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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伟:管理网约车——要搞活,不要“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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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伟:管理网约车——要搞活,不要“管死”

监管的目的应该是以改善网约车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出行条件为目的的。如果为了维护秩序而一收到死,那就无异于是为了治疗驼背而把人治死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者注:2018年7月27日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两周年纪念日。工信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了研讨会对《办法》的实施状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根据作者在会上的发言修订而成。

(作者陈永伟,系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一)“管死”不是监管的目的

明代文学界江盈科曾写过一本叫《雪涛小说》的书,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医生自称可以治疗驼背,多么严重的驼背都可以治。于是就有患者慕名而来。这位医生用两块门板夹住患者,然后猛地收紧。这位患者的驼背倒是好了,但人也死了。围观的人问医生,你怎么能把人治死了呢?医生说:我只管治病,治好了就行,哪里管它什么死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治疗驼背的故事和当前网约车的规则很类似。网约车是一个新事物,从2012年滴滴等公司开始经营这个业务算起,不过只有六年时间。应该说,在这六年中,网约车的发展是很迅速的,为解决人们的出行问题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同时也对稳定就业、改善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关于网约车的争议也很多,例如乘车的安全隐患、用户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乘客投诉无门等很多问题都存在,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实施监管,用法律来维护乘客安全、保护信息安全、促进网约车平台之间的良性竞争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这个监管的目的应该是以改善网约车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出行条件为目的的。如果为了维护秩序而一收到死,那就无异于是为了治疗驼背而把人治死了。

 (二)“百里挑一”的标准

我们可以看到,各地的新规对于司机、车辆都出台了极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工信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刚刚做了一个研究,发现目前我国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司机有3120万,而资质符合各地出台的新规的总共有34万,比例仅为1.1%,可谓“百里挑一”!我翻了一下今年各地重点大学的录取率,发现北京重点大学的录取率为4.29%,上海为5.33%,即使录取比例最低的省份也要高于1.1%。这说明,想成为一名符合资质的网约车司机竟比考上重点大学还难!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条件,让成为网约车司机这么难?看一下各地的规定,一个重要的门槛就是户籍。这就让人不明白了,为什么要有这个限制呢?我想,从改善服务、提升运营质量方面这应该是找不到依据的——至少我从没有听过有哪项研究表明,本地户籍的司机可以开得更稳、开得更好的。类似的,对于车的限制也很奇怪。例如规定轴距,排气量,但这些参数和乘坐体验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似乎这都是缺乏证据的。

一面是人们打不到车,一面是达标的人、达标的车少,无论这些标准的理由如何,至少从直观上讲,应该是说明门槛太高、太苛刻了吧?奇怪的是,尽管现在全国合规的司机和车辆都很少,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这些不合规的人、不合规的车似乎也没闹出太多的事儿来。这又应该如何看待呢?

(三)过严的管制未必有助于政府达成政策目标

有人说,政府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很复杂,应该要全面理性看待。那么,我们就来从政府视角,看看究竟有哪些目标是应该考虑的吧。粗略归纳一下,这几条应该是政府的重点目标:一是对运营秩序予以规范;二是保证公共安全;三是维持社会稳定。我们可以一一检视这些目标,看看严监管是否有助于达成这些目标。

先看运营秩序。在笔者看来,过严的监管不仅无助于改善运营秩序,反而可能对其有害。理由很简单,其实很多网约车都是从原来的“黑车”转变而来的。如果网约车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黑车司机就愿意接受规则。而如果对网约车的门槛高了,这些好不容易“从良”的黑车又会退回去做黑车。而这些黑车是很难监管的,它们只会让运营秩序变得更糟糕。

再看公共安全。一些观点认为,相对于传统出租车,网约车由于进入门槛过低,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所以运营安全难以保证。尤其是在郑州空姐被害案等公共事件之后,这种观点大有抬头之势,而政府的管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呼应了这些观点。但是,这一观点正确吗?简单看看统计数据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和传统出租车相关的凶杀、抢劫等暴力事件事实上要远远高于网约车,并且由于监控的落后,这些案件中不少都迟迟未破获。从这个角度讲,以安全为名对网约车严监管,其实也是不成立的。

再看社会稳定。客观上讲,网约车的兴起会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前些年,还发生过不少与之相关的群众事件。因此,一些观点认为,加强对网约车监管、提高网约车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在前些年,或许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当时的出租车司机相对多。而网约车司机相对少,但在这几年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网约车司机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传统出租车司机,如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难道不是应该更多考虑他们的利益、照顾他们的实际吗?

至于监管对便利出行目标的影响,在此就不多讨论了。大家出门打次车,就会有很好的体验。

(四)未来的方向

必须承认,网约车的兴起确实产生了很多问题,确实冲击了很多人的利益。这些问题都需要整改,利益都需要权衡。但是,这种整改和权衡应该是在保持网约车市场整体有序运行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应该大收大放,更不能以维护其中某一个目标为由,牺牲了更多人的便利。

在笔者看来,在下一步的网约车改革中,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一是要搞对方向,帮助传统出租车进行网约车化的改造,而不是让网约车退回到传统出租车,按照传统的思路进行管理。

二是要考虑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准入网约车准入标准,坚决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标准。

三是要给予充足的过渡时间,稳步推进改革,而不能大收大放,影响市场的秩序。

最后,笔者还想提一下关于“合法”与“非法”问题。前几天,交通部的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能纵容非法经营来缓解‘打车难’”。对此,我自己不想给予任何评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只想引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一句话作为结尾:“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见《杜润生回忆录》第332页。)”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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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伟:管理网约车——要搞活,不要“管死”

