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早间,中金公司在港交所公告,发行人、担保人及本公司昨日就根据计划发行票据与中金香港证券、花旗及渣打银行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以及中金香港证券、花旗、渣打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兴证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民银资本、信银资本、东方汇理银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华泰国际、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南洋商业银行、华侨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作为联席帐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已向联交所申请票据之上市及允许买卖,票据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之债务证券方式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预期票据的上市将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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