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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间旅行之六】社区是什么颜色,法律又是什么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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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间旅行之六】社区是什么颜色,法律又是什么颜色?

理查德·罗斯坦不仅向我们揭示了美国社会种种刻板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种族歧视和政策偏见,或许对其他社会中每一个自知或不自知的种族歧视者而言,这些答案也直指他们的无知和自私。

按:长假第五天,今天我们跟随历史学家理查德·罗斯坦(Richard Rothstein)去美国看看。

如果我们将美国的种族比作一件用许多布片拼缀而成的百衲衣,那么非裔美国人群体无疑是其中最醒目的一块黑色补丁。非裔美国人的历史可以追溯至非洲奴隶贸易时期,因而在美国这个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国家中饱受歧视,并于随后漫长的岁月中遭到各种各样的苛待乃至压迫,其中就包括种族居住隔离。

大都会地区的种族居住隔离向来是美国社会的痼疾,却甚少有人愿意直面过去。如今,人们似乎仍然普遍持有这样一种错误的想法:以种族为标准的城市分区规划因“事实上的”种族隔离而形成,是个人偏见、收入差异或银行和房地产公司等私立机构的行为之结果。而理查德·罗斯坦在《法律的颜色》一书中详尽阐述了20世纪中叶联邦政府如何利用公共政策丝毫不加掩饰地蓄意强化种族居住隔离,无可辩驳地证实了美国延续至今的歧视性居住模式恰恰是由“法律上的”种族隔离导致的,并揭露了其对经济与教育公平、司法公正造成的巨大破坏。

在这本著作出版后的十年里,理查德也收到了许多质疑和批判,诸如:为什么前人的种族隔离政策需要后人来买单,或者美国人的种族隔离需要后来的移民买单?为什么要强迫我们进行种族融合?黑人在要求种族融合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看看自己的犯罪率、等自己做好了再提出这种要求?非裔美国人无法逃离聚居区的真正原因难道不是无力或无心妥善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太多吗?这不是黑人自己没处理好的事情吗?

针对这些尖锐甚至刻薄、但在某种程度上又可以被理解其缘何而来的问题,理查德·罗斯坦在书的结尾处增补了一章问答。他从事实和数据出发,不仅向我们揭示了美国社会种种刻板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种族歧视和政策偏见,或许对其他社会中每一个自知或不自知的种族歧视者而言,这些答案也直指他们的无知和自私。

《法律的颜色:一段被遗忘的美国政府种族隔离史》
[美]理查德·罗斯坦 著  王志欣 译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9-07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都还没有出生。当我的家人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种族隔离已经存在。对非裔美国人实行种族隔离不关我们的事。为什么现在要我们做出牺牲,进行矫正?

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保护基金会的主席雪洛琳·伊菲尔(Sherrilyn Iffil)曾回答过类似的问题,她说:“1776年的时候,你的祖先并不在这里,但你7月4日也吃汉堡,对不对?”她想表达的意思是,先辈为我们的自由而战,有时甚至为此付出生命,我们没有做出同等的牺牲,却也因此受益。我们成为美国人的时候,接受的不仅仅是公民身份带给我们的不劳而获的特权,也接受它所赋予我们的,去纠正并非由我们所犯下的错误的责任。我们的政府造成了非裔美国人社区的种族隔离,现在也必须由我们的政府来进行补救,不论我们或我们的祖先是否参与其中。

人们想和与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相同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很正常。有些社区基本都是犹太人,或者意大利人,或者中国人。我们非裔美国人也想有我们自己的社区。你们为什么要强迫我们进行种族融合?

