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着力打造全国高质量词元供给地、词元出海枢纽和词元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加快推动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全国高质量词元供给地、词元出海枢纽和词元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区,赋能产业数智化转型,加快培育智能经济新增长点,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词元供给能力

(一)夯实绿色算力底座。支持企业采用国产化算力建设超大规模智算中心,在项目用地、绿电、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打造一批词元工厂,形成大规模、低成本、绿色化、高安全的词元生产能力。支持产业带动性强的模型企业优先采购国产算力,推动形成全链路国产化适配能力。探索开展公共算力弹性供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标准化算力服务。

(二)培育词元服务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在词元生产、计量、评测、安全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词元服务品牌。加快构建集词元生产、分发、应用于一体的产业生态,推动词元产业集聚发展。

二、促进词元交易使用

(三)培育交易服务生态。建设自治区词元交易平台,制定推行标准化交易规则,吸引多元供给主体接入。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平台采购词元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获取高质量词元服务。

(四)打造词元出海枢纽。支持企业在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词元出海服务,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和配套政策,积极争取数据跨境流通相关工作试点,输出算力、模型、词元服务,提升自治区词元经济的区域辐射力。

三、加强词元科技创新

(五)开展共性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围绕多元算力调度、推理引擎优化、词元智能路由等词元生产分发领域和行业大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算电协同等词元应用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在国家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四、建设OPC生态社区

(六)支持OPC生态社区建设。为OPC企业提供办公空间、普惠算力、词元服务、订单对接、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优化OPC登记注册流程,提供一键填报、自动生成规范化公司章程等便利化登记服务。

(七)培育示范性OPC社区。对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突出、成效明显、运营机制健全的OPC生态社区运营主体,择优评选自治区级示范OPC社区并给予支持,提升社区运营服务水平。

五、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八)开放高价值应用场景。围绕电力能源、现代农牧、工业制造、生态监管、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生物医药、医疗卫生、政务服务等特色产业和新兴领域,持续发布应用场景供需清单,推动场景需求与词元服务能力精准对接。

(九)培育典型应用场景。支持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每年择优评选发布一批自治区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并积极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六、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十)强化高质量数据集供给。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共建数据集,扩大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规模。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家先行先试任务,坚持“以模引数、用数赋模”,推动大模型、智能体研发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一体布局、同步推进。支持发展人机协同智能化标注和专家型标注服务。

(十一)深化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在大模型训练、微调、评测和智能体、具身智能开发等环节深度应用。支持数据集挂牌交易,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开展数据服务采购,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等资产化创新模式。每年择优评选发布一批自治区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

七、加大词元人才培养力度

(十二)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实训基地,面向算力运维、大模型调优、智能体开发、数据标注等紧缺岗位开展订单式培养。支持用人企业开展数字技能急需人才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词元经济相关课程和交叉学科专业。

(十三)加大高端人才引育。将词元经济领域紧缺人才纳入自治区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在住房、医疗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将词元及OPC企业纳入人才认定体系,在重大人才项目中给予支持。

八、优化词元经济发展环境

(十四)强化金融资本支持。将词元经济纳入自治区产业基金投资方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词元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词元服务企业探索词元资产化路径,依托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多渠道融资。

(十五)建设产业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服务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模型仓库、开发工具链、测试评估、中试验证、生态赋能、安全治理等公共服务,对服务成效显著的平台运营单位给予支持,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办理。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完善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持续优化词元经济企业设立、项目审批、税费缴纳、社保办理、人才引进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

(十七)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词元经济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参与词元经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兼顾服务效能、输出质量、算力能耗的计量评测体系。

(十八)强化词元经济安全治理。提升重点领域词元服务应用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词元工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督促模型企业依法依规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建立跨境词元服务安全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

九、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数局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盟市联动、政企协同,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和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统筹用好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基金。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攻关、共性平台、示范应用等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将词元经济发展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规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词元经济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拓展赋能实体经济的新路径新模式,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升推动词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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