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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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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两千年来,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讼师这朵生长于司法体制之外的“奇葩”,在官与民之间、暗与明之间扮演着百变多端的角色;这些富有民间传奇色彩的“智者”们,也以其亦正亦邪的表现,成为挥舞于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把双刃剑

作者:夏芒,法学学者

公元前六世纪,春秋时期的郑国,出现了讼师的鼻祖邓析。

邓析同时是“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古老哲学流派“名辩之学”的倡始人。史料记载,邓析运用他的“两可说”,可以完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推衍。这样一来,以邓析为先祖的后世讼师们,由此也就或多或少地蒙上几分诡辩家的色彩。

但是,与其说邓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名声连累了后世的讼师,倒不如说是后世一些带有市井习气的讼师给哲人邓析的形象抹了黑。面对利益诱惑,这类讼师有时会主动模糊正与邪、是与非的标准,甚至不惜去做一些鸡鸣狗盗之事,以迎合当事人的不当诉求。

《清稗类钞·考试》中,就有这样一起事例:

在江西、福建交界的铅山县,有一富翁“起家胥吏”。

胥吏,是没有官位、在基层为官府办事的下等小吏和差役。明清科举,对胥吏有特殊的歧视:朱元璋曾下诏,认为胥吏“心术已坏”,命令“不许应试”。到了清朝,发展成胥吏及其后代均不得参加科考。被歧视者,总是渴望翻身,史料中的这位富翁,早年做胥吏受尽了官员们的白眼,如今发财富贵了,便打算让儿子去参加科举考试,希望下一代由此步入仕途,混个一官半职来荣宗耀祖。可是上述那条规定,恰恰就成了一道过不去的门坎。

富翁到处送礼行贿,花了不少钱打点,乞求各方“融通”,让自己的儿子能改换身份参加科考。县署里的官老爷“均受请托”,因拿了他的钱而“无他言”,也都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开绿灯放行。可是偏偏三街四邻“诸生童”的家长们不答应,纷纷揭发富翁早年做过胥吏,其子没有资格同当地的孩子们一起参与科考竞争。

更为麻烦的是,县城中不少百姓,手中甚至还握着该富翁当年做胥吏时因公差上门留下的“差票”,上面有他白纸黑字的签名,成为他“起家胥吏”的铁证。

富翁“百计图之不可得”,身边那些“出入公门”的上层社会朋友也都表示“无策”。正郁闷间,一日,有个老讼师自报奋勇,“踵门”而来。老讼师说出对策,向富翁夸下海口:“与我二千金,吾为子成之。”

富翁“大喜”,决计依他。

这日,老讼师出了富翁家门,就派人在县城四处张贴小广告,大意是:某生乃胥吏之子,违规赴县城参加科考,吾辈“必効死与理论”,打算到官府揭他底细,阻止他的儿子进入考场。但是告官需要证据,需要各位共同参与举报。凡家中保存有该胥吏当年所签差票,愿意拿着一同见官举报者,必予重金酬谢。为保证举报成功,特此恭请诸位先将保存的差票拿来过目,一经认定有效者,退还本人持存作为证据,并即致酬钱三千文。

街上的帖子很快得到响应,许多参试生童的家长们本来就想举报,一听有人组织,还有人发钱,就都拿着差票前来验证;家中没有生童的,为得到酬金,也都尽力翻找家中当年所存差票,以供认定。一时间,小县城里所能收集到的证据,几乎都经过老讼师一伙人“甄别确认”,过后又都一一退还,约定到时候大家一齐提交官府,作为呈堂证供。

数日之后,能来的都来了,剩下零星前来提供证据的人已经为数不多。为了无所遗漏,这伙人又提高奖励,“增酬五千”,务必做到“一网打尽”。最后,酬金“增至十千”,确已没有人再能拿出新的证据,老讼师这才暗中回到富翁家中,对他说:所托之事已经办妥,再无他虑,令公子可以前往应试了。

