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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英国人爱在酒吧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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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英国人爱在酒吧看书?

长期以来,无论是作家流连忘返的地方,还是小说中的休闲场所,酒吧在文学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图片来源:Alamy

我(指本文作者Kieran Devlin,《The 405》杂志特刊编辑)最爱的消遣之一就是在酒吧看书,不管是在热闹的周五还是清净的周日早晨,都让人非常享受。这个爱好甚至不受季节的影响。不管是夏日,在露天啤酒屋心跳加速地看惊险小说;还是冬天,在门外寒风呼啸之时,坐在酒吧的温暖壁炉前读一本维多利亚时期的侦探小说,都能够让人找到乐趣。

酒吧也许十分吵闹,甚至会让人老是担心会有踉踉跄跄的酒鬼把黏糊糊的啤酒洒到书上。但为何在酒吧看书就是能让人感到自然舒适呢?

答案很简单:开卷有益,社交有益,(适度)喝酒有益,三件事都能让人放松。

但还有一个可信的说法是,在酒吧看书一直是英国的传统。文学和酒吧之间的纽带由来已久,英国有无数的文学作品与酒吧共同见证了历史,从康普顿·麦肯齐(Compton Mackenzie)的小说《荒岛酒池》(Whisky Galore)温和地嘲弄苏格兰赫布里底群岛岛民嗜酒如命,一直到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他十分喜爱肯特郡布罗德斯泰尔镇迷人的海岸线(注:他曾在镇上生活过一段时间),该镇为了纪念他建了两座博物馆,每年举办长达一周的狄更斯节,还必不可少地开了一家狄更斯酒吧。伦敦、都柏林和爱丁堡有大量的文学主题酒吧,随便看一眼当地的酒吧列表,都能在其中找到许多热衷于以书籍或作家命名的酒吧。如果在方圆10英里之内找不到一家“莎士比亚之××”酒吧,那么你绝不是在英国。

据说莎士比亚和狄更斯是乔治酒馆的常客 图片来源:National Trust/Michael Caldwell

有些酒吧不仅仅与作家同名,也曾与他们共同见证历史,最突出的例子是乔治酒馆(George Inn),它是伦敦仅存的驿马客栈,目前由英国国民信托拥有并出租。乔治酒馆建在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的起点“战袍”酒馆(The Tabard)旁,因为莎士比亚和后来的狄更斯经常光顾而出名。狄更斯除了在小说《小杜丽》中提到该酒馆,据说还因为听闻莎士比亚是常客而开始经常光顾此地。为了获取灵感,很多心有抱负的作家都曾在此流连,这是一个带着酒味的文学传统。

酒吧之于文学,就好比文学之于酒吧一样重要。很多经典之作中都有酒吧的影子: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提过的巴黎丁哥酒吧(The Dingo)真实存在,也是泽尔达和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Zelda and F Scott Fitzgerald)夫妻多次光顾的场所;狄更斯在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写过一家叫做“六个快乐的搬运工”(The Six Jolly Fellowship Porters)的酒吧;帕特里克·汉密尔顿(Patrick Hamilton)在剧作《天空下的那些街》(Twenty Thousand Streets Under The Sky)中写过一家名为“午夜铃声”(Midnight Bell)的酒吧。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1946年发表的文章《水中月》(The Moon Under Water)中模糊了文学与现实之间的边界,他形容一个完美酒吧应该满足的条件有:不可或缺的维多利亚建筑风格、鲜花盛开的露天啤酒屋、没有噪音,他后面又提到,这种柏拉图式的酒吧当然是虚构的。

牙买加客栈是达夫妮·杜穆里埃(Daphne du Maurier)同名小说《牙买加客栈》的灵感来源  图片来源:Rex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的布克奖获奖作品《最后一单酒》(Last Orders ),通过酒吧“The Coach”诠释了年老的酒伴之间相伴一生的友谊,书名体现了“临别再来一杯”的英国传统与“完成好友抛洒骨灰的临终遗愿”这个故事之间的异曲同工之妙。J.K.罗琳在《哈利·波特》中源源不断地将英国的古怪特色美化成一个非现实的魔法世界,她取的酒吧名非常出色,比如“三把扫帚酒吧”(The Three Broomsticks)及“破釜酒吧”(The Leaky Cauldron)。

