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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知道如何读诗,他们已经错了 | 一诗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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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知道如何读诗,他们已经错了 | 一诗一会

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

图片来源:图虫

什么可以算作诗?读诗、欣赏诗有特定的方法吗?

每当一首诗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讨论时,这些问题就会冒出来,重新让人陷入对诗歌真相的困惑。专业的诗歌研究者倾向从写作技法上分析这门古老而复杂的艺术,普通读者则更愿意凭借直觉和本能去判断一首诗的好坏。诗人们的答案也各不相同:米沃什把诗歌定义为“对真实的热情追求”;里尔克说,诗不是情感而是经验,为了一首诗我们必须去观看、去体验;布罗茨基将诗的写作比喻为“意识、思维和对世界感受的巨大加速器”,诗人对这一加速过程的依赖,就像落进对麻醉剂或烈酒的依赖一样。

当鲍勃·迪伦因“在美国伟大的音乐传统下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荣获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时,人们更加困惑了。通常意义上,诗歌应该以文本的形式出现在诗集中,而不是被歌手演唱出来。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有时的确能从音乐中感受到优雅、动人、崇高和超越,这种感受与读一首好诗类似。在诗歌评论家、哈佛大学英语系教授斯蒂芬妮·伯特看来,诗歌其实和音乐很像,读者喜欢五花八门的诗歌,就像不同的听众喜欢不同流派的音乐、各种类型的艺术家和不同风格的歌曲一样,尽管二者的工作原理、起源、目的都存在很大差异。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斯蒂芬妮·伯特开始讲授如何欣赏诗歌、思考人们喜欢诗歌的原因,至今已在各大杂志发表上百篇探讨诗歌的文章,被《纽约时报》誉为“当代最具影响力的诗歌评论家之一”。然而,她却奉劝读者“别去读诗”,并在《别去读诗》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观察到,如今很多教师和书本都会指导学生如何读诗,但也使得诗歌被轻易归为某种单一的事物。在书中,她通过感觉、角色、形式、难度、智慧、共同体六大关键词重新为诗歌赋能。在她看来,诗歌——不是“诗”,而是一首首的诗歌——应被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就像纽约的地铁,每趟列车都有特定的路线,可以将人们带到不同的地方。

《别去读诗》
[美]斯蒂芬妮·伯特 著  袁永苹 译
北京联合出版社 2020-07

《别去读诗》

文 | [美] 斯蒂芬妮·伯特  译 | 袁永苹

在某种程度上,我写这本书,是因为我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起,就开始讲授如何欣赏诗歌、思考人们喜欢诗歌的原因。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为杂志撰写关于古诗和新诗的文章及书评,现在也有几百篇了。不过,这本书并不是书评集,而是书评的替代物;当我浏览每年在邮件中收到的数百本诗集,翻看自己特地购买的几十本诗集,或更频繁地浏览Twitter(推特)、Facebook(脸书)、印刷鲜亮的季刊或全新的电子期刊时,我总会发现一首自己非常喜欢的诗——这首诗可能出自一位我从未听说过的作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要介绍那些我一直在找寻(但不一定都合你的胃口)的诗。

不仅对我来说是这样。你也可以想想“诗”(poetry)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想想一系列被称为“诗歌”(poems)的东西能够发挥怎样的效用。

两名新加坡少年浏览社交网站时,发现前一天有位塔斯马尼亚的同龄人,分享了八行写于四百年前的英国诗歌,讲述了超越时空的友谊。

漫画《X战警》中的超级英雄,在女儿的葬礼上大声朗读珀西·比希·雪莱的诗句;这位超级英雄的同伴——一名教师,重读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诗歌让自己放松下来。

“欧仕派”除臭剂的电视广告里使用了几十个押头韵的、与古英语史诗《贝奥武夫》诗句风格近似的句子,这种恶搞在网上很有人气。

一位拉比在葬礼上读了犹太礼拜仪式专用的现代英文版《圣经·诗篇》的第二十三篇。五个时区之外,一位牧师为会众读了1607年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中的同一篇章,其中一位精通英语和希伯来语的会众,思考着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名研究生统计威廉·巴特勒·叶芝在其全部诗作中使用“血”(blood)、“爱”(love)和“月亮”(moon)的次数。另一位大声读着叶芝的诗,向未来的妻子求婚。还有一名研究生正在比较千年前可以唱的诗中性爱和奉献题材的英语译本与印度南部泰卢固语译本的区别。