县试开考之日,富翁之子赫然步入考场,引得“诸生童咸哗然”。按照事先约定,由老讼师一伙出面组织,众生童的家长们成群涌入县署,拿出他们手中的那些票证,向官府举报富翁父子违规参加科考的作弊行径。

富翁受到传唤,来到县署,则按老讼师的暗嘱故作无辜之态,声称自已出身清白,遭人污蔑,并提出相关票证皆为伪造,请求官府予以查验。如果查验为实,自己甘愿领刑受罚。主管官员于是下令:“取诸票详验之。”

但查验结果令人惊异:所有提供上来的差票,票面上签署的胥吏姓名“咸系挖补后所填”,几乎都被人做了手脚。

这么多的“铁证”,怎么都成了假的?

原来,这些差票上挖补、改写的痕迹,便是老讼师的“杰作”。此前,正是他派人以收集证据为名,利用对票证进行所谓查验并予归还的时间差,乘机对这些原本毫无瑕疵的票证动了手脚。这些手脚做得极为精细,以致于归还时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如今被官府判为假证,众人惊愕之余“无可置辞”,有口难辩,只得吃哑吧亏,眼睁睁看着昔日胥吏之子步入考场。

而那位昔日曾为胥吏,借此机会一举成功洗白了自己身世的富翁,则暗中“以二千金酬讼师”,完成了他们的黑幕交易。

中国的科举,曾经是世界最为先进的选官制度,给无数平民学子提供了晋阶之机,但对于胥吏等特殊身份者特别是其后代的限制,则形成了对少数个体的不公平。从这个角度看,老讼师所为,似乎是援助了这一不合理规定的受害者。但其所用制造伪证、瞒天过海的手段,则确实为人不齿。更何况,这种鸡鸣狗盗式的做法,其出发点不过是为了牟利。

两千年来,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讼师这朵生长于司法体制之外的“奇葩”,在官与民之间、暗与明之间扮演着百变多端的角色;这些富有民间传奇色彩的“智者”们,也以其亦正亦邪的表现,成为挥舞于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把双刃剑。

责任编辑:马蓉蓉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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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两千年来,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讼师这朵生长于司法体制之外的“奇葩”,在官与民之间、暗与明之间扮演着百变多端的角色;这些富有民间传奇色彩的“智者”们,也以其亦正亦邪的表现,成为挥舞于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把双刃剑

作者:夏芒,法学学者

公元前六世纪,春秋时期的郑国,出现了讼师的鼻祖邓析。

邓析同时是“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古老哲学流派“名辩之学”的倡始人。史料记载,邓析运用他的“两可说”,可以完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推衍。这样一来,以邓析为先祖的后世讼师们,由此也就或多或少地蒙上几分诡辩家的色彩。

但是,与其说邓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名声连累了后世的讼师,倒不如说是后世一些带有市井习气的讼师给哲人邓析的形象抹了黑。面对利益诱惑,这类讼师有时会主动模糊正与邪、是与非的标准,甚至不惜去做一些鸡鸣狗盗之事,以迎合当事人的不当诉求。

《清稗类钞·考试》中,就有这样一起事例:

在江西、福建交界的铅山县,有一富翁“起家胥吏”。

胥吏,是没有官位、在基层为官府办事的下等小吏和差役。明清科举,对胥吏有特殊的歧视:朱元璋曾下诏,认为胥吏“心术已坏”,命令“不许应试”。到了清朝,发展成胥吏及其后代均不得参加科考。被歧视者,总是渴望翻身,史料中的这位富翁,早年做胥吏受尽了官员们的白眼,如今发财富贵了,便打算让儿子去参加科举考试,希望下一代由此步入仕途,混个一官半职来荣宗耀祖。可是上述那条规定,恰恰就成了一道过不去的门坎。

富翁到处送礼行贿,花了不少钱打点,乞求各方“融通”,让自己的儿子能改换身份参加科考。县署里的官老爷“均受请托”,因拿了他的钱而“无他言”,也都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开绿灯放行。可是偏偏三街四邻“诸生童”的家长们不答应,纷纷揭发富翁早年做过胥吏,其子没有资格同当地的孩子们一起参与科考竞争。

