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矿用防爆电气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11月2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矿用防爆电气产品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矿用防爆电气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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