我想不出有哪种政策会“强迫”非裔美国人进行种族融合,但我们可以提供奖励机制,鼓励他们这么做。应该给低收入美国人提供补贴,否则他们没有能力离开内城聚居区。也应该激励现在住在下层中产阶级种族隔离社区的中产阶级非裔美国人,让他们搬到种族融合社区去。不过,想想我们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力气,劝说人们遵循一条无论黑人还是白人,似乎没人喜欢的政策,这也是颇为合理的。

调查表明,大多数非裔美国人更青睐种族融合社区,白人也是。但是,非裔美国人对种族融合社区的定义是有20%~50%的居民是非裔美国人的社区,而白人对此的定义则是他们要占主导地位——只有10%的居民是非裔美国人的社区。如果出现在某个社区的非裔美国人超过了10%,白人往往就开始搬走,很快这个社区的黑人就会占压倒性的多数。如果种族融合的努力要产生此类后果,这种努力不做也罢。

20世纪40年代匹兹堡的种族隔离标语牌:白人社区只欢迎白人住户

但是,将10%的非裔美国人作为融合目标是不够的,因为在我们主要的大都会地区中,非裔美国人不止这个比例。在亚特兰大地区,非裔美国人占人口总数的32%,芝加哥的比例为17%,底特律的是23%,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地区的则是15%。如果我们说在一个稳定的种族融合社区中,非裔美国人的比例应该是他们在大都会地区的平均值加减10%,那么某个近郊住宅区的黑人比例一旦超过10%,白人就要离开,稳定的种族融合就永远没有可能实现。如果我们只在看不到或几乎看不到非裔美国人的地方试着去进行种族融合,恐怕起不了作用。

非裔美国人自己并不想融合,这种观点只是白人的异想天开而已。成千上万名非裔美国人冒着遭遇敌意,甚至遭遇暴力的风险,勇敢地搬进之前以白人为主的社区。这段历史导致其他非裔美国人在努力缩小与他人的差距时踌躇不决。今天,当非裔美国人搬进以白人为主的社区时,他们仍很可能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拦住,在零售商店购物时受到的监视也异常严格。老师则会认为他们的学生能力不够,没有资格去上有挑战性的课程。在种族融合的学校里,非裔学生往往会因为轻微的违纪行为而受到严厉惩罚,同样的违纪行为如果发生在白人学生身上,学校通常会视而不见。

白人社区的跨种族敌意众所周知,如果我们觉得,除非白人社区欢迎他们,大多数非裔美国人更愿意选择种族隔离,这样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在白人社区欢迎非裔美国人加入之前,非裔美国人对种族隔离的逃避不能视作自由选择。在以白人为主的区域,对警察执法及学校的学业、纪律政策的改革至关重要,还要给非裔美国人一定的激励,让他们甘冒风险相信这些改革都是真的。

但是只有激励是不够的。要构建种族融合的社会,非裔美国人也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一个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向我解释,为什么她反对我的种族融合倡议:“我是一名中产阶级非裔美国人职业女性,我想住在我觉得舒服的地方,我希望那里的美容院知道该如何修剪我的头发,我希望那里离我常去的教堂别太远,我希望那里的超市能买到羽衣甘蓝。”

没有哪个富裕的近郊住宅区可以在一夜之间完全实现种族融合。所以,如果我的律师朋友现在搬入一个纯白人社区,她找不到她想要的理发师、教堂和超市。但是,一旦社区开始融合,专门打理非裔美国人发型的美容院就会出现,超市也会开始贩卖绿叶蔬菜。一开始她可能得回到以前的社区去做礼拜,这是为融合之利付出的代价,为她自己、为她的孩子和我们这个国家付出的代价。

美国宪法

现在很多白人中产阶级社区的超市中都有传统犹太食物、意大利食物和亚洲食物的购物通道,尽管这个地区的犹太人、意大利人和亚洲人只占少数。但是,当这些民族的第一个成员来到这里的时候,超市里肯定是没有这些商品的。必须要有人成为先驱。和我交流的律所合伙人可能并不想做先驱,而且,如果她不想的话,她也没必要做。但是,要解决因为“法律上的”种族隔离而长期存在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必须要有人率先行动。如果本人选择留下,我们不应该强迫任何人离开种族隔离社区,但是政府建立了很多激励机制,劝说人们放弃有害行为:我们对香烟征收重税,我们补贴那些自愿在自己的退休金账户存钱的职员,如果通勤者拼车的话,我们就为他们修建快速通道。因此,我们也要激励那些选择在种族融合地区落脚的家庭,支持他们在那里定居。非裔美国人可以放弃这些奖励,继续选择种族隔离,但是政府应该做出努力,让他们能够更轻松地做出不同的选择。