更为麻烦的是,县城中不少百姓,手中甚至还握着该富翁当年做胥吏时因公差上门留下的“差票”,上面有他白纸黑字的签名,成为他“起家胥吏”的铁证。

富翁“百计图之不可得”,身边那些“出入公门”的上层社会朋友也都表示“无策”。正郁闷间,一日,有个老讼师自报奋勇,“踵门”而来。老讼师说出对策,向富翁夸下海口:“与我二千金,吾为子成之。”

富翁“大喜”,决计依他。

这日,老讼师出了富翁家门,就派人在县城四处张贴小广告,大意是:某生乃胥吏之子,违规赴县城参加科考,吾辈“必効死与理论”,打算到官府揭他底细,阻止他的儿子进入考场。但是告官需要证据,需要各位共同参与举报。凡家中保存有该胥吏当年所签差票,愿意拿着一同见官举报者,必予重金酬谢。为保证举报成功,特此恭请诸位先将保存的差票拿来过目,一经认定有效者,退还本人持存作为证据,并即致酬钱三千文。

街上的帖子很快得到响应,许多参试生童的家长们本来就想举报,一听有人组织,还有人发钱,就都拿着差票前来验证;家中没有生童的,为得到酬金,也都尽力翻找家中当年所存差票,以供认定。一时间,小县城里所能收集到的证据,几乎都经过老讼师一伙人“甄别确认”,过后又都一一退还,约定到时候大家一齐提交官府,作为呈堂证供。

数日之后,能来的都来了,剩下零星前来提供证据的人已经为数不多。为了无所遗漏,这伙人又提高奖励,“增酬五千”,务必做到“一网打尽”。最后,酬金“增至十千”,确已没有人再能拿出新的证据,老讼师这才暗中回到富翁家中,对他说:所托之事已经办妥,再无他虑,令公子可以前往应试了。

县试开考之日,富翁之子赫然步入考场,引得“诸生童咸哗然”。按照事先约定,由老讼师一伙出面组织,众生童的家长们成群涌入县署,拿出他们手中的那些票证,向官府举报富翁父子违规参加科考的作弊行径。

富翁受到传唤,来到县署,则按老讼师的暗嘱故作无辜之态,声称自已出身清白,遭人污蔑,并提出相关票证皆为伪造,请求官府予以查验。如果查验为实,自己甘愿领刑受罚。主管官员于是下令:“取诸票详验之。”

但查验结果令人惊异:所有提供上来的差票,票面上签署的胥吏姓名“咸系挖补后所填”,几乎都被人做了手脚。

这么多的“铁证”,怎么都成了假的?

原来,这些差票上挖补、改写的痕迹,便是老讼师的“杰作”。此前,正是他派人以收集证据为名,利用对票证进行所谓查验并予归还的时间差,乘机对这些原本毫无瑕疵的票证动了手脚。这些手脚做得极为精细,以致于归还时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如今被官府判为假证,众人惊愕之余“无可置辞”,有口难辩,只得吃哑吧亏,眼睁睁看着昔日胥吏之子步入考场。

而那位昔日曾为胥吏,借此机会一举成功洗白了自己身世的富翁,则暗中“以二千金酬讼师”,完成了他们的黑幕交易。

中国的科举,曾经是世界最为先进的选官制度,给无数平民学子提供了晋阶之机,但对于胥吏等特殊身份者特别是其后代的限制,则形成了对少数个体的不公平。从这个角度看,老讼师所为,似乎是援助了这一不合理规定的受害者。但其所用制造伪证、瞒天过海的手段,则确实为人不齿。更何况,这种鸡鸣狗盗式的做法,其出发点不过是为了牟利。

两千年来,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讼师这朵生长于司法体制之外的“奇葩”,在官与民之间、暗与明之间扮演着百变多端的角色;这些富有民间传奇色彩的“智者”们,也以其亦正亦邪的表现,成为挥舞于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把双刃剑。

责任编辑:马蓉蓉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