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争取到202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360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东莞市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围绕“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加快打造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一流企业雁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8年,建成“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精上市—强科企—促倍增—塑领航—育龙头”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资本、场景、数据、人才等核心要素高效向优质市场主体汇聚赋能,企业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其中,“个转企”培育帮扶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小微企业加快提质发展,规上企业群体显著壮大;重点企业梯队扩容提质,争取到202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36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600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持10000家以上,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超6300家,服务业领航企业达150家,省级、市级“链主”企业超25家,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融通发展的集群效应充分释放。

  二、重点工程

  (一)“个转企”培育工程

  加强精准分类培育引导。健全梯度培育机制,聚焦各行业接近“四上”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拥有商标或开设品牌连锁店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小型及以上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动态培育库。建立定期走访联系机制,对库内重点市场主体给予政策解读、转型升级辅导、转型后稳定经营等全流程服务。广泛宣传“个转企”政策,营造关爱个体工商户成长的良好氛围。

  优化转型升级服务。“企莞家”设立“个转企”专栏,汇总各部门“个转企”优惠政策,上线“个转企”政策查询匹配、政策精准推送、诉求纾解、莞家代办等“一站式”服务。持续深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改革,实现“个转企”线上“一网通办”。鼓励镇街(园区)引育专业化市场运营主体,指导转型企业强化财务管理、品牌建设和数字化转型。

  帮助转型企业稳定经营。加强转型手续衔接,最大限度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保留字号和行业特点,延续转型前各类有效许可。引导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支持银行机构推出“个转企”创新产品。高效运转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建立“个转企”全生命周期培育机制,实施转型后企业“一企一户”建档管理。

  (二)“小升规”跃升工程

  健全潜力企业发现培育机制。建立多维度数据对碰机制,定期召开部门数据对碰会,整合供电、水务、用工等关键指标,滚动储备一批成长持续性强的升规潜力企业,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库,持续跟进库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精准升规指导,针对性推出政策宣贯、融资、上规指导、转型发展等专项服务。梳理对接有转型意向的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及政策匹配等高效便捷服务,积极引导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企业。

  支持新升规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升规扶持政策体系,向升规企业制定派发“规上企业政策明白卡”,明确各项权益服务并持续丰富内容。加大采购对接组织力度,定期组织新升规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加强企业出海服务,依托“企莞家”平台出海服务专题为企业提供投资注册、行业准入、合规经营、海外用工、产权维护等信息支持,助力企业有序有效安全出海。实施“规转股”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专精特新企业赋能工程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围绕“8+8+4”产业体系和25条产业赛道,定期遴选一批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诊断、政策匹配、诉求高效办理等服务,推动各层级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倍增协同发展计划,对相关企业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激发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活力。加强标准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全市“智创优品”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服务以及品牌管理培训。引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发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具,提供知识产权培训、信息分析预警等增值服务。支持镇街(园区)建设创新创业综合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品质创业载体。

  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能级。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分行业培育一批优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及需求场景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对接服务。对专精特新企业使用模型、算力等予以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再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四)上市企业扩容工程

  推动上市莞企加速扩容。做强优质后备企业梯队,动态摸排筛选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纳入培育库。深入实施企业上市“鲲鹏计划”2.0版,加快镇街上市企业“破零”。组建专业服务机构库,引入证券公司、投资机构等专业机构提供上市诊断服务和专题辅导。进一步发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东莞服务基地作用,定期组织上市后备企业走进证券交易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上市成功案例和上市公司典型,在主要地标建筑为新上市企业亮灯庆祝。

  加强直接融资支持。建立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鼓励A股上市公司赴港“二次上市”。广泛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打通上市公司、优质拟上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风投创投机构、银行的融资桥梁,提供股权资本、信贷资金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上市龙头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以及其他长中短期企业债,探索引导企业发行科创债、绿色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