如果我们能真正实现种族融合,如果奴隶制的所有“标志与事件”都可以彻底根除,那么,有些社区的非裔美国人比例当然可以高出平均水平,就像有些社区的犹太人、意大利人、中国人或其他族裔人口超过平均水平一样。但是,比之现在城市与近郊住宅区典型的种族隔离模式,大都会地区的局面将会有质的不同。

难道黑人不应该为自己的成功负起更多的责任吗?黑人社区的犯罪率高,所以白人才会反对融合,因为他们不希望非裔美国人把罪行带入白人社区。即使是在有工作可做的时候,年轻人也会加入帮派,还会贩卖毒品。难道不应该在黑人聚居区文化有所改变之后再来考虑种族融合的问题吗?

当然,每个人——黑人、白人,以及其他人——都应该为自身成功负起更大的责任。非裔美国人不例外,美国白人也不例外。

达成以上共识之后,让我们来看一下事实。

大多数年轻的非裔美国人确实在为自身的成功负起责任,很多人为了成功“加倍努力地”工作。这种责任感及额外的努力往往会有回报——不过这种回报要低于白人从责任和努力中得到的回报。2014年,年轻(25~29岁)的成年非裔美国人中,21%的男性和24%的女性接受过大学教育。高中学业的完成率超过90%。这表明,少数非裔美国人的反社会行为这一焦点问题是个太过方便的借口,以逃避采取行动融合大多数人。

理查德·罗斯坦与《法律的颜色》英文版封面

“毒品之战”,包括对居住在低收入非裔美国人社区的年轻男子和青春期男孩的大规模羁押,始于20世纪70年代。根据目前的趋势来估计,现在出生的非裔美国人,多达1/3一生中会在监狱里待上一段时间,主要都是因为非暴力犯罪。考虑到这一点,非裔美国人的大学毕业率居然如此之高,让人惊讶。

米歇尔·亚历山大(Michelle Alexander)在她的重要著作《新吉姆·克罗》(The New Jim Crow)中提到,年轻的非裔男性比年轻的白人男性更不太可能去吸食或贩卖毒品,但他们因为吸食或贩卖毒品被逮捕的概率更高;一旦被逮捕,他们更可能被判刑;一旦被判刑,他们更可能会被判长期徒刑。非裔汽车驾驶员不打灯就变道的可能性并不比白人驾驶员更大,但是,他们这么做的时候,被警察拦住的可能性更大,而一旦被拦住,他们更可能受到处罚,包括因为付不出罚金而遭牢狱之灾。司法部对密苏里州弗格森地区警察执法的调查发现,非裔美国人被警察拦住比白人被拦更为常见,但在被拦住并接受搜查的人中,携带违禁药物的白人比非裔美国人更多。如果警察想提高发现毒品的概率,去白人社区开展“盘查”行动可能比在黑人社区效果更好。

将聚居区的非暴力犯罪人员投入监狱,这种做法会影响不止一代人。父母一方的缺席会对孩子的早期发展和学业表现有不利影响。年轻人一旦入狱,哪怕刑期很短(很多人的刑期并不短),可能终生都要处于二等居民的地位:没有选举权,会从公房中被赶出去,没有资格领取食品券。他们的家庭关系,哪怕不是无可挽回地破裂,也会因此受损。多数公司都不会雇用他们。他们无法找到合法工作,而当他们试图借助地下经济谋生的时候,又会再次入狱。

