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金融局消息,7月6日晚,湖北黄冈、鄂州、黄石及咸宁等鄂东地区遭遇强对流天气,已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联,已达到湖北省启动巨灾保险理赔的触发条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金融局已督导巨灾保险主承保公司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加快查勘定损理赔公示等流程,做好巨灾保险理赔工作。
据介绍,巨灾保险制度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包含破坏性地震,台风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每次灾害事故中,对于人员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20万元;出现住房倒损,城镇每户最高可赔付10万、农村4万;对于室内财产损失,每户最高可赔付0.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金融局初步统计,截至7日上午9时,本轮遭受雷暴大风灾害较为严重的黄冈、鄂州、黄石及咸宁地区接保险报案2177笔,其中车险报案2044笔,占比93.9%。四个地区初步估损3920万元,其中车险估损1369万元,企财险估损2189万元,巨灾保险估损240万元。分地区看:
黄冈报案1344笔,估损3128万元(含巨灾估损100万元),受灾最为严重;
鄂州报案547笔,估损392万元(含巨灾估损100万元);
黄石报案229笔,估损313万元(含巨灾估损40万元);
咸宁报案57笔,估损86万元。(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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