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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后的犹太人全球人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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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后的犹太人全球人权运动

人权的概念形成于二战的种族清洗之后,犹太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英国艺术家班克斯在巴以隔离墙上的涂鸦

人们会追求,甚至声称自己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在这其中,人权是最广为人知,却也是最不被理解的一种权利。

人权这个概念形成于二战的种族清洗之后,犹太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原生的世界主义者:20世纪的犹太人和人权》(Roots Cosmopolitan: Jews and Human Right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中,弗吉尼亚大学的历史学家詹姆斯·吕弗勒(James Loeffler)探讨了一小群来自世界各地的犹太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如何促进了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如何刺激了联合国这类组织的建立,但遗憾的是,联合国未能实现它诞生初期的理想。

吕弗勒在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人权的故事实际上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随后通过了《少数族群条约》(Minority Treaties),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在东欧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犹太人推动的,他们意识到,国际法规正在形成新的原则,少数族裔需要在其中受到保护。想要加入国际联盟的国家必须同意《少数种族条约》的条件:不论宗教、种族、国籍或占人口数多寡的区别,都要一视同仁地赋予居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各成员国并不都符合这个规定,但至少为少数族裔所做出的特别规定已经纳入了国际法。

《原生的世界主义者》
詹姆斯·吕弗勒 著
耶鲁大学出版社 2018年5月

吕弗勒的研究表明,犹太律师和活动家虽然追求的是普世人权,但并非没有具体的目标。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追求人权就意味着要建立一个犹太国家,二者是不可分割的。1948年以色列建国,证明了这一想法,《世界人权宣言》也在同年颁布。这些人权先驱包括赫希·劳特派特(波兰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创立了国际人权法)、雅各布·罗宾逊(立陶宛人,他参与了纽伦堡审判和艾希曼审判)、雅各布·布劳斯坦(多任美国总统重要的红颜知己)、莫里斯·佩尔茨威格(英国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和法学教授)、彼得·本纳森(英国律师,后来皈依了天主教,他创建了大赦国际)。

他们大多在本国政府内担任法律顾问,同时领导着各类犹太人组织,比如世界犹太人大会和美国犹太人委员会,他们提出了全球意识和人权责任的概念。从根源上来说,他们始终还是属于犹太族裔的,尽管作为生长在外国的世界主义者,他们依然深受犹太根源的影响,始终铭记着一个独立的犹太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来。

他们每个人都意识到,在国际合作的美好图景之中,人权问题就像是一道裂缝。早在18世纪,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就提出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概念,今天西方的自由社会就是基于这些思想建立的。

然而,非公民群体和少数族裔则不一定能够享有自然权利,更不用提那些生活在自由社会之外的人。于是“人权”这个概念应运而生:这些权利是属于人本身的,不论他生活在哪里,也不论政府以何种方式进行统治。即便如此,这些权利也只有在国际法的帮助下,或是在成员国遵守国际法时才能存在,但国际法本身也是个比较新的概念。如果没有各类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人权组织,就没有人会监督人权是否得到保护,必要时也不会有人进行干预,强制保障人权。

吕弗勒书中所写到的那些人权先驱都意识到全球人权运动面临的问题:一个国家没有动机干涉其他国家的事务,而联合国本质上也只是个软弱无能的组织。不论人权对于别国人民意味着什么,每个国家都还是希望保留权利,以自己的方式对待本国公民。书中的前辈曾天真地以为,国家会在人权领域发挥更坚定的道德领导作用。他们完全没有料想到接下来的全球道德沦丧,国家为了监管人性,甚至放弃了集体责任。

《原生的世界主义者》向我们展示了,即便是最好的设想也可能找不到愿意买单的受众。这些人一再展示他们的外交技巧,试图说服各国为了全人类的利益迈出这艰难的一步。犹太人的身份可能会激发他们身上的人道主义情怀,但他们并不是狭隘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尽管人们时常攻击这一点,他们想要保护全世界的公民和他们的犹太同胞。犹太人在全球范围内遭受了太多迫害,所以人权和建立独立的犹太国家对他们来说都是当务之急。每遭遇一次挫折,他们就离以色列建国更近一步。以色列既是民族独立自决的典范,也成了犹太人的避难所。

犹太复国主义一直以来都是既追求自决,又追求人权。倡导建立犹太国家和追求普遍人权并不矛盾,但是人权团体却始终无法接受犹太民族的概念。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犹太国家更像一个殖民主义国家,而不是曾经遭受迫害、无家可归的犹太民族的家园。对许多人来说,以色列的存在颠覆了人权范式:犹太人在追求自由民主,追求独立家园的同时,也剥夺了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夺走了他们的家园。

吕弗勒的书会让读者开始思考:民族主义和人权是否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但这二者同时又是不可调和的?在这一全球性的难题下,巴以冲突无疑是个有力的例证。当少数族裔不是在追求公民权利,而是要建立独立国家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为了实现人权,每个少数族裔都非得建立一个国家吗?