我们不应过分强调行为变化会在多大程度上战胜聚居区的环境,我们这个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要为之负责。铅中毒就是个例子。从全国范围来看,非裔儿童的血铅水平是白人儿童的两倍,这非常危险,且不可逆转。血铅水平的差别应主要归因于长期住在破败的社区中,含铅的涂料从墙上剥落,含铅的管道将水送到家里,送到学校。当发育中的大脑吸收了铅(这会阻碍必要的钙吸收),儿童的自制力会减弱。铅中毒预示着青少年时代会有冒险行为,而成年早期则会有更多的暴力和犯罪行为。例如,因为密歇根州的弗林特(Flint)在2014年和2015年曾使用铅污染的供水系统,我们可以合理地做出预测,当这个城市的孩子(大多数为非裔美国人)进入青春期或成年早期,犯罪率会上升。

当然,如果每个非裔美国人都拒绝采取对立、疏离的姿态,事情要好办得多。但是,对助长此种姿态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谁也不能等着对方主动。

非裔美国人无法逃离聚居区的真正原因难道不是无力或无心妥善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太多吗?我们是不是应该鼓励她们婚后再生育子女,这样她们就能更为妥善地尽抚养之责?

对这个国家进行种族隔离的政府政策,首先针对的就是非裔美国人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有子女的双职工家庭。那些成千上万名在搬进自己的房子时遭遇了警方庇护下的暴力的非裔美国人,都不是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单亲成为拒绝种族融合的理由,这是事后才有的想法,是为不作为找的借口。

20世纪50年代,纽约州莱维敦的连片住宅

非裔女性的生育率在下降,比起成人,少女妈妈的生育率下降得还要快上很多。避孕方面的教育更到位,这有助于将首次怀孕的时间延后,学校计划使女生对事业有了更多期待,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但是,任何种族的妇女都不会将自愿生育的时间无限推后,她们养育子女的目标并不会因道德说教或学校教育而受到抑制。聚居区的单亲率高,主要是因为年轻的成年女性缺少婚姻伴侣。年轻的黑人男性被羁押或处于无业状态是这一现象的根由。

我们也许会把婚姻看作一种浪漫的承诺,但它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双亲家庭的总收入往往更高,可用于子女的抚养与教育。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各种族未婚但希望走入婚姻的女性中,78%希望找到有稳定收入的配偶;这个条件比有同样的宗教信仰、在养儿育女中观念一致、受过同等教育或属于同一种族更为重要。如果一个社区的年轻男性失业率高(或只是做些低收入工作),他们孩子的母亲就没有什么想与之结婚的动机。现在,25~34岁之间从未结过婚的非裔美国人中,有工作的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是51∶100。而在白人、亚洲人与西班牙人等人群中,有工作的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大体相同。除非非裔美国人社区中有工作且无犯罪记录的男性人数可以增加,否则我们想减少有孩子但无力将他们抚养教育好的女性的数量,是不太可能成功的。

单亲白人女性的比例在上升,但她们通常有条件雇用别人来帮忙,可以自己养育孩子。而且,很大一部分白人和黑人“单亲”妈妈在和她们孩子的父亲同居:在白人中,结婚率下滑的速度已经超过完整双亲家庭的保持率。

白人的种族偏执中有一个很奇怪的方面——白人女性比白人男性更愿意与黑人伴侣走入婚姻,这使问题进一步恶化。2010年结婚的非裔男性中,24%的配偶不是非裔美国人,但同一年结婚的非裔女性中,只有9%的配偶不是非裔男性。这种独特的种族和民族间的不平衡自20世纪早期以来一直存在,当时的跨种族婚姻比现在更为罕见。非裔青年男性的被羁押率和失业率本来就更高,再加上异族婚姻中的性别差异,非裔美国人中单亲妈妈的比例显然会居高不下。

我们有精心设计的教育计划,旨在教给低收入非裔妈妈更好的教育技巧,但国会对这些计划的资金支持只维持在象征性的实验范围内。如果我们说要等到非裔妇女做妈妈做得更好些才能支持她们融入中产阶级社区,然后又不提供她们想要并且需要的支持,这就有点儿讽刺了。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利等到所有低收入、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妈妈学会完美的教育技巧之后才行动起来,去除大都会地区的种族隔离。中产阶级白人在照料孩子方面做得也不完美,但是,他们的孩子想要成功,妈妈们只要做到黑人妈妈的一半就够了。

