以后按原岗位80%执行,其它待遇按原岗位执行;

6.3.5 中层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退休,不得随意延长退休时间;

7.中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

中层干部的培训管理要求与员工培训管理要求整体保持一致,详细参见公司《培训管理规定》。

7.1 中层干部的考核和岗位变动

7.1.1 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详细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7.1.2 中层干部的岗位晋升、降级、免职与辞职

7.1.2.1 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及年度职代会民主测评结果是中层干部岗位晋升、降级、免职与辞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年度考核排名在前三名者或民主测评排名前三者,遇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

7.1.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晋升:

年度考核有诫免谈话者。

近2年内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当年生产经营或管理指标未完成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除外)。

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相应机关机构查处的。

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

7.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及降级:

年度考核为称职(C)及民主测评不称职占30%,基本称职占50%,但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

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D)及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由主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并降1薪点一个考核年度;

7.1.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受到上级责任追究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不能按约定完成生产经营或公司管理指标,并给公司带来重大影响的,以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后两位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相关单位追究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考核为不称职(E)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D)的,给予免职;拒绝岗位交流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7.1.2.5 降级未降职期间,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标准不变。

7.1.2.6 中层干部在岗期间如有辞职,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经公司研究批准后生效。

7.2 中层干部的岗位交流

7.2.1 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原则:交流必须坚持有利于发挥工作潜能和工作需要的原则,以促使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做到优势互补,发挥中层管理人员的整体技能,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7.2.2 中层干部岗位交流范围:公司所辖中层管理人员。

7.2.3 有下列情形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交流:

7.2.3.1 政治业务素质较高,有培养前途,需通过交流进行多岗位锻炼,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

7.2.3.2 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8年及以上的;

7.2.3.3 根据规定与亲属在同一部门需回避,经公司党委或办公会研究确定需交流的。

7.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进行交流:

7.2.4.1 按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宜交流的;

7.2.4.2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7.2.4.3 因年龄限制不宜交流的;

7.2.4.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做出结论的;

7.2.4.5 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7.3 中层干部的谈话及汇报

公司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同中层干部谈话,了解掌握中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中层干部在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7.3.1 对中层干部的任职、辞职、降职、免职、因年龄原因离任、交流、奖惩等情况,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党群部要与有关中层干部进行谈话;

7.3.2 中层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

7.3.3 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汇报主要包括:部门运行情况、工作设想、工作进展状况、重要问题决策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等。

7.3.4 中层干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出现的一些重要事项。

7.3.5 中层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须报告相关分管理领导。

三、中层干部后备队伍管理

公司原则上执行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管理,坚持把文化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群众基础好,思想过硬,积极进步的青年员工列入公司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中,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中层干部后备队伍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后备干部的选拔;二是后备干部的培养;三是后备干部的考核。

8.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

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以保持最佳人选。后备人才的储备数量应按已在职中层干部岗位数量的1-1.5倍配置。

8.1 后备干部队伍选拔的程序为:

8.1.1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库内后备干部的考核结果以及公司岗位发展需求,编制后备人才更新计划,报送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办公会)审批;

8.1.2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发送后备人才库更新计划;

8.1.3 各部门根据人才库更新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取符合要求的青年员工,推荐至人力资源部;

8.1.4 人力资源部组织高层领导及党群部等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员工进行评审,评审方法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公文筐测试、角色扮演、领导风格测试等工具。

8.1.5 评审过后,由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意见,报送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办公会)审批;

8.1.6 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告知各被推荐员工,并执行入库手续。

8.2 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

公司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后备人才的培训和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公司将根据情况定期选派优秀后备干部进行深造学习,提高中层干部后备队伍业务水平、创新管理能力、廉洁自律能力。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要求,具体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8.3 后备干部的考核

8.3.1 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纳入员工考核,详细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3.2 后备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填写《后备干部考核评分表》。

8.3.3 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加权汇总,将作为后备干部的考核总成绩,其中日常考核成绩占70%,专项考核成绩占30%。

8.3.4 后备干部的考核总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整理汇总,并报送公司高层领导备案。

8.3.5 后备干部的考核成绩直接应用于每年的人才库更新,考核成绩连续两年居于后三名者自动淘汰;后备干部达到新任副职干部聘任年龄仍未提拔的,自动淘汰。

9.纪律与监督

9.1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和日常管理必须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并遵守以下纪律:

9.1.1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过程中,严禁进行拉票等违反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的活动;

9.1.2 在考察中层干部时,考察组成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并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在考察中弄虚作假或隐情不报者,要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9.1.3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或个人改变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9.1.4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行贿受贿;

