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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与哲学中的正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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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与哲学中的正义问题

三国杀游戏,暴露了哲学家罗尔斯《正义论》中命题的局限?

编者按:桌游、唱K、打牌,看《西游记》……这些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在今天这个学术“黑话”越来越多,学者越来越关在象牙塔里赶论文评职称的时代,如上的日常生活场景,似乎和“学问”越来越远了。

不过,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的教授吴冠军,恰恰主张把这些场景纳入哲学思考范畴。他认为哲学家不能陷入术语和概念中,而应该像苏格拉底那样,将哲学洞见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新近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激活你的日常:吃喝玩乐的哲学视野》,是他近年这一尝试的结集作品。界面文化(微信公众号ID:Booksandfun)获出版社授权,选摘其中“三国杀与政治哲学”一章的部分文字,在此与读者分享。

《激活你的日常:吃喝玩乐的哲学视野》
吴冠军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7年

近来终于学会了“三国杀”这款风靡沪上的桌游。我自小对棋、牌、麻将诸物皆浅尝即止,不甚入迷,十分满足于做一个中低水平的入门级玩家。惟独“三国杀”,自打学会后竟颇为迷恋。也许是搞哲学的人的毛病,一边玩,一边不免焦灼地开始反思自己对之迷恋的深层原因:怎么会就这样迷恋上“三国杀”?相较于其它棋牌游戏,它究竟有何独特魅力?

写在下面的,就是这种“边玩边反思” 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首先可以指出的是,就运筹帷幄之智力快感而言,“三国杀”真的比不上经典的围棋、象棋等棋类“桌游”。它同大多数牌类游戏与麻将相似:运气成分在游戏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重。进而言之,甚至许多流行的牌类游戏(如“升级”、“拱猪”等),对于智力——用于记忆(记牌)、推理与估测(算牌)——之要求,可能都要略略超出“三国杀”,后者既不需要大容量地记牌,用在算牌上的脑力高低也几乎可以忽略。

以上这轮思考,使我把视野转到另一个面向上。或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国杀”之独特趣味,在于敌友辨识所带来的脑力刺激,以及伪装身份所引致的惊险与挑战。很容易发现,“三国杀”同“升级”(包括其变体“找朋友”)、“斗地主”这些也涉及团队合作的牌类游戏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后者在开始正式轮流出牌前,参加游戏的玩家彼此之间的敌友身份是已确定的,彼此明了。但“三国杀”除了一个玩家(主公)之外,其余所有玩家之身份均彼此不透明,只能倚靠其游戏中的具体行为来互作判断。对身份的误判,将会产生致命性的结果。这当然是“三国杀”的一个巨大魅力之所在。我刚开始玩“三国杀”的时候,由于对游戏规则之了解只停留在初步的水平上,确实有很大一部分乐趣都来自于这种危机四伏的“人际互动”上。

然而继续深入思考下去的话,这一面向其实并没有使“三国杀”特别独特。在墨尔本的时候,我曾和朋友玩过好几次“杀人”游戏。该游戏于1986年由俄国心理学家达维多夫所发明,早已红遍全球,包括国内——其进入国内的时候,远在诞生于2008年的“三国杀”之前。该游戏彻底放弃以卡牌或棋子为媒介进行基本游戏的传统方式,而代之以直接面对面的“人际互动”:游戏中的每一回合,并不是玩家们依顺序相继出牌或走棋,而是每个玩家相继表达自己意见、互相质疑、查看表情……通过这种集中性强化“人际互动”的方式,“杀人”游戏将身份伪装与辨识的乐趣(说服他人、引导舆论、欺瞒、诡辩、观察、判断……)放大到了极致。倘若“三国杀”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身份之谜的话,那它很难超过在它之前已经大为流行了的“杀人”游戏。

在我看来,“三国杀”独特魅力的真正秘奥,乃是在普通牌(即包括“基本牌”、“锦囊牌”、“装备牌”在内的一整套游戏牌)与身份牌之外的第三种牌:武将牌。正是武将牌的存在,使“三国杀”的吸引力——至少,对于我的吸引力——远远超出了“升级”等主流牌类游戏与通常被视为“三国杀”之前身的“杀人”游戏。何以如此?