近年我最爱的小说是伊弥尔·麦克布莱德(Eimear McBride)2016年出版的《更少的流浪人》(The Lesser Bohemians),这本略带自传性质的小说创新性地把浓烈的爱情故事搬到了拥挤的酒吧“Camden”,女主人公伊黎斯(Eillis)遇到了当时正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的年长演员斯蒂芬,跟他展开讨论,这加速了两人之间的关系,酒吧本身,或者说是一个可靠的喝酒场所,则是两人情感归宿的载体。此外,描写细致的背景和场景可能是麦克布莱德对于过去生活的影射。如果在一间拥挤的酒吧读到这些情景,读者能感受到与故事之间一种难以言喻的牵连,小说既源于生活又创造了生活。

让人欣喜的是,在酒吧看书的传统仍在不断发展。过去十年,成百上千的图书馆倒闭,库存书籍通常被低价出售或捐给其他社区部门,有时最终流向酒吧。英国约克郡赫兹威尔(Hudswell)的“乔治与龙”酒吧(George & Dragon)甚至保留了图书馆式的服务,但很多酒吧采取的是宽松的“以书换书”政策。

牙买加客栈内部 图片来源:Rex

此外,在过去约15年中,书吧开始流行,意味着人们现在将酒吧视为一般性的会面场所。这种趋势不仅加强了文学与酒吧之间无形的纽带,也推动社区的发展。当然,“酒吧”(pub)一词是“公共之家”(public house)的简称,一直都是人们社交的核心场所。

所以说,在酒吧看书的愉悦感,来源于让人享受的活动、传统的英伦特色或是参与其中和学习的机会。但是,过多分析反而会削弱这种感觉,这不过是从与朋友或陌生人共同品酒读书的平静中感受到的快乐而已。

(翻译:macy)

……………………

| ᐕ)⁾⁾ 更多精彩内容与互动分享,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和界面文化新浪微博

来源:独立报

原标题:Why is reading in the pub so enjoyable? In praise of a very British pastime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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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英国人爱在酒吧看书?

长期以来,无论是作家流连忘返的地方,还是小说中的休闲场所,酒吧在文学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图片来源:Alamy

我(指本文作者Kieran Devlin,《The 405》杂志特刊编辑)最爱的消遣之一就是在酒吧看书,不管是在热闹的周五还是清净的周日早晨,都让人非常享受。这个爱好甚至不受季节的影响。不管是夏日,在露天啤酒屋心跳加速地看惊险小说;还是冬天,在门外寒风呼啸之时,坐在酒吧的温暖壁炉前读一本维多利亚时期的侦探小说,都能够让人找到乐趣。

酒吧也许十分吵闹,甚至会让人老是担心会有踉踉跄跄的酒鬼把黏糊糊的啤酒洒到书上。但为何在酒吧看书就是能让人感到自然舒适呢?

答案很简单:开卷有益,社交有益,(适度)喝酒有益,三件事都能让人放松。

但还有一个可信的说法是,在酒吧看书一直是英国的传统。文学和酒吧之间的纽带由来已久,英国有无数的文学作品与酒吧共同见证了历史,从康普顿·麦肯齐(Compton Mackenzie)的小说《荒岛酒池》(Whisky Galore)温和地嘲弄苏格兰赫布里底群岛岛民嗜酒如命,一直到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他十分喜爱肯特郡布罗德斯泰尔镇迷人的海岸线(注:他曾在镇上生活过一段时间),该镇为了纪念他建了两座博物馆,每年举办长达一周的狄更斯节,还必不可少地开了一家狄更斯酒吧。伦敦、都柏林和爱丁堡有大量的文学主题酒吧,随便看一眼当地的酒吧列表,都能在其中找到许多热衷于以书籍或作家命名的酒吧。如果在方圆10英里之内找不到一家“莎士比亚之××”酒吧,那么你绝不是在英国。

