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港事件的落幕,让舆论的焦点回归到华泰汽车收购曙光股份上。当完成收购后,拥有双生产资质的华泰汽车将如何运作发展,或许成为外界最为关心的话题。
12月12日,曙光股份“一女嫁二夫”事件有了最新的结果,曙光股份收到了《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七里港集团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判处20万罚金。
除了对七里港集团判处罚金外,七里港集团董事长郑利彬、执行董事陈玉龙作为七里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也构成了虚假诉讼罪。其中郑利彬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玉龙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七里港、曙光股份、华泰汽车之间究竟有什么故事?华泰汽车收购曙光集团最根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舆论眼中,华泰汽车完成收购后,将会如何发展?
曙光集团“一女嫁二夫”的缘由
曙光集团“一女嫁二夫”事件的还是要从2016年说起,当时曙光集团就与七里港集团达成一致,曙光集团同意以20亿元价格受让上市公司曙光股份的1.1亿股普通股股票,双方并且起草了《股权权转让框架协议》。
随后曙光股份发出的公告承认,2016年12月25日,曙光集团确实与七里港商议曙光股份股票转让事宜,并拟就商谈中达成的部分股份转让方案草签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但在后续交涉过程中,由于尚有重要条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曙光集团在该份文件中并未盖章。因此双方于 2016年12月25日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并未生效,随后,曙光集团也放弃了与七里港集团的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正式通知七里港终止交易并获得七里港同意。
今年2月份,曙光股份对外发布公告,公告称七里港集团将曙光股份大股东曙光集团告上法庭,七里港集团认为曙光集团将股权转让给七里港后,随后又与华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七里港集团认为曙光集团违诚信原则,要求曙光双倍返还原告定金。
自此,曙光集团“一女嫁二夫”事件被舆论所熟知,今年5月份,曙光集团再次发布公告,还原了“一女嫁二夫”事件后续发展,在曙光回复“一女嫁二夫”事件后,曙光股份向辽宁丹东公安局报案,经丹东公安局立案后,发现七里港集团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移交至丹东公安局。
华泰汽车为何收购曙光股份?
曙光集团的“一女嫁二夫”事件,只能说是华泰汽车收购曙光股份的插曲,并不影响华泰汽车和曙光集团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
根据曙光股份公布的最新公告显示,双方已经进行了大量股份转让的准备工作,待交接准备工作完成后,立即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曙光股份预计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有舆论认为,华泰汽车之所以收购曙光股份,并不是完全为了借壳上市,而是看中了曙光股份的商用车生产资质和新能源商用车生产资质。
华泰汽车主要控股子公司
从2016年开始,华泰汽车就开始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先后推出了包括EV160B、iEV230以及XEV260三款新能源汽车,并在天津、青海成立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公司。
当华泰汽车完成收购后,华泰汽车还将拥有曙光汽车的皮卡、客车、特种专用车等商用车生产资质和新能源商用车生产资质。
在商用车上的布局,华泰汽车早已经开始了新动作,据华泰汽车内部人士此前透露,目前华泰汽车正在筹建产能达5万辆的“丹东基地”,基地将投产客车、专用改装车、物流车、新能源客车等。
这样一来,当华泰汽车完全收购曙光股份后,将成为同时拥有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资质和新能源商用车生产资质的民营汽车企业。
华泰收购曙光后的两大猜想
通过收购曙光股份,构成从A00、A0和A级车型,到物流车、中巴、大客等一系列新能源车型布局,以及乘用车、商用车双生产资质。这些“资本”足够满足华泰汽车张氏父子所讲的“新能源汽车故事”。
张氏父子所讲的“新能源汽车故事”在未来将如何发展,外界有两种猜想:
猜想一,华泰汽车完成收购,构建出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商用车双生产资质后,将吸引资本市场的融资,壮大其公司市值。同时,华泰汽车的双生产资质,也将成为资本市场上的“抢手货”,在未来不排除华泰汽车将双生产资质以合作的形式抛售。
猜想二,未来华泰汽车将成为新势力造车的代工厂。自6月份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审批通道关闭后,造车新势力获得生产资质十分渺茫。这样一来,华泰汽车将通过代工的方式,为造车新势力提供生产资质。值得一提的是,华泰汽车所拥有的新能源商用车生产资质也将成为华泰汽车代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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