和所有牌类游戏一样,“三国杀”有一套具体详细的规则,用以判断玩家们每个出牌行动的有效性。尽管较之一般牌类游戏,“三国杀”的规则系统要复杂得多,但规则之为规则的基本形式一样:譬如,“杀”这张牌只有“闪”这张牌能够抵消;先出“酒”这张牌再出“杀”,威力翻倍;“杀”这张牌不能连续出,等等等。它们与“升级”里的“有对必对”、“斗地主”里“五张牌炸弹大过四张牌炸弹”等一样,皆为游戏进行的基本规则,每个玩家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出牌才是有效的。就像一个社会中,法律确定了游戏规则,社会里所有人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行动,才是合法的。大款、高官、土豪们,就是手里都拥有着大量好牌的玩家。而该社会里面的“屌丝”,较之前者而言,则自是一手烂牌(尽管烂的程度彼此之间还有不同)。在既定规则下,“屌丝”当然也可能爆出“逆袭”——拿着烂牌、但靠着惊人的本事和游戏过程中的运气(以及对手的愚笨)而获得最终成功。但毕竟,臭牌打赢好牌,跟好牌打赢臭牌,其轻松与困难程度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当牌臭到某种程度时,其实任谁来玩都打不了翻身仗。对于手拿绝顶臭牌的玩家而言,你接受系统规则的那一刻,脸上已经印上了输字:在一个社会里,那些从小连基本教育都接受不全、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少年如何去赢“高富帅”(除了加入黑社会)?看似“平等”的游戏规则,却恰恰是在严格地保证着实质性的不平等:拿着好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玩死“屌丝”,相反进程则难上加难。

这就是现代政治哲学(至少罗尔斯以降)所面对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相对于主流自由主义者们所坚持的程序正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罗尔斯的“正义论”方案实质上就是:在坚持规则之形式平等(平等的基本自由以及平等的机会)的绝对“优先性”前提下,让系统一定程度上去逼迫拿到好牌的玩家在游戏中多少“让”着一些对手(“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从而使游戏结果有那么一点点“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味道——输的玩家不能输得太惨太惨,赢的人也不要赢得太过于厉害。成天让李嘉诚马云以及气功大师王林们与喝着有毒奶粉的穷人婴儿一起紧挨着上新闻,让人们意识到这些人彼此活在同一个社会里,这也太残酷,对罗尔斯最为担心的“稳定性”(stability)造成极大损害。于是,前一群体“系统性地”高调投身慈善事业,在增进社会最不利成员之利益方面做了很多令后一群体啧啧称道的工作。

然而对现实世界——即便在那些“系统逼迫”确实严格存在的高福利国家——真正有所观察的话,你就会发现:恰恰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远比“作为公平的正义”来得普遍;更进一步说,后者自身微弱存在的可能性,也正是建立在前者的有力存在之上。“作为公平的正义”只是大赢家们给输家们(主动或被动)扔过去的一点小甜头。这,才是罗尔斯主义“互惠性”(reciprocity)的真正面目。在现实世界中,各种各样的“反垄断法”也从来没有真正阻止住垄断巨头的不断崛起。皮克蒂新著《21世纪资本论》之所以如此热销,就在于他以过去两百五十年的历史数据强有力地论证了如下这个论点: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财富就会无可避免地集中化。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屌丝贫民之于巨头大佬的距离,只可能无限增大(直到社会自身崩盘),有钱人只会更有钱,屌丝的钱只会越玩越少。不管是牌局还是现实世界,永远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当道!在“升级”的一种变体游戏“找朋友”中,谁都想攀上已经拿到一手好牌的庄家(拿到臭牌的庄家惟一生存之道也恰恰是拼命装B装大款,以骗取有实力者主动投奔你)。在一场规则既定的游戏中,好牌就是“大”过臭牌(拿着一千万元就是“多”过拿着一千元),尽管屌丝偶尔能“逆袭”成功,但大多数时候最多只能求大佬们“让让”你,别让你输得太惨(如“升级”里别被“跳级”得太厉害)。福利政策、慈善事业等等,都正是这些添加在牌局游戏中的小幅度“让让”你的玩法,以保证游戏不会因太过于“不平衡”而丧失“游戏性”(转成罗尔斯的术语就是,以防止社会因过度缺少“互惠性”而影响“稳定性”)。