据说莎士比亚和狄更斯是乔治酒馆的常客 图片来源:National Trust/Michael Caldwell

有些酒吧不仅仅与作家同名,也曾与他们共同见证历史,最突出的例子是乔治酒馆(George Inn),它是伦敦仅存的驿马客栈,目前由英国国民信托拥有并出租。乔治酒馆建在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的起点“战袍”酒馆(The Tabard)旁,因为莎士比亚和后来的狄更斯经常光顾而出名。狄更斯除了在小说《小杜丽》中提到该酒馆,据说还因为听闻莎士比亚是常客而开始经常光顾此地。为了获取灵感,很多心有抱负的作家都曾在此流连,这是一个带着酒味的文学传统。

酒吧之于文学,就好比文学之于酒吧一样重要。很多经典之作中都有酒吧的影子: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提过的巴黎丁哥酒吧(The Dingo)真实存在,也是泽尔达和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Zelda and F Scott Fitzgerald)夫妻多次光顾的场所;狄更斯在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写过一家叫做“六个快乐的搬运工”(The Six Jolly Fellowship Porters)的酒吧;帕特里克·汉密尔顿(Patrick Hamilton)在剧作《天空下的那些街》(Twenty Thousand Streets Under The Sky)中写过一家名为“午夜铃声”(Midnight Bell)的酒吧。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1946年发表的文章《水中月》(The Moon Under Water)中模糊了文学与现实之间的边界,他形容一个完美酒吧应该满足的条件有:不可或缺的维多利亚建筑风格、鲜花盛开的露天啤酒屋、没有噪音,他后面又提到,这种柏拉图式的酒吧当然是虚构的。

牙买加客栈是达夫妮·杜穆里埃(Daphne du Maurier)同名小说《牙买加客栈》的灵感来源  图片来源:Rex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的布克奖获奖作品《最后一单酒》(Last Orders ),通过酒吧“The Coach”诠释了年老的酒伴之间相伴一生的友谊,书名体现了“临别再来一杯”的英国传统与“完成好友抛洒骨灰的临终遗愿”这个故事之间的异曲同工之妙。J.K.罗琳在《哈利·波特》中源源不断地将英国的古怪特色美化成一个非现实的魔法世界,她取的酒吧名非常出色,比如“三把扫帚酒吧”(The Three Broomsticks)及“破釜酒吧”(The Leaky Cauldron)。

近年我最爱的小说是伊弥尔·麦克布莱德(Eimear McBride)2016年出版的《更少的流浪人》(The Lesser Bohemians),这本略带自传性质的小说创新性地把浓烈的爱情故事搬到了拥挤的酒吧“Camden”,女主人公伊黎斯(Eillis)遇到了当时正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的年长演员斯蒂芬,跟他展开讨论,这加速了两人之间的关系,酒吧本身,或者说是一个可靠的喝酒场所,则是两人情感归宿的载体。此外,描写细致的背景和场景可能是麦克布莱德对于过去生活的影射。如果在一间拥挤的酒吧读到这些情景,读者能感受到与故事之间一种难以言喻的牵连,小说既源于生活又创造了生活。

让人欣喜的是,在酒吧看书的传统仍在不断发展。过去十年,成百上千的图书馆倒闭,库存书籍通常被低价出售或捐给其他社区部门,有时最终流向酒吧。英国约克郡赫兹威尔(Hudswell)的“乔治与龙”酒吧(George & Dragon)甚至保留了图书馆式的服务,但很多酒吧采取的是宽松的“以书换书”政策。

牙买加客栈内部 图片来源:Rex

此外,在过去约15年中,书吧开始流行,意味着人们现在将酒吧视为一般性的会面场所。这种趋势不仅加强了文学与酒吧之间无形的纽带,也推动社区的发展。当然,“酒吧”(pub)一词是“公共之家”(public house)的简称,一直都是人们社交的核心场所。

所以说,在酒吧看书的愉悦感,来源于让人享受的活动、传统的英伦特色或是参与其中和学习的机会。但是,过多分析反而会削弱这种感觉,这不过是从与朋友或陌生人共同品酒读书的平静中感受到的快乐而已。

(翻译: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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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独立报

原标题:Why is reading in the pub so enjoyable? In praise of a very British pas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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