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9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通报指出,在网络环境中,肖像权纠纷绝大部分权利人属于社会公众人物,约98.7%属于演艺领域,大量侵权行为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出现。
数据显示,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利用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6284件,其中涉侵害肖像权纠纷4109件,占比约65.4%,居人格权纠纷收案首位。在各类侵权纠纷中,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件数量仅次于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位居第二位。
据澎湃,9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通报指出,在网络环境中,肖像权纠纷绝大部分权利人属于社会公众人物,约98.7%属于演艺领域,大量侵权行为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出现。
数据显示,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利用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6284件,其中涉侵害肖像权纠纷4109件,占比约65.4%,居人格权纠纷收案首位。在各类侵权纠纷中,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件数量仅次于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位居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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