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消息,北京高院于近日对腾讯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关于“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至此,“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正式成为了注册商标,也是首个经司法判决确认的声音商标。
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驳回了这一申请,驳回的主要理由包括:这一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使用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随后,腾讯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2016年4月18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驳回腾讯的申请。商评委的驳回理由是,该声音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
腾讯公司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准予对这个声音商标的注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腾讯的诉讼请求。商评委不服这一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改判驳回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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