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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相差一天,年假差别竟然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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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相差一天,年假差别竟然这么大

对于职工是否可以带薪休假,可以休多少天数,2008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明确的规定。

无忧精英首席职业发展顾问赵争接到一位码农Peter的咨询,他本月和同事通过无忧精英竞拍会iOS和手机开发专场新进一家IT企业工作,本来都是计划在10月20日入职,但是后来自己因为有事耽误了一天,10月21日和22日又是双休日,实际在10月23日入职。

Peter说,晚入职的事情已经取得了新单位的谅解,但没想到的是,新单位的人事主管对他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10月20日之前入职的职工,当年还能休1天带薪年休假;但是在10月21日以后入职的,当年在单位就不能再休带薪年休假了。Peter表示实在搞不明白,同事有6到7年工龄,而自己的工龄比他还要长2年。为何他仅比自己早一天入职,就可以休带薪年休假,而自己不能休带薪年休假呢?

赵争女士表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法定权利。对于职工是否可以带薪休假,可以休多少天数,2008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三个考量标准。

考量一:是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至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否指在现单位要干满1年,人保部复函明确:《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休假,但是具体享受多少天,还要看员工的具体工龄以及其他因素。

考量二:职工本人累计工作年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考量三:新进单位当年剩余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请注意:这里的所谓“年度内新入职”,指的是本自然年度内新入职。

据此测算,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73天÷365天×5=1)以上,也就是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职工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37天÷365天×10=1.01)以上,也就是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25÷365天×15=1.02)以上,也就是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当年都可以享受年休假。

所以Peter单位人事主管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有其前提条件,即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和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如果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使在当年10月20日之前进新单位,也未必可以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而对于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工,只要在当年12月7日前进新单位,也可能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考量四:当年是否出现不享受年休假情形

另需注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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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相差一天,年假差别竟然这么大

对于职工是否可以带薪休假,可以休多少天数,2008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明确的规定。

无忧精英首席职业发展顾问赵争接到一位码农Peter的咨询,他本月和同事通过无忧精英竞拍会iOS和手机开发专场新进一家IT企业工作,本来都是计划在10月20日入职,但是后来自己因为有事耽误了一天,10月21日和22日又是双休日,实际在10月23日入职。

Peter说,晚入职的事情已经取得了新单位的谅解,但没想到的是,新单位的人事主管对他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10月20日之前入职的职工,当年还能休1天带薪年休假;但是在10月21日以后入职的,当年在单位就不能再休带薪年休假了。Peter表示实在搞不明白,同事有6到7年工龄,而自己的工龄比他还要长2年。为何他仅比自己早一天入职,就可以休带薪年休假,而自己不能休带薪年休假呢?

赵争女士表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法定权利。对于职工是否可以带薪休假,可以休多少天数,2008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三个考量标准。

考量一:是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至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否指在现单位要干满1年,人保部复函明确:《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休假,但是具体享受多少天,还要看员工的具体工龄以及其他因素。

考量二:职工本人累计工作年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考量三:新进单位当年剩余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请注意:这里的所谓“年度内新入职”,指的是本自然年度内新入职。

据此测算,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73天÷365天×5=1)以上,也就是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职工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37天÷365天×10=1.01)以上,也就是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25÷365天×15=1.02)以上,也就是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当年都可以享受年休假。

所以Peter单位人事主管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有其前提条件,即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和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如果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使在当年10月20日之前进新单位,也未必可以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而对于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工,只要在当年12月7日前进新单位,也可能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考量四:当年是否出现不享受年休假情形

另需注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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