有人说牌局的残酷毕竟还有限,因为一局输了后下一局拿到的牌就不一样了。其实,这就如同经常伴随屌丝之生活的如下安慰(或自我安慰):这辈子尽管是输定了,但下辈子没准就轮到俺做老大;或者,尽管我这辈子大输特输,但老天是公平的,我生出的儿子就比隔壁李四家儿子(当然不会去想李嘉诚儿子)更有出息……牌局与社会所共享的根本性的症结即在于:规则不变,不管如何重新发牌,拿好牌与拿臭牌之悬殊差距的牌局结构(大佬与屌丝之悬殊差距的社会结构),始终不会被改变。

 “三国杀”与众不同的魅力,就正在此处:它内含一块独特设计,使得它的世界同“升级”等完全不同。这个设计,便是武将牌。这种牌的有效性,并非是在那个既有的牌局系统里面被判定(如某牌比另一牌更“大”),而是越出该系统本身并且使之发生变化:每张牌都在改变系统规则本身,或者说,每张牌都带入游戏一套自身的规则。我们看到,每张武将牌上都印有三到四行小字,以表述那改变总体规则的自身规则。如游戏系统规定每个玩家每个回合都只能使用“杀”这张牌一次,但当你拿到的是“张飞”这张武将牌,你可以突破该规则来出牌(有多少张“杀”可以出多少张);而当你是“关羽”时,则手中所有红桃或方片花色的牌都可以当做“杀”来出。如果“张飞”、“关羽”等似乎都只是对既有规则作出某些小小突破的话,那么其他一些武将则彻底加入了全新事物到系统总体规则中,如“刘备”的赠牌、“诸葛亮”的看牌、“太史慈”的拼点、“曹丕”的翻面……这些皆是原先规则系统里所根本没有的“新概念”,即,光倚借游戏牌所组成的那个既有结构框架,玩家根本就“做”不出那些动作(所以根本谈不上是否被规则所允许)。它们纯粹是由某些独特的武将所带入系统,并由此完全改写了游戏进行的总体规则框架。

……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三国杀”中每个玩家都是独特的,因为他们拥有着独特的武将牌:他们都既服从规则、又突破规则;或者说,突破规则本身也成为了规则的一部分。在游戏中,每一个玩家(武将)的在场,都是对实际游戏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换言之,和其它所有牌类游戏相同,“三国杀”游戏者的每个行动是有确定的规则来作为判定是否合法或有效之依据,但它独特之处在于,游戏者并不在一个被彻底框死住、没有任何改变可能的规则系统里行动。我们知道,亿万富翁与贫民窟屌丝若在同一个金融市场里博弈,后者永远只能被秒杀,但“三国杀”的架构恰恰彻底规避了这种由固定规则所确定下来、自身不会随参与者不同而发生变化、提前闭合了(foreclosed)的“场域”。

