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动网络教育毕业生达到相当于本校全日制同类专业的水平

12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严把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并要求高校要将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指导。

在入口关方面,《通知》指出,要规范招生行为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对于社会上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违规宣传的社会机构和个人,高校要主动发布公告,澄清事实,提醒学习者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报名,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维护权益、消除影响。

对于人才培养过程,《通知》表示,要从严管理学习中心。坚持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鼓励高校自建直属学习中心,慎重选择合作办学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专业和课程设置、招生录取、考试命题和评阅、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等办学职责和权利。

《通知》还要求严格毕业资格审查。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位管理相关措施,应根据网络教育特点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并明确毕(结)业标准、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以及相关审查工作内容与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推动网络教育毕业生达到相当于本校全日制同类专业的水平。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