本文书摘部分节选自《法律的颜色》一书,较原文有删节,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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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罗斯坦不仅向我们揭示了美国社会种种刻板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种族歧视和政策偏见,或许对其他社会中每一个自知或不自知的种族歧视者而言,这些答案也直指他们的无知和自私。

按:长假第五天,今天我们跟随历史学家理查德·罗斯坦(Richard Rothstein)去美国看看。

如果我们将美国的种族比作一件用许多布片拼缀而成的百衲衣,那么非裔美国人群体无疑是其中最醒目的一块黑色补丁。非裔美国人的历史可以追溯至非洲奴隶贸易时期,因而在美国这个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国家中饱受歧视,并于随后漫长的岁月中遭到各种各样的苛待乃至压迫,其中就包括种族居住隔离。

大都会地区的种族居住隔离向来是美国社会的痼疾,却甚少有人愿意直面过去。如今,人们似乎仍然普遍持有这样一种错误的想法:以种族为标准的城市分区规划因“事实上的”种族隔离而形成,是个人偏见、收入差异或银行和房地产公司等私立机构的行为之结果。而理查德·罗斯坦在《法律的颜色》一书中详尽阐述了20世纪中叶联邦政府如何利用公共政策丝毫不加掩饰地蓄意强化种族居住隔离,无可辩驳地证实了美国延续至今的歧视性居住模式恰恰是由“法律上的”种族隔离导致的,并揭露了其对经济与教育公平、司法公正造成的巨大破坏。

在这本著作出版后的十年里,理查德也收到了许多质疑和批判,诸如:为什么前人的种族隔离政策需要后人来买单,或者美国人的种族隔离需要后来的移民买单?为什么要强迫我们进行种族融合?黑人在要求种族融合之前是不是应该先看看自己的犯罪率、等自己做好了再提出这种要求?非裔美国人无法逃离聚居区的真正原因难道不是无力或无心妥善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太多吗?这不是黑人自己没处理好的事情吗?

针对这些尖锐甚至刻薄、但在某种程度上又可以被理解其缘何而来的问题,理查德·罗斯坦在书的结尾处增补了一章问答。他从事实和数据出发,不仅向我们揭示了美国社会种种刻板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种族歧视和政策偏见,或许对其他社会中每一个自知或不自知的种族歧视者而言,这些答案也直指他们的无知和自私。

《法律的颜色:一段被遗忘的美国政府种族隔离史》
[美]理查德·罗斯坦 著  王志欣 译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9-07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都还没有出生。当我的家人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种族隔离已经存在。对非裔美国人实行种族隔离不关我们的事。为什么现在要我们做出牺牲,进行矫正?

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保护基金会的主席雪洛琳·伊菲尔(Sherrilyn Iffil)曾回答过类似的问题,她说:“1776年的时候,你的祖先并不在这里,但你7月4日也吃汉堡,对不对?”她想表达的意思是,先辈为我们的自由而战,有时甚至为此付出生命,我们没有做出同等的牺牲,却也因此受益。我们成为美国人的时候,接受的不仅仅是公民身份带给我们的不劳而获的特权,也接受它所赋予我们的,去纠正并非由我们所犯下的错误的责任。我们的政府造成了非裔美国人社区的种族隔离,现在也必须由我们的政府来进行补救,不论我们或我们的祖先是否参与其中。

人们想和与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相同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很正常。有些社区基本都是犹太人,或者意大利人,或者中国人。我们非裔美国人也想有我们自己的社区。你们为什么要强迫我们进行种族融合?