……

同样重要的是,没有“贫民”或“百万富翁”之别并不代表“千人一面”。恰恰相反,该世界里彻底没有“千人一面”或者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这回事:张三就是张三,王五就是王五。张三和王五的不同,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是“存在性的不同”(ontological difference),而不是那可以用某种既定尺度来进行区划的“符号性的差异”(symbolic difference)。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体”(singularity),他们构成了巴迪欧所说的绝对的多样性(Multiplicity):在存在论层面上我们所遭遇的不是“一”而是“多”,其中每个“独体”或者说“单子”都具有着存在论的尊严(ontological dignity),都是不可缩简的(irreducible)。“一”是巴门尼德-柏拉图以降西方形而上学与存在论的根本性预设,如“每个人都具有一样的本质”,直到今天我们世界里的“人权”话语,仍然建立在该预设之上。但在“三国杀”的世界里,恰恰是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本质”!这个最根本的“质”不是“一”而是彻底的“多”—— “三国杀”是一个真正建立在“多”的存在论地基之上的世界。并且,这个“多”不是一个数字的概念,而是一个逻辑的概念,它没有“界限”,没有“总体数量”:正如“三国杀”里的武将牌之数量可以无限“多”下去,存在论层面上由“独体”所构成的多样性,也是无限的。但正因为这份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一无二性,没有一个人(“独体”)可以被忽视,被作为系统里无关紧要的“屁民”一个,不管他/她在里面“名叫”张三还是王五抑或李四。我们看到:正是“三国杀”的世界而不是我们所处其内的现实世界,在系统(制度)的层面上,认肯每个人所具有的存在论的尊严。

在“三国杀”中,每个玩家的存在,都是给规则带来一个溢出(excess),都在一定幅度地改写着游戏规则本身。这个世界体现出如下政治哲学理念:相对于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体”(人),系统(诸规则所构成的体系)是次生性的、符号性的,它本身是由人之群处(living together)而形成,自是须随着不同的人的加入而发生变化。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异化”(alienation),就发生在他/她彻底跪倒在由自己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之下、接受其全面统治的那个时刻,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那般由一套规则所统一管理。在自由市场的“平等规则”下,贫民窟屌丝只有被亿万富翁玩死(“穷人只有睡大街的自由”),怎么玩都是输。这个“异化”的世界里至多是出来些仁慈的罗尔斯之流,建议系统向屌丝一方有限度地倾斜一点,据说就能打造出最完美的“作为公平的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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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与哲学中的正义问题

三国杀游戏,暴露了哲学家罗尔斯《正义论》中命题的局限?

编者按:桌游、唱K、打牌,看《西游记》……这些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在今天这个学术“黑话”越来越多,学者越来越关在象牙塔里赶论文评职称的时代,如上的日常生活场景,似乎和“学问”越来越远了。

不过,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的教授吴冠军,恰恰主张把这些场景纳入哲学思考范畴。他认为哲学家不能陷入术语和概念中,而应该像苏格拉底那样,将哲学洞见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新近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激活你的日常:吃喝玩乐的哲学视野》,是他近年这一尝试的结集作品。界面文化(微信公众号ID:Booksandfun)获出版社授权,选摘其中“三国杀与政治哲学”一章的部分文字,在此与读者分享。

《激活你的日常:吃喝玩乐的哲学视野》
吴冠军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7年

近来终于学会了“三国杀”这款风靡沪上的桌游。我自小对棋、牌、麻将诸物皆浅尝即止,不甚入迷,十分满足于做一个中低水平的入门级玩家。惟独“三国杀”,自打学会后竟颇为迷恋。也许是搞哲学的人的毛病,一边玩,一边不免焦灼地开始反思自己对之迷恋的深层原因:怎么会就这样迷恋上“三国杀”?相较于其它棋牌游戏,它究竟有何独特魅力?

写在下面的,就是这种“边玩边反思” 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首先可以指出的是,就运筹帷幄之智力快感而言,“三国杀”真的比不上经典的围棋、象棋等棋类“桌游”。它同大多数牌类游戏与麻将相似:运气成分在游戏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重。进而言之,甚至许多流行的牌类游戏(如“升级”、“拱猪”等),对于智力——用于记忆(记牌)、推理与估测(算牌)——之要求,可能都要略略超出“三国杀”,后者既不需要大容量地记牌,用在算牌上的脑力高低也几乎可以忽略。

