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欧盟中国商会就欧委会提议修订《网络安全法案》发布声明。内容如下:
欧盟中国商会注意到,近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扩大《网络安全法》(CSA 2)适用范围,并在多个关键领域对高风险供应商引入具有强制性和时限性的排除措施。商会表示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
商会充分认可网络安全以及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坚决反对强制性、泛化的一刀切的排除政策。此类措施不仅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运行,还或将对欧洲数字化发展和产业竞争力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及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中欧之间的贸易与产业相互依存高、规模大。对成熟、既有供应商实施强制排除,可能导致成本上升、供应商多样性下降、网络升级进程受阻,并削弱欧洲的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
商会强调,强制排除并非“去风险”,而是以安全之名推动的政府主导型系统性排除。以限制技术选择、削弱市场开放为代价所实现的所谓安全,既不可持续,也缺乏可信性。欧洲的竞争力长期以来依托于开放的市场、公平的竞争以及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实施强制排除措施,无异于对欧洲自身数字和产业基础造成“自我伤害”。
此外,商会对相关措施可能引发的系统性贸易影响深表关切;相关跨行业、强制性的排除安排,在比例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与世贸组织(WTO)规则的一致性方面均引发问题。过于宽泛或基于供应商“国籍”/来源地的安全例外适用,或削弱多边贸易体系,破坏全球供应链,并引发贸易争端。
基于上述关切,商会呼吁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成员国:
停止推动强制性、泛化的供应商排除措施;
维持技术中立、以证据为基础且符合比例原则的网络安全政策路径;
切实维护欧洲的长期竞争力、创新能力和数字领导地位;
确保相关措施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及国际贸易承诺;
与包括欧盟及非欧盟企业在内的产业利益相关方开展真正、有建设性的对话。
在欧中企始终致力于建设性参与,并愿与欧盟各机构开展务实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构建一个稳健、可靠的网络安全框架,在切实保障安全的同时,不以牺牲竞争力、开放性以及欧洲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地位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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