我想不出有哪种政策会“强迫”非裔美国人进行种族融合,但我们可以提供奖励机制,鼓励他们这么做。应该给低收入美国人提供补贴,否则他们没有能力离开内城聚居区。也应该激励现在住在下层中产阶级种族隔离社区的中产阶级非裔美国人,让他们搬到种族融合社区去。不过,想想我们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力气,劝说人们遵循一条无论黑人还是白人,似乎没人喜欢的政策,这也是颇为合理的。

调查表明,大多数非裔美国人更青睐种族融合社区,白人也是。但是,非裔美国人对种族融合社区的定义是有20%~50%的居民是非裔美国人的社区,而白人对此的定义则是他们要占主导地位——只有10%的居民是非裔美国人的社区。如果出现在某个社区的非裔美国人超过了10%,白人往往就开始搬走,很快这个社区的黑人就会占压倒性的多数。如果种族融合的努力要产生此类后果,这种努力不做也罢。

20世纪40年代匹兹堡的种族隔离标语牌:白人社区只欢迎白人住户

但是,将10%的非裔美国人作为融合目标是不够的,因为在我们主要的大都会地区中,非裔美国人不止这个比例。在亚特兰大地区,非裔美国人占人口总数的32%,芝加哥的比例为17%,底特律的是23%,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地区的则是15%。如果我们说在一个稳定的种族融合社区中,非裔美国人的比例应该是他们在大都会地区的平均值加减10%,那么某个近郊住宅区的黑人比例一旦超过10%,白人就要离开,稳定的种族融合就永远没有可能实现。如果我们只在看不到或几乎看不到非裔美国人的地方试着去进行种族融合,恐怕起不了作用。

非裔美国人自己并不想融合,这种观点只是白人的异想天开而已。成千上万名非裔美国人冒着遭遇敌意,甚至遭遇暴力的风险,勇敢地搬进之前以白人为主的社区。这段历史导致其他非裔美国人在努力缩小与他人的差距时踌躇不决。今天,当非裔美国人搬进以白人为主的社区时,他们仍很可能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拦住,在零售商店购物时受到的监视也异常严格。老师则会认为他们的学生能力不够,没有资格去上有挑战性的课程。在种族融合的学校里,非裔学生往往会因为轻微的违纪行为而受到严厉惩罚,同样的违纪行为如果发生在白人学生身上,学校通常会视而不见。

白人社区的跨种族敌意众所周知,如果我们觉得,除非白人社区欢迎他们,大多数非裔美国人更愿意选择种族隔离,这样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在白人社区欢迎非裔美国人加入之前,非裔美国人对种族隔离的逃避不能视作自由选择。在以白人为主的区域,对警察执法及学校的学业、纪律政策的改革至关重要,还要给非裔美国人一定的激励,让他们甘冒风险相信这些改革都是真的。

但是只有激励是不够的。要构建种族融合的社会,非裔美国人也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一个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向我解释,为什么她反对我的种族融合倡议:“我是一名中产阶级非裔美国人职业女性,我想住在我觉得舒服的地方,我希望那里的美容院知道该如何修剪我的头发,我希望那里离我常去的教堂别太远,我希望那里的超市能买到羽衣甘蓝。”

没有哪个富裕的近郊住宅区可以在一夜之间完全实现种族融合。所以,如果我的律师朋友现在搬入一个纯白人社区,她找不到她想要的理发师、教堂和超市。但是,一旦社区开始融合,专门打理非裔美国人发型的美容院就会出现,超市也会开始贩卖绿叶蔬菜。一开始她可能得回到以前的社区去做礼拜,这是为融合之利付出的代价,为她自己、为她的孩子和我们这个国家付出的代价。

美国宪法

现在很多白人中产阶级社区的超市中都有传统犹太食物、意大利食物和亚洲食物的购物通道,尽管这个地区的犹太人、意大利人和亚洲人只占少数。但是,当这些民族的第一个成员来到这里的时候,超市里肯定是没有这些商品的。必须要有人成为先驱。和我交流的律所合伙人可能并不想做先驱,而且,如果她不想的话,她也没必要做。但是,要解决因为“法律上的”种族隔离而长期存在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必须要有人率先行动。如果本人选择留下,我们不应该强迫任何人离开种族隔离社区,但是政府建立了很多激励机制,劝说人们放弃有害行为:我们对香烟征收重税,我们补贴那些自愿在自己的退休金账户存钱的职员,如果通勤者拼车的话,我们就为他们修建快速通道。因此,我们也要激励那些选择在种族融合地区落脚的家庭,支持他们在那里定居。非裔美国人可以放弃这些奖励,继续选择种族隔离,但是政府应该做出努力,让他们能够更轻松地做出不同的选择。