以上这轮思考,使我把视野转到另一个面向上。或许,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国杀”之独特趣味,在于敌友辨识所带来的脑力刺激,以及伪装身份所引致的惊险与挑战。很容易发现,“三国杀”同“升级”(包括其变体“找朋友”)、“斗地主”这些也涉及团队合作的牌类游戏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后者在开始正式轮流出牌前,参加游戏的玩家彼此之间的敌友身份是已确定的,彼此明了。但“三国杀”除了一个玩家(主公)之外,其余所有玩家之身份均彼此不透明,只能倚靠其游戏中的具体行为来互作判断。对身份的误判,将会产生致命性的结果。这当然是“三国杀”的一个巨大魅力之所在。我刚开始玩“三国杀”的时候,由于对游戏规则之了解只停留在初步的水平上,确实有很大一部分乐趣都来自于这种危机四伏的“人际互动”上。

然而继续深入思考下去的话,这一面向其实并没有使“三国杀”特别独特。在墨尔本的时候,我曾和朋友玩过好几次“杀人”游戏。该游戏于1986年由俄国心理学家达维多夫所发明,早已红遍全球,包括国内——其进入国内的时候,远在诞生于2008年的“三国杀”之前。该游戏彻底放弃以卡牌或棋子为媒介进行基本游戏的传统方式,而代之以直接面对面的“人际互动”:游戏中的每一回合,并不是玩家们依顺序相继出牌或走棋,而是每个玩家相继表达自己意见、互相质疑、查看表情……通过这种集中性强化“人际互动”的方式,“杀人”游戏将身份伪装与辨识的乐趣(说服他人、引导舆论、欺瞒、诡辩、观察、判断……)放大到了极致。倘若“三国杀”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身份之谜的话,那它很难超过在它之前已经大为流行了的“杀人”游戏。

在我看来,“三国杀”独特魅力的真正秘奥,乃是在普通牌(即包括“基本牌”、“锦囊牌”、“装备牌”在内的一整套游戏牌)与身份牌之外的第三种牌:武将牌。正是武将牌的存在,使“三国杀”的吸引力——至少,对于我的吸引力——远远超出了“升级”等主流牌类游戏与通常被视为“三国杀”之前身的“杀人”游戏。何以如此?

和所有牌类游戏一样,“三国杀”有一套具体详细的规则,用以判断玩家们每个出牌行动的有效性。尽管较之一般牌类游戏,“三国杀”的规则系统要复杂得多,但规则之为规则的基本形式一样:譬如,“杀”这张牌只有“闪”这张牌能够抵消;先出“酒”这张牌再出“杀”,威力翻倍;“杀”这张牌不能连续出,等等等。它们与“升级”里的“有对必对”、“斗地主”里“五张牌炸弹大过四张牌炸弹”等一样,皆为游戏进行的基本规则,每个玩家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出牌才是有效的。就像一个社会中,法律确定了游戏规则,社会里所有人惟有在这套规则系统下行动,才是合法的。大款、高官、土豪们,就是手里都拥有着大量好牌的玩家。而该社会里面的“屌丝”,较之前者而言,则自是一手烂牌(尽管烂的程度彼此之间还有不同)。在既定规则下,“屌丝”当然也可能爆出“逆袭”——拿着烂牌、但靠着惊人的本事和游戏过程中的运气(以及对手的愚笨)而获得最终成功。但毕竟,臭牌打赢好牌,跟好牌打赢臭牌,其轻松与困难程度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当牌臭到某种程度时,其实任谁来玩都打不了翻身仗。对于手拿绝顶臭牌的玩家而言,你接受系统规则的那一刻,脸上已经印上了输字:在一个社会里,那些从小连基本教育都接受不全、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少年如何去赢“高富帅”(除了加入黑社会)?看似“平等”的游戏规则,却恰恰是在严格地保证着实质性的不平等:拿着好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玩死“屌丝”,相反进程则难上加难。