  推动上市企业质量跃升。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引导更多资源向新质生产力方向集聚。充分发挥市属国企资本引领撬动作用,精准赋能上市后备企业,加快构建“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全周期上市服务体系,强化股权投资服务,做强资本市场“东莞板块”。常态化开展上市公司走访,支持上市公司完善境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为“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

  (五)科技企业培育工程

  强化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企业实现“小升高、高变强、强成优”。建立市场化动态发现与遴选机制,重点关注国际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项目或团队、知名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上榜企业、头部创投机构重点投资企业,每年遴选各类优质企业入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将积分结果作为政策扶持、融资授信、资源匹配的核心依据,并针对性给予企业分类指导和服务。

  孵化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育机制,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组织力度。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择优支持其开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攻关。推动市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统筹谋划一批涵盖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领域的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大力推动场景资源开放。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优做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期开展入库企业评估和申报指导。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名单制服务。鼓励完善研发投入体系,推动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模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计划,引导、支持企业“高企升规”“规上转高企”。

  推动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加速成长。建立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发现培育机制,定期开展瞪羚企业遴选认定和榜单发布,引导各类市场化机构挖掘和推荐企业参与瞪羚企业认定。支持瞪羚企业低成本入驻新型产业用地及产业载体,引导以联合拿地方式共同建设产业空间。加强瞪羚企业与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在应用资源和创新场景上的融通对接,推出“瞪羚贷”等特色化服务产品,鼓励瞪羚企业上市融资。

  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引领作用。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校、研究机构以及上下游企业,布局建设一批有产业特色的概念验证平台、中试服务平台和中试车间,定期发布中试服务资源目录,向中小企业开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集聚研发人才,支持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平台等。组织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与科技领军企业进行对接,支持登陆资本市场。

  (六)倍增企业提升工程

  加强企业动态管理。完善“倍增计划”高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免申”与“遴选”相结合的入库机制,对倍增企业库实施年度动态调整,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及时从“倍增计划”调出。支持将有上市意愿的倍增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培育体系,鼓励倍增培育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做大做强,并在兼并重组、融资租赁贴息等方面对企业予以支持。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聚焦资金、空间、环境等要素供给,推出更多突破性政策,每年从市级部门现行资金政策中优选一批纳入“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对于符合减量发展空间准入的倍增企业项目,保障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将倍增企业纳入保用电企业名单,大力推动倍增企业实现“抄表到户”电力直供。

  支持企业提级发展。建立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机制,组织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加快探索推广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先用后转”等方式授权使用科技成果,通过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向企业转化专利技术。支持倍增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名单,强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

  (七)领航企业打造工程

  健全服务业企业领航工作体系。按“一业一策”出台重点领域专项政策。结合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属地特色产业,识别、认定、培育一批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并制定“一区一策”扶持措施,支持取得突出成效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争创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立企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由专属公证员提供定制化、专业化、全周期公证法律服务。

  推动领航企业率先壮大。定期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遴选。聚焦产业用地、高端人才引育等需求,推出一批扶持政策。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两业融合供需对接渠道,定期举办产业链对接会、洽谈会,鼓励制造业企业采购领航企业服务,打造一批制造业与科技服务、设计服务、人力资源、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态深度融合的载体。

  (八)“链主”企业引领工程

  培育千百亿级“链主”企业。建立全市重点产业赛道“链主”企业库,分产业链建立“准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培育库名单,定期认定一批“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联盟,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修订。提升“链主”企业产业带动能力,围绕“链主”企业推进补链强链延链,牵引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在技术攻关、产能对接、区域品牌、资金融通等方面开展协作。建立企业信息直达机制,及时将政策和投资信息推送至企业。引导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链主”企业评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市镇联动的任务推进机制,“八大工程”各牵头部门制定配套实施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及时协调解决计划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落地。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统筹,保障“八大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资金落实,确保资金精准兑现、直达快享,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强化示范引领。大力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宣讲,提升各项举措实效。及时总结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经验,加强各部门创新创优典型案例推广,定期选树一批市场主体发展典型与标杆,积极营造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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