9.1.5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9.2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日常管理的监督:

9.2.1 公司党群部负责受理有关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应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9.2.2 党群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人力资源部;

9.2.3 员工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纪检部门或上级组织检举、申诉。

四、附则

10.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说明。

1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附件1:中层干部聘任流程图

附件2:后备干部聘任流程图

附件3:中层干部诫勉谈话或降(免)职审批表

填报时间:

附件4:中层干部后备人选推荐表

推荐部门: 填报时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央企子公司的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聘用、轮岗、后备人员选拔、培养、考核的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作者:荆泽峰

D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是一家1994年成立的大型水电有限公司,在完成云南某水电站(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后,主要负责该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电站现场设有生产管理基地,是某央企的控股子公司。

在2012年,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和部署,D公司组织开展了内控体系优化工作。在本次内控体系的优化过程中,D公司同时也完成了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体系的梳理,本案例呈现的是D公司的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聘用、轮岗、后备人员选拔、培养、考核的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为公司及各部门参与相关员工管理的实施依据,是中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应共同遵守的规范性要求;

2.2 本办法仅适用于D公司。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办发〔2009〕35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XX集团(2010)45号《关于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意见》。

4.术语

中层干部指本公司部门正副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等,其中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兼任。

5.职责

5.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层干部及中层干部后备人才人选审批;

5.2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中层干部聘任、轮岗、考核、晋升等事项,对中层干部后备人才进行统一评测和选拔,对各部门后备人才的培养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5.3 党群工作部应按公司纪检及工会职责要求负责本标准的执行监督与配合实施;

5.4 中层干部应在本制度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其他中层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中层干部管理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管理团队。中层干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和聘免;二是中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三是中层干部的考核与岗位调整;四是中层干部的谈话与汇报。

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聘免

6.1 中层干部聘任的基本要求

6.1.1 中层干部的选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6.1.2 中层干部聘任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和管理;

6.1.3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标准:正职岗位,男,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职岗位,男,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一般不超过42周岁;

6.1.4 党内干部选拔任用应符合《党章》有关规定。

6.2 中层干部的聘任程序

6.2.1 新聘任的中层副职岗位原则上应在中层干部后备队伍中选拔产生,并实行竞聘任用制;新聘任的中层正职岗位应在已任用的中层干部中选拔产生,且副职及以上岗位任职期限不低于2年,实行竞聘及调配任用制。

6.2.2 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为:

6.2.2.1 人力资源部编制拟公开招聘中层干部的岗位清单,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告,并约定报名时间;

6.2.2.2 有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写岗位竞聘报告,发送至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6.2.2.3 总经理及各高层也可提名员工参与竞聘,被提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聘报告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6.2.2.4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竞聘报告进行整理,并组织高层领导及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召开岗位竞聘会议,由竞聘人宣读竞聘报告并对竞聘人进行提问;

6.2.2.5 竞聘会后,由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审小组意见,出具各竞聘人综合评价,给出候选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

6.2.2.6 总经理给出审批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各竞聘人竞聘结果,并将候选人进行任前公式;

6.2.2.7 公示一周后,若无投诉或其他意义,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聘任工作。

6.2.3 中层干部岗位聘用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

6.2.3.1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及岗位晋升的中层管理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试用职务;

6.2.3.2 试用期待遇:试用期间岗位薪点工资按所任职务上岗对应薪点降一薪执行,但不低于原岗位薪点。试用期计入中层干部管理任职时间;

6.2.3.3 中层干部在试用期间,行使任职岗位职权,履行任职岗位义务,承担任职岗位责任。

6.3 中层干部的任期管理

6.3.1 聘任制的中层干部每届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但对于即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个任期的,不再作为续聘人选提名。

6.3.2 中层干部超过聘任年龄(男55岁,女52岁)的原则上聘为专家顾问,也可自愿参加公司其他岗位的竞聘与双选;

6.3.3 专家顾问岗位原则上为原部门服务,由所在部门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也可安排为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同级服务;

6.3.4 聘任专家顾问待遇:岗位工资、岗位补贴第一年按照原岗位90%执行,第二年以后按原岗位80%执行,其它待遇按原岗位执行;

6.3.5 中层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退休,不得随意延长退休时间;

7.中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

中层干部的培训管理要求与员工培训管理要求整体保持一致,详细参见公司《培训管理规定》。

7.1 中层干部的考核和岗位变动

7.1.1 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详细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7.1.2 中层干部的岗位晋升、降级、免职与辞职

7.1.2.1 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及年度职代会民主测评结果是中层干部岗位晋升、降级、免职与辞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年度考核排名在前三名者或民主测评排名前三者,遇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