这就是现代政治哲学(至少罗尔斯以降)所面对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相对于主流自由主义者们所坚持的程序正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罗尔斯的“正义论”方案实质上就是:在坚持规则之形式平等(平等的基本自由以及平等的机会)的绝对“优先性”前提下,让系统一定程度上去逼迫拿到好牌的玩家在游戏中多少“让”着一些对手(“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从而使游戏结果有那么一点点“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味道——输的玩家不能输得太惨太惨,赢的人也不要赢得太过于厉害。成天让李嘉诚马云以及气功大师王林们与喝着有毒奶粉的穷人婴儿一起紧挨着上新闻,让人们意识到这些人彼此活在同一个社会里,这也太残酷,对罗尔斯最为担心的“稳定性”(stability)造成极大损害。于是,前一群体“系统性地”高调投身慈善事业,在增进社会最不利成员之利益方面做了很多令后一群体啧啧称道的工作。

然而对现实世界——即便在那些“系统逼迫”确实严格存在的高福利国家——真正有所观察的话,你就会发现:恰恰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远比“作为公平的正义”来得普遍;更进一步说,后者自身微弱存在的可能性,也正是建立在前者的有力存在之上。“作为公平的正义”只是大赢家们给输家们(主动或被动)扔过去的一点小甜头。这,才是罗尔斯主义“互惠性”(reciprocity)的真正面目。在现实世界中,各种各样的“反垄断法”也从来没有真正阻止住垄断巨头的不断崛起。皮克蒂新著《21世纪资本论》之所以如此热销,就在于他以过去两百五十年的历史数据强有力地论证了如下这个论点: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财富就会无可避免地集中化。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屌丝贫民之于巨头大佬的距离,只可能无限增大(直到社会自身崩盘),有钱人只会更有钱,屌丝的钱只会越玩越少。不管是牌局还是现实世界,永远是“强强联合/赢者通吃”当道!在“升级”的一种变体游戏“找朋友”中,谁都想攀上已经拿到一手好牌的庄家(拿到臭牌的庄家惟一生存之道也恰恰是拼命装B装大款,以骗取有实力者主动投奔你)。在一场规则既定的游戏中,好牌就是“大”过臭牌(拿着一千万元就是“多”过拿着一千元),尽管屌丝偶尔能“逆袭”成功,但大多数时候最多只能求大佬们“让让”你,别让你输得太惨(如“升级”里别被“跳级”得太厉害)。福利政策、慈善事业等等,都正是这些添加在牌局游戏中的小幅度“让让”你的玩法,以保证游戏不会因太过于“不平衡”而丧失“游戏性”(转成罗尔斯的术语就是,以防止社会因过度缺少“互惠性”而影响“稳定性”)。

有人说牌局的残酷毕竟还有限,因为一局输了后下一局拿到的牌就不一样了。其实,这就如同经常伴随屌丝之生活的如下安慰(或自我安慰):这辈子尽管是输定了,但下辈子没准就轮到俺做老大;或者,尽管我这辈子大输特输,但老天是公平的,我生出的儿子就比隔壁李四家儿子(当然不会去想李嘉诚儿子)更有出息……牌局与社会所共享的根本性的症结即在于:规则不变,不管如何重新发牌,拿好牌与拿臭牌之悬殊差距的牌局结构(大佬与屌丝之悬殊差距的社会结构),始终不会被改变。

 “三国杀”与众不同的魅力,就正在此处:它内含一块独特设计,使得它的世界同“升级”等完全不同。这个设计,便是武将牌。这种牌的有效性,并非是在那个既有的牌局系统里面被判定(如某牌比另一牌更“大”),而是越出该系统本身并且使之发生变化:每张牌都在改变系统规则本身,或者说,每张牌都带入游戏一套自身的规则。我们看到,每张武将牌上都印有三到四行小字,以表述那改变总体规则的自身规则。如游戏系统规定每个玩家每个回合都只能使用“杀”这张牌一次,但当你拿到的是“张飞”这张武将牌,你可以突破该规则来出牌(有多少张“杀”可以出多少张);而当你是“关羽”时,则手中所有红桃或方片花色的牌都可以当做“杀”来出。如果“张飞”、“关羽”等似乎都只是对既有规则作出某些小小突破的话,那么其他一些武将则彻底加入了全新事物到系统总体规则中,如“刘备”的赠牌、“诸葛亮”的看牌、“太史慈”的拼点、“曹丕”的翻面……这些皆是原先规则系统里所根本没有的“新概念”,即,光倚借游戏牌所组成的那个既有结构框架,玩家根本就“做”不出那些动作(所以根本谈不上是否被规则所允许)。它们纯粹是由某些独特的武将所带入系统,并由此完全改写了游戏进行的总体规则框架。