如果我们能真正实现种族融合,如果奴隶制的所有“标志与事件”都可以彻底根除,那么,有些社区的非裔美国人比例当然可以高出平均水平,就像有些社区的犹太人、意大利人、中国人或其他族裔人口超过平均水平一样。但是,比之现在城市与近郊住宅区典型的种族隔离模式,大都会地区的局面将会有质的不同。

难道黑人不应该为自己的成功负起更多的责任吗?黑人社区的犯罪率高,所以白人才会反对融合,因为他们不希望非裔美国人把罪行带入白人社区。即使是在有工作可做的时候,年轻人也会加入帮派,还会贩卖毒品。难道不应该在黑人聚居区文化有所改变之后再来考虑种族融合的问题吗?

当然,每个人——黑人、白人,以及其他人——都应该为自身成功负起更大的责任。非裔美国人不例外,美国白人也不例外。

达成以上共识之后,让我们来看一下事实。

大多数年轻的非裔美国人确实在为自身的成功负起责任,很多人为了成功“加倍努力地”工作。这种责任感及额外的努力往往会有回报——不过这种回报要低于白人从责任和努力中得到的回报。2014年,年轻(25~29岁)的成年非裔美国人中,21%的男性和24%的女性接受过大学教育。高中学业的完成率超过90%。这表明,少数非裔美国人的反社会行为这一焦点问题是个太过方便的借口,以逃避采取行动融合大多数人。

理查德·罗斯坦与《法律的颜色》英文版封面

“毒品之战”,包括对居住在低收入非裔美国人社区的年轻男子和青春期男孩的大规模羁押,始于20世纪70年代。根据目前的趋势来估计,现在出生的非裔美国人,多达1/3一生中会在监狱里待上一段时间,主要都是因为非暴力犯罪。考虑到这一点,非裔美国人的大学毕业率居然如此之高,让人惊讶。

米歇尔·亚历山大(Michelle Alexander)在她的重要著作《新吉姆·克罗》(The New Jim Crow)中提到,年轻的非裔男性比年轻的白人男性更不太可能去吸食或贩卖毒品,但他们因为吸食或贩卖毒品被逮捕的概率更高;一旦被逮捕,他们更可能被判刑;一旦被判刑,他们更可能会被判长期徒刑。非裔汽车驾驶员不打灯就变道的可能性并不比白人驾驶员更大,但是,他们这么做的时候,被警察拦住的可能性更大,而一旦被拦住,他们更可能受到处罚,包括因为付不出罚金而遭牢狱之灾。司法部对密苏里州弗格森地区警察执法的调查发现,非裔美国人被警察拦住比白人被拦更为常见,但在被拦住并接受搜查的人中,携带违禁药物的白人比非裔美国人更多。如果警察想提高发现毒品的概率,去白人社区开展“盘查”行动可能比在黑人社区效果更好。

将聚居区的非暴力犯罪人员投入监狱,这种做法会影响不止一代人。父母一方的缺席会对孩子的早期发展和学业表现有不利影响。年轻人一旦入狱,哪怕刑期很短(很多人的刑期并不短),可能终生都要处于二等居民的地位:没有选举权,会从公房中被赶出去,没有资格领取食品券。他们的家庭关系,哪怕不是无可挽回地破裂,也会因此受损。多数公司都不会雇用他们。他们无法找到合法工作,而当他们试图借助地下经济谋生的时候,又会再次入狱。

我们不应过分强调行为变化会在多大程度上战胜聚居区的环境,我们这个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要为之负责。铅中毒就是个例子。从全国范围来看,非裔儿童的血铅水平是白人儿童的两倍,这非常危险,且不可逆转。血铅水平的差别应主要归因于长期住在破败的社区中,含铅的涂料从墙上剥落,含铅的管道将水送到家里,送到学校。当发育中的大脑吸收了铅(这会阻碍必要的钙吸收),儿童的自制力会减弱。铅中毒预示着青少年时代会有冒险行为,而成年早期则会有更多的暴力和犯罪行为。例如,因为密歇根州的弗林特(Flint)在2014年和2015年曾使用铅污染的供水系统,我们可以合理地做出预测,当这个城市的孩子(大多数为非裔美国人)进入青春期或成年早期,犯罪率会上升。

