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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引咎辞职的CEO越来越多 但这不能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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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引咎辞职的CEO越来越多 但这不能怪他们

董事会、投资者、政府、客户和媒体,都对CEO的职业道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薪酬丰厚、万众瞩目,甚至还有豪华游艇和私人飞机——CEO的工作,在外人看起来很体面,但其实,他们处于风口浪尖的概率越来越高。

大众汽车的环保造假、富国银行的虚假账户、电通公司员工因过劳而自杀、起亚汽车工人的罢工运动,都直接导致了自家CEO的的引咎辞职。

普华永道思略特最新发布的调研结果显示,过去十年来,在全球最大的2500家上市公司中,CEO们因为道德败坏而被迫离职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由2007-2011年间的3.9%变为2012-2016年间的5.3%。而“道德败坏”的具体表现包括欺诈,贿赂、内幕交易、环境灾难、性别歧视等内容。

报告指出,这一趋势并不是缘自企业自身不当行为的增多,而是CEO们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经营责任。

20世纪末,无论何种严重、规模庞大、传播广泛的“道德败坏”案件,都很少导致CEO递交辞呈。但今天,一家陷入重大丑闻的公司CEO往往会被立即解雇。

这种转折始于2007-2008年间的经济危机和它所带来的大萧条,大规模的违规经营问题接二连三地曝光,公众对于大型企业及其CEO的信任危机集中爆发,容忍度大幅下降。

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对于企业及其高管的公开批评逐步增多,它们往往直接转化成了监管和立法行动,美国等国家的众多企业,都对高管的不良行为记录采取了零容忍态度。美国和加拿大企业中因此被迫离职的CEO比例,十年间同比增长了102%。

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新兴市场中追求增长,贪污腐败行为防不胜防,道德风险的系数也随之提升。如今企业的商业模式还依赖于更广泛的全球供应链,使其所面临的道德败坏问题更加复杂。

同时,基于信息的全球化和新闻的全天候,有关企业的负面信息可以快速、广泛地传播于世界各地,曾经保持低调公关形象的高管和企业,再也无法以相对匿名的方式生活和工作。

此外,在企业内部,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移动通信的广泛使用,为不当行为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也增加了CEO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在部分案件中,一些黑客甚至突袭了公司和高管的私人数据,将不道德或尴尬的对话和行为在顷刻间暴露给公众和媒体。

普华永道思略特合伙人及组织及领导力业务负责人佩欧拉•卡尔森(Per-Ola Karlsson)对此表示, “在过去的15年里,董事会、投资者、政府、客户和媒体对CEO的职业道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集体压力之下,一旦公司丑闻席卷了各大社交网站,其企业形象、公司文化的代言人——CEO也就不得不引咎辞职,帮助企业挽回声誉,寻找新的复活契机。

其中,中国CEO面临“引咎辞职”的风险颇高。在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由于企业不断尝试寻找业务发展的新机会,而国家和公众对于违规经营的监管趋于严格,CEO因“道德败坏”引咎辞职的比例,十年间从3.6%升至8.8%。

普华永道思略特指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已经由集体转向个人,这是CEO们无法抵抗的趋势。而有效防止欺诈等“道德败坏”行为,唯一的举措就是塑造企业的诚信文化——清楚地阐明公司的道德和诚信价值观,确保每一个团队和每一位员工在工作中遵循道德标准,铲除不当行为产生的温床。

人们通常认为,“道德败坏”是由某种压力或激励引发的,如财务压力(如奖金包或股票期权)。但其实,社会压力才是它真正的罪魁祸首——员工不愿意当众承认自己无法达到绩效目标,从而寻找其他途径来完成任务。

因此,企业管理者需要反思,自己的指挥和控制,是否会在无形中鼓励不良行为的滋长。管理者可以在非正式谈话中鼓励员工,而不是通过正式场合对绩效评估作出评价。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如世通公司、安然公司爆发财务丑闻之所以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手遮天,是缘于商业惯例薄弱和财务管理不善。在过去十年里,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类似法律都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要求。

而在企业内部,管理者首先需要厘清自己经营计划中的全部潜在威胁,考虑自身所能接触到的所有第三方,了解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

其次,管理者要仔细查看现有合规计划,思考如今的控制措施是否足以减轻所有来自业务的风险威胁,并对其进行更新和测试,以保证业务战略、运营模式可以应付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

最后,企业需要定制员工热线等反馈机制,使员工有充分的举报机会。

而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他们在做出“道德败坏”的决定时,总是会说服自己该行为是正当的——这个过程被称为“合理化”。如果“道德败坏”可以使其保持工作或履行绩效目标,他们会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如果两者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他们也会自我催眠,认为组织的文化或领导都在心照不宣地容忍它。

企业管理者需要澄清自己的沟通策略,通过培训对员工规则进行反复确认,并适应当地的语言和文化细节,保证每一位员工对此都了然于胸。而高层在这一过程中担任了关键角色,他们需要分享自己关于困难情况的经历及其解决方式等故事,以理解的方式疏导“合理化”情绪,而非镇压式地反对和指控。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失误的发生,是因为面对伦理困境的个人,没有充分了解自己做出的决定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因此,企业在进行关键性决策或执行时,要尽量避免单人应对,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随时获得知情信息并做出反馈,或者请公司内外的专家做出指导。

企业的公信力和诚信度正在遭遇公众的质疑,这是我们今天经营所面临的既定现实。

CEO对“道德败坏”的道歉和引咎辞职,可能会对舆论产生积极的影响——这表明当事企业正在发现、承认并处罚不良行为。但是,要想使这一情节不再频繁上演,CEO唯一能做的功课就是以身作则,建立和保持诚信文化,并迅速对任何不当行为的指控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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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竟然还没有“合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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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投资者、政府、客户和媒体,都对CEO的职业道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薪酬丰厚、万众瞩目,甚至还有豪华游艇和私人飞机——CEO的工作,在外人看起来很体面,但其实,他们处于风口浪尖的概率越来越高。

