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爱奇艺在纳斯达克正式上市。
3月30日,爱奇艺发行的手游《花千骨》侵权《太极熊猫》,诉讼历时三年,一审被判赔3000万。
作为2015年影游联动的现象级产品,为何在三年之后,被判定付出如此巨额的赔偿款?
确认过“眼神”,你就是抄的人!
时间拉回到2014年9月,蜗牛游戏《太极熊猫》上线,获得了媒体和玩家的一致好评,并以高品质在全球范围内发行获得了无数动作手游玩家。
2015年,成都天象互动凭借电视剧《花千骨》热播,快速推出影游联动手游《花千骨》,7月游戏上线后,首月流水接近2亿人民币,成为当年影游互动的经典案例。
官司打了三年,《太极熊猫》和《花千骨》这两款游戏到底有多像呢?
在当年的Chinajoy上,蜗牛高调召开维权媒体沟通会,给出两款游戏很多截图对比,证明《花千骨》从游戏数值、人物属性、套装属性等等全部照搬《太极熊猫》。
如此像素级的抄袭,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法院为何要判三年呢?其实,中国游戏行业似乎早就有一种共识:抄袭才侵权,换皮不算抄袭。但能做到《花千骨》这样在细节上几乎完全照搬的,在业内也是少见。
此次判决书给出的界定是:《花千骨》在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及其选择、安排、组合上整体利用了《太极熊猫》的基本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美术、音乐、动画、文字等一定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
100%原创用《太极熊猫》截图申请“软著”
几乎在蜗牛开维权媒体会的同时,《花千骨》的开发商天象互动坚称:“《花千骨》100%原创,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天象互动CEO何云鹏在Chinajoy一个论坛上分享成功经验:为了赶上电视剧档期,天象互动与爱奇艺在2014年10月达成合作,12月份正式研发。
也就是说,要赶上《花千骨》来年6月开播,手游12月研发, 6月份内测,7月上线。半年研发时间,要赶制出一款做工精良的游戏,那只能是把精力全部花在美术素材上了,其余的界面结构和流程基本都照《太极熊猫》来。
在百度贴吧里,也有曾在天象互动供职过的网友爆料:“《花千骨》手游抄袭了《太极熊猫》”。而这次一审判决,也正应了该网友的心愿。
在此案中,最搞笑的是《花千骨》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在申报材料里直接使用了《太极熊猫》的游戏截图。而这正成为判决天象互动和爱奇艺游戏在创作《花千骨》手游前已完全接触《太极熊猫》游戏内容的铁证。
中国游戏行业“抄袭“为何大有市场?
面对抄袭这种丑事,中国一向是非常宽容的,业界习以为常,玩家根本不care,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政策上,缺乏对抄袭侵权行为强有力约束条款,充斥着各种有弹性的模糊界定,即使原创开发者将侵权者进行到诉讼层面,也可能陷入旷日持久的取证拉锯战,就拿此案来说就打了三年。
其二,媒体层面,没有形成痛批抄袭侵权的行业共识,反而在厂商公关攻势下讲述从失败到成功的创业艰辛,助益其游戏曝光,营造热玩氛围,并引导消费者下载试玩。
其三,面对通过抄袭等侵权行为获得成功时,除了被抄袭者外,大多游戏开发者内心默念: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这样出人头地呢?从而默认了在这样一个恶俗环境里,要与他们保持同一起跑线竞争,捷径只有一条,就是换皮抄袭。
尽管所有从业者都知道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是先滋润再死总比莫名其妙被渴死的好吧,以生存不易的名义消化了内心的纠结与自我谴责。
再成功的“包装“也洗不掉这蒙羞的过去!
此次蜗牛的胜诉,可以说是国内该类型案件的第一次审判,同时也告诉我们应该支持原创尊重知识产权。
从一审判决书内容来看,法院计算赔偿金额采取了很多调查手段,包括银行调取银行流水、税务局开票数据,也参考上市公告中的收入数据和利润数据,并根据计算方式认定爱奇艺和天象互动的获利金额远远超过3000万,据此判定赔偿3000万。
这对游戏业内将产生震动,我们预见到:未来游戏业内的判决赔偿金额将越来越高,这已经不是先侵权再赔个几十万、几百万的年代。法院已经感受到游戏行业的利润率,并调高了游戏行业侵权的整体赔偿数额。
非正常竞争得势和非作恶即死,将成为游戏开发最著名的阿喀琉斯之踵和达摩克利斯之剑,让成功背负原罪的阴影,再成功的“案例包装“也终究洗不掉这个曾经蒙羞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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