……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三国杀”中每个玩家都是独特的,因为他们拥有着独特的武将牌:他们都既服从规则、又突破规则;或者说,突破规则本身也成为了规则的一部分。在游戏中,每一个玩家(武将)的在场,都是对实际游戏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换言之,和其它所有牌类游戏相同,“三国杀”游戏者的每个行动是有确定的规则来作为判定是否合法或有效之依据,但它独特之处在于,游戏者并不在一个被彻底框死住、没有任何改变可能的规则系统里行动。我们知道,亿万富翁与贫民窟屌丝若在同一个金融市场里博弈,后者永远只能被秒杀,但“三国杀”的架构恰恰彻底规避了这种由固定规则所确定下来、自身不会随参与者不同而发生变化、提前闭合了(foreclosed)的“场域”。

……

同样重要的是,没有“贫民”或“百万富翁”之别并不代表“千人一面”。恰恰相反,该世界里彻底没有“千人一面”或者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这回事:张三就是张三,王五就是王五。张三和王五的不同,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是“存在性的不同”(ontological difference),而不是那可以用某种既定尺度来进行区划的“符号性的差异”(symbolic difference)。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体”(singularity),他们构成了巴迪欧所说的绝对的多样性(Multiplicity):在存在论层面上我们所遭遇的不是“一”而是“多”,其中每个“独体”或者说“单子”都具有着存在论的尊严(ontological dignity),都是不可缩简的(irreducible)。“一”是巴门尼德-柏拉图以降西方形而上学与存在论的根本性预设,如“每个人都具有一样的本质”,直到今天我们世界里的“人权”话语,仍然建立在该预设之上。但在“三国杀”的世界里,恰恰是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本质”!这个最根本的“质”不是“一”而是彻底的“多”—— “三国杀”是一个真正建立在“多”的存在论地基之上的世界。并且,这个“多”不是一个数字的概念,而是一个逻辑的概念,它没有“界限”,没有“总体数量”:正如“三国杀”里的武将牌之数量可以无限“多”下去,存在论层面上由“独体”所构成的多样性,也是无限的。但正因为这份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一无二性,没有一个人(“独体”)可以被忽视,被作为系统里无关紧要的“屁民”一个,不管他/她在里面“名叫”张三还是王五抑或李四。我们看到:正是“三国杀”的世界而不是我们所处其内的现实世界,在系统(制度)的层面上,认肯每个人所具有的存在论的尊严。

在“三国杀”中,每个玩家的存在,都是给规则带来一个溢出(excess),都在一定幅度地改写着游戏规则本身。这个世界体现出如下政治哲学理念:相对于存在论层面上的“独体”(人),系统(诸规则所构成的体系)是次生性的、符号性的,它本身是由人之群处(living together)而形成,自是须随着不同的人的加入而发生变化。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异化”(alienation),就发生在他/她彻底跪倒在由自己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之下、接受其全面统治的那个时刻,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那般由一套规则所统一管理。在自由市场的“平等规则”下,贫民窟屌丝只有被亿万富翁玩死(“穷人只有睡大街的自由”),怎么玩都是输。这个“异化”的世界里至多是出来些仁慈的罗尔斯之流,建议系统向屌丝一方有限度地倾斜一点,据说就能打造出最完美的“作为公平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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