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市-区-社区”三级联动、医防融合、分级管理、全程连续的营养服务体系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社区营养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建立“市-区-社区”三级联动、医防融合、分级管理、全程连续的营养服务体系。开展人群营养评估、干预、随访全流程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上下联动的社区营养队伍培训机制,提升社区营养指导服务能力。加强营养服务支持环境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社区营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营养健康需求。

上海市社区营养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建设健康上海,推动实施国家与本市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及国民营养计划等,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全链条连续营养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营养服务能力,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市-区-社区”三级联动、医防融合、分级管理、全程连续的营养服务体系。开展人群营养评估、干预、随访全流程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上下联动的社区营养队伍培训机制,提升社区营养指导服务能力。加强营养服务支持环境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社区营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营养健康需求。

二、试点范围

在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崇明区开展试点。试点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情况,选取辖区内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1家二/三级医院和1-3家供餐机构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营养服务体系机制探索

1.建立三级联动服务体系

探索“市-区-社区”三级联动、医防融合、分级精准管理、全程连续服务的营养服务体系,结合营养门诊、体重管理门诊、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中医门诊等服务资源,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打通连续性营养服务链条,全面提升社区营养指导服务能力。

鼓励依托健康副校(园)长、医养结合等工作机制,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等功能社区开展营养服务。

2.建立技术支撑机制

探索建立区域营养专科医联体,加强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统一服务规范、质控标准,加大上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学科、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力度,推动上级医院相关专家下沉社区、开设联合门诊、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等,畅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通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推进将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基层指导要点嵌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工作站或相应诊疗信息系统,提升生活方式干预指导能力。

(二)分级分类营养干预管理

试点区完善人群营养风险分级管理,并鼓励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健康画像结合。

3.筛查评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用专业的营养筛查工具开展营养状况综合筛查与评估,划分并标识不同营养风险等级。

4.干预随访和转诊

根据筛查评估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依据个体营养健康分级结果,落实差异化干预。原则上,对低风险人群每半年开展1次营养健康宣教,普及科学膳食知识,提升自主营养管理能力;对中风险人群实施个体化膳食指导与营养干预,根据个体营养状况定制干预方案,每3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跟踪随访,动态跟踪营养状况改善情况;对高风险人群转诊至上级医院接受专项干预,待营养状况改善、状态平稳后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随访。

(三)队伍能力提升

5.组建专家组和师资队伍

试点区组建覆盖临床营养、公共营养、公共卫生管理及中医等领域的专家组和师资队伍,指导和开展辖区内营养专科医联体的建设、人员能力提升、营养分级服务实施等工作。

6.提升社区营养服务能力

每个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营养指导员或具有营养师资质的人员不少于3名。组织社区营养工作人员以《营养指导员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引,持续提升专业服务核心能力。依托区域营养专科医联体,组织具有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资质的医务人员至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四)营养服务支持环境优化

7.搭建社区营养服务阵地

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养门诊、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体重管理门诊、中医门诊及智慧健康驿站等阵地,配备膳食宝塔、BMI转盘、限盐控油器具、食物模型、身高体重仪、握力器等工具。鼓励配置体成分仪、智能营养评估工具等设备。

8.开展营养健康宣教

结合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周等契机广泛开展营养健康宣教。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线上线下营养指导、中西医结合的食养指导、膳食配餐等科普宣教活动,试点社区每季度不少于1次。

9.强化供餐机构营养服务能力

面向试点社区的社区食堂、机关食堂、中小学食堂、社会餐饮机构等主体开展上海市《健康食堂建设规范》《现制饮料营养选择标识规范》等标准培训。

试点区选取1-3家供餐机构(在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街镇)开展《健康食堂建设规范》应用的指导。鼓励选取其中1家,依托智能技术为人群精准推送即时个性化营养建议、科学饮食搭配方案等。

(五)工具包开发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编制培训课程、筛查和干预工具包、营养科普资源包。

10.培训课程

开设社区营养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覆盖政策规范、营养筛查与评估、重点人群连续性营养干预、社区营养宣教等核心内容并及时更新。试点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11.筛查和干预工具包

聚焦营养不良、营养过剩、膳食结构失衡等营养健康问题,针对老年人、慢病患者、超重肥胖人群等重点人群,编制社区营养筛查和干预工具包,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营养筛查和评估,明确个体营养风险,进行个性化营养干预和指导。

12.营养科普资源包

完善细化实用型营养科普资源包,聚焦不同人群特征和差异化健康需求,分类优化科普内容,提升营养科普针对性与适用性。各试点区将科普资源包以多种形式用于社区营养服务阵地和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及常态化营养科普指导工作。

四、试点安排

(一)工作部署与启动(2026年8月-2026年12月)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本市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开发相关工具包,做好相关信息化支撑。各试点区结合辖区实际,梳理并推荐参与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医院,制定辖区试点工作方案。

(二)试点实施推进(2027年1月-2027年11月)

各试点区组织实施本辖区试点工作。

2027年6月底,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中期进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试点工作进行优化完善。

(三)试点评估阶段(2027年12月)

开展试点工作评估,全面梳理试点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后续优化建议等,形成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营养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试点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资源、建立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相关保障,督促试点机构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二)加强技术保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成立市级专家组,开展工具包开发、培训及技术指导。试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与培训、质量控制,确保试点规范实施。

(三)加强调研和评估。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强化调研与动态评估,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难点和发现的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跟踪进展、评估成效、优化工作举措。市卫生健康委加强调研指导、工作调度和效果评估,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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