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大基金二期)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表声明。
声明显示,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家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系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新兰产投)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
大基金二期表示从未授权或追认相关投资行为,该公司系通过虚假材料假冒设立,双方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业务关系,其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中国基金报)
5月30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大基金二期)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表声明。
声明显示,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家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系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新兰产投)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
大基金二期表示从未授权或追认相关投资行为,该公司系通过虚假材料假冒设立,双方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业务关系,其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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