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含
又是1500万元赔偿!
6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网易雷火公司诉广州悦狼公司、广州四三九九公司《仙语》手游侵犯网易《梦幻西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网易公司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这是继2016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网易诉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神武》端游及手游侵犯《梦幻西游》电脑版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1500万元赔偿的判决后,又一起游戏维权巨额赔偿案件。
为何《梦幻西游》对《仙语》手游的起诉,能够再次得到法院1500万元赔偿额的支持?业内专家表示,本案中法院在酌定判赔额度时,综合了《梦幻西游》的市场影响力、《仙语》下载次数、被告主观恶意、原被告双方和解赔偿金额、被告运营收入等诸多因素,其中原告方的充分举证,起到了关键作用,值得正版游戏厂商在维权时借鉴。
游戏元素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
“仙语这游戏抄袭梦幻西游百分之九十,真的好吗?没看出哪里有独特之处,不管是角色还是门派完全抄袭梦幻西游,红包也是。”在九游论坛上的“仙语”专区,一位玩家这样评价着两款游戏。
尽管《仙语》手游已经于2016年8月1日停止运营,但围绕着两款游戏相似度、是否存在抄袭的讨论,依然可以在各大游戏论坛中找到。
而除了上述玩家质疑《仙语》抄袭《梦幻西游》外,也有不少玩家觉得,同类题材的手游在玩法上存在相似之处,很难说是谁抄袭谁,“现在手游都是一样类型的,主要也就是帮派、结婚、宠物这些玩法”。
速途网游戏事业部总经理、游戏圈资深评论人王佩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梦幻西游》属于以西游记为背景的回合制游戏,市场上以此题材研发的手游十分常见,往往在游戏素材、玩法上大打擦边球,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手游维权如何证明竞争对手存在抄袭、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难题。
而在此次《梦幻西游》诉《仙语》一案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给出了他们的认定标准。
在该案判决书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对于《梦幻西游》主张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为,《梦幻西游》中的角色、场景、技能图标等手游美术资源,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梦幻西游》手游中对游戏技能、门派、阵法系统、角色等作出的文字描述构成独创性的表达,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仙语》手游被诉涉嫌侵权的上述内容,与原告享有权利的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未经授权使用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梦幻西游》对于相关题材的运用并非独创,但《仙语》游戏中使用了包括游戏主角、游戏场景、技能图标、道具名称、特技文字描述等大量内容,UI名称界面排列相近,其行为已明显超出合理或必要的借鉴。
“在两者类型相同、题材相近、主要任务造型部分相同、风格相近,游戏元素、游戏规则等相似度较高的情况下,游戏玩家不必花费过多精力,即可快速适应《仙语》手游,客观上增加了替代《梦幻西游》的可能性。”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仙语》手游客观上降低了《梦幻西游》原有玩家对该游戏的黏着度,削弱了《梦幻西游》的竞争优势,该种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占同业竞争者市场份额的行为,损害了网易雷火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游戏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背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1500万赔偿额度并不高
法院最终酌定1500万元的赔偿额度,也是本案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的一大看点。王佩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纵观此前游戏厂商采取诉讼手段维权的结果,获赔额度大多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此次《梦幻西游》能够再次获得1500万元的侵权赔偿,着实让正版游戏厂商眼前一亮。
一位游戏行业的资深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着移动设备与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手游已超过端游逐渐成为游戏企业竞相争夺的市场,由于手游具有开发周期短,内容体量小,分发渠道广的特点,这也让其成了山寨、换皮游戏的重灾区。
“实际上,对于一款热销的手游而言,每个月的现金流水多能达到上千万,特别是一些蹭知名游戏热度的手游,1500万元的赔偿额,也算不上很高。游戏厂商通过诉讼维权,往往会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段期间内,侵权手游的运营收益,早就可以覆盖赔偿金的额度了。”王佩表示,“不过,此次法院能够再次认定1500万元的巨额赔偿,对于侵权者而言,肯定是有一定威慑力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法院之所以能酌定得出1500万元的侵权赔偿额度,综合了多个方面因素,包括《梦幻西游》的市场影响力、《仙语》下载次数、被告主观恶意、原被告双方和解赔偿金额、被告运营收入等。
“需要看到的是,本案中原告方的充分举证,在法院酌定赔偿额度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只有原告方拿出合理有效的证据,法院的判决才能在合理范围内支持原告方的维权诉求,保护原告应当享有的权益。”丛立先指出,原告方的诉讼团队,对于《仙语》手游在iOS、安卓系统中下载情况、畅销榜排名、运营收入、和解过程中被告方所承认的获利数额,都进行了详细地举证,这值得其他正版游戏厂商在维权时借鉴。
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立嘉则认为,法院此次判赔1500万元的结果,也与当前手游市场的繁荣景象有关。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手机端网络游戏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也日趋白热化。近年来,围绕手游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都大量发生,且随着游戏行业利润的增大,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也越来越高。”谢立嘉表示,“近年来类似高额赔偿诉讼的不断产生,将更好地威慑侵权者的行为,有助于创意行业回归到创新、创造价值的健康发展轨道。”
“《梦幻西游》诉《仙语》侵权案中,法院的认定和判决准确、清晰,这也反映了近年来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的法院在审理涉及游戏等互联网领域的新型侵权案件时,越来越专业、审判水平在不断提高。”丛立先表示,“这些地区往往也是互联网产业较为集中和发达的地区,可以看到,产业发展水平与法院审判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
使用他人关键词进行推广属侵权
在《梦幻西游》诉《仙语》侵权案中,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对于案涉关键词推广链接是否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进行了认定。
搜索关键词的设置,对于一项产品和服务而言,往往意味着对网络流量入口的把控力度——用户找到并进入其官方网站,通过关键词搜索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搜索结果与搜索引擎使用者原意相悖的情况。
此次《梦幻西游》诉《仙语》一案中,原告方就提出,在百度输入“梦幻西游”“梦幻西游手游”搜索,搜索结果中置于首位或次位的是标题为“《仙语》首创PC&手机双端同步-精品回合制仙界传说”的推广链接。
法院认为,涉案推广链接中虽未包含“梦幻西游”“梦幻西游手游”字样,但从推广链接的设置原理和作用分析,足以推定该推广链接的设置者已将“梦幻西游”“梦幻西游手游”设为关键词并实际投入推广服务。该行为会导致希望了解《梦幻西游》手游相关信息的相关公众在搜索游戏名称时,却找到推介、宣传《仙语》游戏的网站链接,进而误导相关公众进入《仙语》游戏网站,可能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两个游戏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增加了下载、注册、运行《仙语》游戏并从中获利的机会,减少了《梦幻西游》游戏的交易机会,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服务)名称“梦幻西游”“梦幻西游手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中涉及到的两个关键词明显属于原告方,购买这些关键词用于设置存在竞争关系商品的搜索推广,无疑属于攫取他人合法权益、截流用户的做法干扰了竞争对手正当的商业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丛立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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