大众汽车的环保造假、富国银行的虚假账户、电通公司员工因过劳而自杀、起亚汽车工人的罢工运动,都直接导致了自家CEO的的引咎辞职。

普华永道思略特最新发布的调研结果显示,过去十年来,在全球最大的2500家上市公司中,CEO们因为道德败坏而被迫离职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由2007-2011年间的3.9%变为2012-2016年间的5.3%。而“道德败坏”的具体表现包括欺诈,贿赂、内幕交易、环境灾难、性别歧视等内容。

报告指出,这一趋势并不是缘自企业自身不当行为的增多,而是CEO们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经营责任。

20世纪末,无论何种严重、规模庞大、传播广泛的“道德败坏”案件,都很少导致CEO递交辞呈。但今天,一家陷入重大丑闻的公司CEO往往会被立即解雇。

这种转折始于2007-2008年间的经济危机和它所带来的大萧条,大规模的违规经营问题接二连三地曝光,公众对于大型企业及其CEO的信任危机集中爆发,容忍度大幅下降。

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对于企业及其高管的公开批评逐步增多,它们往往直接转化成了监管和立法行动,美国等国家的众多企业,都对高管的不良行为记录采取了零容忍态度。美国和加拿大企业中因此被迫离职的CEO比例,十年间同比增长了102%。

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新兴市场中追求增长,贪污腐败行为防不胜防,道德风险的系数也随之提升。如今企业的商业模式还依赖于更广泛的全球供应链,使其所面临的道德败坏问题更加复杂。

同时,基于信息的全球化和新闻的全天候,有关企业的负面信息可以快速、广泛地传播于世界各地,曾经保持低调公关形象的高管和企业,再也无法以相对匿名的方式生活和工作。

此外,在企业内部,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移动通信的广泛使用,为不当行为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也增加了CEO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在部分案件中,一些黑客甚至突袭了公司和高管的私人数据,将不道德或尴尬的对话和行为在顷刻间暴露给公众和媒体。

普华永道思略特合伙人及组织及领导力业务负责人佩欧拉•卡尔森(Per-Ola Karlsson)对此表示, “在过去的15年里,董事会、投资者、政府、客户和媒体对CEO的职业道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集体压力之下,一旦公司丑闻席卷了各大社交网站,其企业形象、公司文化的代言人——CEO也就不得不引咎辞职,帮助企业挽回声誉,寻找新的复活契机。

其中,中国CEO面临“引咎辞职”的风险颇高。在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由于企业不断尝试寻找业务发展的新机会,而国家和公众对于违规经营的监管趋于严格,CEO因“道德败坏”引咎辞职的比例,十年间从3.6%升至8.8%。

普华永道思略特指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已经由集体转向个人,这是CEO们无法抵抗的趋势。而有效防止欺诈等“道德败坏”行为,唯一的举措就是塑造企业的诚信文化——清楚地阐明公司的道德和诚信价值观,确保每一个团队和每一位员工在工作中遵循道德标准,铲除不当行为产生的温床。

人们通常认为,“道德败坏”是由某种压力或激励引发的,如财务压力(如奖金包或股票期权)。但其实,社会压力才是它真正的罪魁祸首——员工不愿意当众承认自己无法达到绩效目标,从而寻找其他途径来完成任务。

因此,企业管理者需要反思,自己的指挥和控制,是否会在无形中鼓励不良行为的滋长。管理者可以在非正式谈话中鼓励员工,而不是通过正式场合对绩效评估作出评价。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如世通公司、安然公司爆发财务丑闻之所以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手遮天,是缘于商业惯例薄弱和财务管理不善。在过去十年里,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类似法律都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要求。

而在企业内部,管理者首先需要厘清自己经营计划中的全部潜在威胁,考虑自身所能接触到的所有第三方,了解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

其次,管理者要仔细查看现有合规计划,思考如今的控制措施是否足以减轻所有来自业务的风险威胁,并对其进行更新和测试,以保证业务战略、运营模式可以应付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

最后,企业需要定制员工热线等反馈机制,使员工有充分的举报机会。

而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他们在做出“道德败坏”的决定时,总是会说服自己该行为是正当的——这个过程被称为“合理化”。如果“道德败坏”可以使其保持工作或履行绩效目标,他们会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如果两者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他们也会自我催眠,认为组织的文化或领导都在心照不宣地容忍它。

企业管理者需要澄清自己的沟通策略,通过培训对员工规则进行反复确认,并适应当地的语言和文化细节,保证每一位员工对此都了然于胸。而高层在这一过程中担任了关键角色,他们需要分享自己关于困难情况的经历及其解决方式等故事,以理解的方式疏导“合理化”情绪,而非镇压式地反对和指控。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失误的发生,是因为面对伦理困境的个人,没有充分了解自己做出的决定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因此,企业在进行关键性决策或执行时,要尽量避免单人应对,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随时获得知情信息并做出反馈,或者请公司内外的专家做出指导。

企业的公信力和诚信度正在遭遇公众的质疑,这是我们今天经营所面临的既定现实。

CEO对“道德败坏”的道歉和引咎辞职,可能会对舆论产生积极的影响——这表明当事企业正在发现、承认并处罚不良行为。但是,要想使这一情节不再频繁上演,CEO唯一能做的功课就是以身作则,建立和保持诚信文化,并迅速对任何不当行为的指控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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