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落实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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