监管的目的应该是以改善网约车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出行条件为目的的。如果为了维护秩序而一收到死,那就无异于是为了治疗驼背而把人治死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者注:2018年7月27日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两周年纪念日。工信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了研讨会对《办法》的实施状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根据作者在会上的发言修订而成。

(作者陈永伟,系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一)“管死”不是监管的目的

明代文学界江盈科曾写过一本叫《雪涛小说》的书,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医生自称可以治疗驼背,多么严重的驼背都可以治。于是就有患者慕名而来。这位医生用两块门板夹住患者,然后猛地收紧。这位患者的驼背倒是好了,但人也死了。围观的人问医生,你怎么能把人治死了呢?医生说:我只管治病,治好了就行,哪里管它什么死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治疗驼背的故事和当前网约车的规则很类似。网约车是一个新事物,从2012年滴滴等公司开始经营这个业务算起,不过只有六年时间。应该说,在这六年中,网约车的发展是很迅速的,为解决人们的出行问题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同时也对稳定就业、改善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关于网约车的争议也很多,例如乘车的安全隐患、用户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乘客投诉无门等很多问题都存在,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实施监管,用法律来维护乘客安全、保护信息安全、促进网约车平台之间的良性竞争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这个监管的目的应该是以改善网约车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出行条件为目的的。如果为了维护秩序而一收到死,那就无异于是为了治疗驼背而把人治死了。

 (二)“百里挑一”的标准

我们可以看到,各地的新规对于司机、车辆都出台了极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工信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刚刚做了一个研究,发现目前我国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司机有3120万,而资质符合各地出台的新规的总共有34万,比例仅为1.1%,可谓“百里挑一”!我翻了一下今年各地重点大学的录取率,发现北京重点大学的录取率为4.29%,上海为5.33%,即使录取比例最低的省份也要高于1.1%。这说明,想成为一名符合资质的网约车司机竟比考上重点大学还难!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条件,让成为网约车司机这么难?看一下各地的规定,一个重要的门槛就是户籍。这就让人不明白了,为什么要有这个限制呢?我想,从改善服务、提升运营质量方面这应该是找不到依据的——至少我从没有听过有哪项研究表明,本地户籍的司机可以开得更稳、开得更好的。类似的,对于车的限制也很奇怪。例如规定轴距,排气量,但这些参数和乘坐体验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似乎这都是缺乏证据的。

一面是人们打不到车,一面是达标的人、达标的车少,无论这些标准的理由如何,至少从直观上讲,应该是说明门槛太高、太苛刻了吧?奇怪的是,尽管现在全国合规的司机和车辆都很少,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这些不合规的人、不合规的车似乎也没闹出太多的事儿来。这又应该如何看待呢?

(三)过严的管制未必有助于政府达成政策目标

有人说,政府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很复杂,应该要全面理性看待。那么,我们就来从政府视角,看看究竟有哪些目标是应该考虑的吧。粗略归纳一下,这几条应该是政府的重点目标:一是对运营秩序予以规范;二是保证公共安全;三是维持社会稳定。我们可以一一检视这些目标,看看严监管是否有助于达成这些目标。

先看运营秩序。在笔者看来,过严的监管不仅无助于改善运营秩序,反而可能对其有害。理由很简单,其实很多网约车都是从原来的“黑车”转变而来的。如果网约车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黑车司机就愿意接受规则。而如果对网约车的门槛高了,这些好不容易“从良”的黑车又会退回去做黑车。而这些黑车是很难监管的,它们只会让运营秩序变得更糟糕。

再看公共安全。一些观点认为,相对于传统出租车,网约车由于进入门槛过低,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所以运营安全难以保证。尤其是在郑州空姐被害案等公共事件之后,这种观点大有抬头之势,而政府的管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呼应了这些观点。但是,这一观点正确吗?简单看看统计数据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和传统出租车相关的凶杀、抢劫等暴力事件事实上要远远高于网约车,并且由于监控的落后,这些案件中不少都迟迟未破获。从这个角度讲,以安全为名对网约车严监管,其实也是不成立的。

再看社会稳定。客观上讲,网约车的兴起会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前些年,还发生过不少与之相关的群众事件。因此,一些观点认为,加强对网约车监管、提高网约车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在前些年,或许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当时的出租车司机相对多。而网约车司机相对少,但在这几年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网约车司机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传统出租车司机,如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难道不是应该更多考虑他们的利益、照顾他们的实际吗?

至于监管对便利出行目标的影响,在此就不多讨论了。大家出门打次车,就会有很好的体验。

(四)未来的方向

必须承认,网约车的兴起确实产生了很多问题,确实冲击了很多人的利益。这些问题都需要整改,利益都需要权衡。但是,这种整改和权衡应该是在保持网约车市场整体有序运行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应该大收大放,更不能以维护其中某一个目标为由,牺牲了更多人的便利。

在笔者看来,在下一步的网约车改革中,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一是要搞对方向,帮助传统出租车进行网约车化的改造,而不是让网约车退回到传统出租车,按照传统的思路进行管理。

二是要考虑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准入网约车准入标准,坚决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标准。

三是要给予充足的过渡时间,稳步推进改革,而不能大收大放,影响市场的秩序。

最后,笔者还想提一下关于“合法”与“非法”问题。前几天,交通部的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能纵容非法经营来缓解‘打车难’”。对此,我自己不想给予任何评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只想引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一句话作为结尾:“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见《杜润生回忆录》第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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