当然,如果每个非裔美国人都拒绝采取对立、疏离的姿态,事情要好办得多。但是,对助长此种姿态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谁也不能等着对方主动。

非裔美国人无法逃离聚居区的真正原因难道不是无力或无心妥善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太多吗?我们是不是应该鼓励她们婚后再生育子女,这样她们就能更为妥善地尽抚养之责?

对这个国家进行种族隔离的政府政策,首先针对的就是非裔美国人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有子女的双职工家庭。那些成千上万名在搬进自己的房子时遭遇了警方庇护下的暴力的非裔美国人,都不是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单亲成为拒绝种族融合的理由,这是事后才有的想法,是为不作为找的借口。

20世纪50年代,纽约州莱维敦的连片住宅

非裔女性的生育率在下降,比起成人,少女妈妈的生育率下降得还要快上很多。避孕方面的教育更到位,这有助于将首次怀孕的时间延后,学校计划使女生对事业有了更多期待,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但是,任何种族的妇女都不会将自愿生育的时间无限推后,她们养育子女的目标并不会因道德说教或学校教育而受到抑制。聚居区的单亲率高,主要是因为年轻的成年女性缺少婚姻伴侣。年轻的黑人男性被羁押或处于无业状态是这一现象的根由。

我们也许会把婚姻看作一种浪漫的承诺,但它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双亲家庭的总收入往往更高,可用于子女的抚养与教育。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各种族未婚但希望走入婚姻的女性中,78%希望找到有稳定收入的配偶;这个条件比有同样的宗教信仰、在养儿育女中观念一致、受过同等教育或属于同一种族更为重要。如果一个社区的年轻男性失业率高(或只是做些低收入工作),他们孩子的母亲就没有什么想与之结婚的动机。现在,25~34岁之间从未结过婚的非裔美国人中,有工作的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是51∶100。而在白人、亚洲人与西班牙人等人群中,有工作的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大体相同。除非非裔美国人社区中有工作且无犯罪记录的男性人数可以增加,否则我们想减少有孩子但无力将他们抚养教育好的女性的数量,是不太可能成功的。

单亲白人女性的比例在上升,但她们通常有条件雇用别人来帮忙,可以自己养育孩子。而且,很大一部分白人和黑人“单亲”妈妈在和她们孩子的父亲同居:在白人中,结婚率下滑的速度已经超过完整双亲家庭的保持率。

白人的种族偏执中有一个很奇怪的方面——白人女性比白人男性更愿意与黑人伴侣走入婚姻,这使问题进一步恶化。2010年结婚的非裔男性中,24%的配偶不是非裔美国人,但同一年结婚的非裔女性中,只有9%的配偶不是非裔男性。这种独特的种族和民族间的不平衡自20世纪早期以来一直存在,当时的跨种族婚姻比现在更为罕见。非裔青年男性的被羁押率和失业率本来就更高,再加上异族婚姻中的性别差异,非裔美国人中单亲妈妈的比例显然会居高不下。

我们有精心设计的教育计划,旨在教给低收入非裔妈妈更好的教育技巧,但国会对这些计划的资金支持只维持在象征性的实验范围内。如果我们说要等到非裔妇女做妈妈做得更好些才能支持她们融入中产阶级社区,然后又不提供她们想要并且需要的支持,这就有点儿讽刺了。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利等到所有低收入、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妈妈学会完美的教育技巧之后才行动起来,去除大都会地区的种族隔离。中产阶级白人在照料孩子方面做得也不完美,但是,他们的孩子想要成功,妈妈们只要做到黑人妈妈的一半就够了。

本文书摘部分节选自《法律的颜色》一书,较原文有删节,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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