通往人权的道路崎岖坎坷,这本书将许多看似无关的事件巧妙地交织在了一起。例如冷战时期的权力政治和散播恐惧的手段阻碍了人权的发展;还有1959年和1960年,反犹太主义复兴,世界各地纳粹符号盛行。

这本书是对上个世纪那些富有远见的世界主义者的一次致敬,在当时那个缺乏人性的世界里,他们一直在努力地追求人权。

本文作者Thane Rosenbaum是一名小说家和散文家,也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杰出学者,他还主持了“法律、文化和社会论坛”。他的新作《言论自由的昂贵代价:再谈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High Cost of Free Speech: Rethinking the First Amendment)即将出版。

(翻译:都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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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盛顿邮报

原标题:The Jewish campaign to establish global human rights after the Holocaust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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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后的犹太人全球人权运动

人权的概念形成于二战的种族清洗之后,犹太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英国艺术家班克斯在巴以隔离墙上的涂鸦

人们会追求,甚至声称自己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在这其中,人权是最广为人知,却也是最不被理解的一种权利。

人权这个概念形成于二战的种族清洗之后,犹太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原生的世界主义者:20世纪的犹太人和人权》(Roots Cosmopolitan: Jews and Human Right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中,弗吉尼亚大学的历史学家詹姆斯·吕弗勒(James Loeffler)探讨了一小群来自世界各地的犹太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如何促进了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如何刺激了联合国这类组织的建立,但遗憾的是,联合国未能实现它诞生初期的理想。

吕弗勒在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人权的故事实际上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随后通过了《少数族群条约》(Minority Treaties),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在东欧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犹太人推动的,他们意识到,国际法规正在形成新的原则,少数族裔需要在其中受到保护。想要加入国际联盟的国家必须同意《少数种族条约》的条件:不论宗教、种族、国籍或占人口数多寡的区别,都要一视同仁地赋予居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各成员国并不都符合这个规定,但至少为少数族裔所做出的特别规定已经纳入了国际法。

《原生的世界主义者》
詹姆斯·吕弗勒 著
耶鲁大学出版社 2018年5月

吕弗勒的研究表明,犹太律师和活动家虽然追求的是普世人权,但并非没有具体的目标。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追求人权就意味着要建立一个犹太国家,二者是不可分割的。1948年以色列建国,证明了这一想法,《世界人权宣言》也在同年颁布。这些人权先驱包括赫希·劳特派特(波兰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创立了国际人权法)、雅各布·罗宾逊(立陶宛人,他参与了纽伦堡审判和艾希曼审判)、雅各布·布劳斯坦(多任美国总统重要的红颜知己)、莫里斯·佩尔茨威格(英国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和法学教授)、彼得·本纳森(英国律师,后来皈依了天主教,他创建了大赦国际)。

他们大多在本国政府内担任法律顾问,同时领导着各类犹太人组织,比如世界犹太人大会和美国犹太人委员会,他们提出了全球意识和人权责任的概念。从根源上来说,他们始终还是属于犹太族裔的,尽管作为生长在外国的世界主义者,他们依然深受犹太根源的影响,始终铭记着一个独立的犹太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来。

他们每个人都意识到,在国际合作的美好图景之中,人权问题就像是一道裂缝。早在18世纪,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就提出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概念,今天西方的自由社会就是基于这些思想建立的。

然而,非公民群体和少数族裔则不一定能够享有自然权利,更不用提那些生活在自由社会之外的人。于是“人权”这个概念应运而生:这些权利是属于人本身的,不论他生活在哪里,也不论政府以何种方式进行统治。即便如此,这些权利也只有在国际法的帮助下,或是在成员国遵守国际法时才能存在,但国际法本身也是个比较新的概念。如果没有各类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人权组织,就没有人会监督人权是否得到保护,必要时也不会有人进行干预,强制保障人权。

吕弗勒书中所写到的那些人权先驱都意识到全球人权运动面临的问题:一个国家没有动机干涉其他国家的事务,而联合国本质上也只是个软弱无能的组织。不论人权对于别国人民意味着什么,每个国家都还是希望保留权利,以自己的方式对待本国公民。书中的前辈曾天真地以为,国家会在人权领域发挥更坚定的道德领导作用。他们完全没有料想到接下来的全球道德沦丧,国家为了监管人性,甚至放弃了集体责任。

《原生的世界主义者》向我们展示了,即便是最好的设想也可能找不到愿意买单的受众。这些人一再展示他们的外交技巧,试图说服各国为了全人类的利益迈出这艰难的一步。犹太人的身份可能会激发他们身上的人道主义情怀,但他们并不是狭隘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尽管人们时常攻击这一点,他们想要保护全世界的公民和他们的犹太同胞。犹太人在全球范围内遭受了太多迫害,所以人权和建立独立的犹太国家对他们来说都是当务之急。每遭遇一次挫折,他们就离以色列建国更近一步。以色列既是民族独立自决的典范,也成了犹太人的避难所。

犹太复国主义一直以来都是既追求自决,又追求人权。倡导建立犹太国家和追求普遍人权并不矛盾,但是人权团体却始终无法接受犹太民族的概念。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犹太国家更像一个殖民主义国家,而不是曾经遭受迫害、无家可归的犹太民族的家园。对许多人来说,以色列的存在颠覆了人权范式:犹太人在追求自由民主,追求独立家园的同时,也剥夺了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夺走了他们的家园。

吕弗勒的书会让读者开始思考:民族主义和人权是否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但这二者同时又是不可调和的?在这一全球性的难题下,巴以冲突无疑是个有力的例证。当少数族裔不是在追求公民权利,而是要建立独立国家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为了实现人权,每个少数族裔都非得建立一个国家吗?

通往人权的道路崎岖坎坷,这本书将许多看似无关的事件巧妙地交织在了一起。例如冷战时期的权力政治和散播恐惧的手段阻碍了人权的发展;还有1959年和1960年,反犹太主义复兴,世界各地纳粹符号盛行。

这本书是对上个世纪那些富有远见的世界主义者的一次致敬,在当时那个缺乏人性的世界里,他们一直在努力地追求人权。

本文作者Thane Rosenbaum是一名小说家和散文家,也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杰出学者,他还主持了“法律、文化和社会论坛”。他的新作《言论自由的昂贵代价:再谈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High Cost of Free Speech: Rethinking the First Amendment)即将出版。

(翻译:都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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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盛顿邮报

原标题:The Jewish campaign to establish global human rights after the Holocaust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