7.1.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晋升:

年度考核有诫免谈话者。

近2年内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当年生产经营或管理指标未完成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除外)。

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相应机关机构查处的。

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

7.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及降级:

年度考核为称职(C)及民主测评不称职占30%,基本称职占50%,但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

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D)及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由主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并降1薪点一个考核年度;

7.1.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受到上级责任追究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不能按约定完成生产经营或公司管理指标,并给公司带来重大影响的,以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后两位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相关单位追究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考核为不称职(E)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D)的,给予免职;拒绝岗位交流的,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

7.1.2.5 降级未降职期间,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标准不变。

7.1.2.6 中层干部在岗期间如有辞职,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经公司研究批准后生效。

7.2 中层干部的岗位交流

7.2.1 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原则:交流必须坚持有利于发挥工作潜能和工作需要的原则,以促使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做到优势互补,发挥中层管理人员的整体技能,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7.2.2 中层干部岗位交流范围:公司所辖中层管理人员。

7.2.3 有下列情形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交流:

7.2.3.1 政治业务素质较高,有培养前途,需通过交流进行多岗位锻炼,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

7.2.3.2 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8年及以上的;

7.2.3.3 根据规定与亲属在同一部门需回避,经公司党委或办公会研究确定需交流的。

7.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进行交流:

7.2.4.1 按照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宜交流的;

7.2.4.2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7.2.4.3 因年龄限制不宜交流的;

7.2.4.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做出结论的;

7.2.4.5 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7.3 中层干部的谈话及汇报

公司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同中层干部谈话,了解掌握中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中层干部在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7.3.1 对中层干部的任职、辞职、降职、免职、因年龄原因离任、交流、奖惩等情况,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党群部要与有关中层干部进行谈话;

7.3.2 中层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

7.3.3 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汇报主要包括:部门运行情况、工作设想、工作进展状况、重要问题决策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等。

7.3.4 中层干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出现的一些重要事项。

7.3.5 中层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须报告相关分管理领导。

三、中层干部后备队伍管理

公司原则上执行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管理,坚持把文化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群众基础好,思想过硬,积极进步的青年员工列入公司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中,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中层干部后备队伍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后备干部的选拔;二是后备干部的培养;三是后备干部的考核。

8.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

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以保持最佳人选。后备人才的储备数量应按已在职中层干部岗位数量的1-1.5倍配置。

8.1 后备干部队伍选拔的程序为:

8.1.1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库内后备干部的考核结果以及公司岗位发展需求,编制后备人才更新计划,报送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办公会)审批;

8.1.2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发送后备人才库更新计划;

8.1.3 各部门根据人才库更新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取符合要求的青年员工,推荐至人力资源部;

8.1.4 人力资源部组织高层领导及党群部等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员工进行评审,评审方法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公文筐测试、角色扮演、领导风格测试等工具。

8.1.5 评审过后,由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意见,报送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办公会)审批;

8.1.6 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告知各被推荐员工,并执行入库手续。

8.2 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

公司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后备人才的培训和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公司将根据情况定期选派优秀后备干部进行深造学习,提高中层干部后备队伍业务水平、创新管理能力、廉洁自律能力。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要求,具体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8.3 后备干部的考核

8.3.1 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纳入员工考核,详细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3.2 后备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填写《后备干部考核评分表》。

8.3.3 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加权汇总,将作为后备干部的考核总成绩,其中日常考核成绩占70%,专项考核成绩占30%。

8.3.4 后备干部的考核总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整理汇总,并报送公司高层领导备案。

8.3.5 后备干部的考核成绩直接应用于每年的人才库更新,考核成绩连续两年居于后三名者自动淘汰;后备干部达到新任副职干部聘任年龄仍未提拔的,自动淘汰。

9.纪律与监督

9.1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和日常管理必须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并遵守以下纪律:

9.1.1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过程中,严禁进行拉票等违反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的活动;

9.1.2 在考察中层干部时,考察组成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并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在考察中弄虚作假或隐情不报者,要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9.1.3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或个人改变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9.1.4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行贿受贿;

9.1.5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9.2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日常管理的监督:

9.2.1 公司党群部负责受理有关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应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9.2.2 党群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人力资源部;

9.2.3 员工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纪检部门或上级组织检举、申诉。

四、附则

10.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说明。

1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附件1:中层干部聘任流程图

附件2:后备干部聘任流程图

附件3:中层干部诫勉谈话或降(免)职审批表

填报时间:

附件4:中层干部后备人选推荐表

推荐部门: 填报时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