一位英语教授正在课上讲鲍勃·迪伦。隔着三扇门,另一位教授正在讲说唱艺术家、歌手安吉尔·海兹(Angel Haze)。在校区另一端的音乐系,另一位教授研究着洛伦佐·达·彭特(Lorenzo Da Ponte)为莫扎特《女人皆如此》(Così fan tutte)所填的词。

一位有求知欲的饱学之士在三页没有字面意义的散文中,赏析着同义词和反义词的使用方式,比照着小写字母的升序和降序形式。

一位行政助理利用午餐时间抄写了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在乡村教堂小院里创作的《墓园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另一位开会时,在纸巾上写下玛丽安·摩尔(Marianne Moore)诗作《诗》(Poetry)中的第一行:“我,也不喜欢它。”

在波特兰的一家夜总会,两百人在观看一个人在台上讲述他们从原生家庭中逃离的那些可怕细节,以及他们已经找到的新生活。一个月后,这场演出就在YouTube上的一个频道播出,粉丝们将其抄写下来;有些人开始自发背诵。第二年,表演者将他的讲述以诗的形式出版,还附带了CD。

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被誉为“黑人国歌”的名作《高声歌唱》(Lift Ev’ry Voice and Sing),在今年的全校大会上被演唱了九百九十八次。

中学生们为埃德加·李·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的《匙河集》(Spoon River Anthology)编排了舞台朗读,每一首短诗的朗读者,都扮演一名诗中所写的、在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死去的居民。

一名正在学习汉语的学生,创作了李白在异乡遥望月亮时所写绝句的英文版。八十年前,一名被关押在旧金山湾天使岛的中国移民,在牢房的墙壁上写下了同样的诗;他的同伴在别的牢房里写下了别的中国古诗,有时还会写下他们自己创作的新诗。

以细致入微的诗文描写而闻名的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在最后一稿维拉内体诗(villanelle)中改动了标点符号,称其为《一门艺术》(One Art),讲述了她差点失去所爱的故事。

古埃及人(名字不详)写下几行诗句,把爱比作鹅、玫瑰、火焰、鸽子。

图片来源:图虫

我们可以说这些人正在读、写、听“poetry”,但是我们借由“poetry”这个词想表达什么意思呢?早在大约两百年前,这个词的意思是“想象的文学”,指散文或韵文中那些虚构的、不真实的创作。现在它指的是韵文、类似韵文的散文,或那些(有时)让我们感觉优雅、动人、崇高和超越的事物:运动员射击、政治家演讲和舞蹈表演都具有纯粹的诗意,这意味着我们会欣赏它们的美和技巧,但也会思考它们是否有什么实际的用途。至少可以追溯到两百年前,备受关注且颇具争议的文章《诗歌重要吗?》(Can Poetry Matter?)和《诗歌的四个时代:金银铜铁》(­The Four Ages of Poetry)则争辩诗歌正在衰落,或已经衰落很久了——因为喜欢莎士比亚、狄金森、荷马或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人越来越少了。另外一些文章通过调查表明诗歌正在回归,或从不曾远离我们:毕竟,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写诗!

同样,再看看那些在大学内外形成的社团,从喜欢《奥德赛》新译的孩子们的课堂,到城市中心极具自我意识的前卫派,再到激活传统语言及其诗歌形式的移民群体——他们围绕着特定的诗歌和特定的诗歌阅读方式聚合在一起。这些读者和作家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读同一首诗。他们也不是都在读同一类的诗,他们未必对“什么是诗”有同样的定义,对好诗的定义就更不相同了。

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和我们中的一些人——还有我们中的许多人,不仅仅是我们这些诗歌读者,也包括我们美国人(因为我是个美国人),我们这些英语读者或其他所有文本的读者——陷入了一种关于什么可以算作诗,以及如何读诗、欣赏诗的神话之中。这一神话告诉我们,基于一个重大的理由,诗歌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也许诗歌会带我们了解其他人、其他文化,也许它能让我们更真实,让我们对自己敞开心扉。也许它能让我们在国家和团体中聚拢;也许它曾经这样做,但现在不是了,因此诗人还是变换一下写作方式比较好。

也许诗歌会向我们展示神圣、庄严、古怪与未知。也许这是一门难度很大的艺术,而诗人值得因其纯正的技术得到赞许,就像特技飞行员在半空中完成了翻转一样(也许这是一种言辞的战斗,诗人就像战斗机飞行员那样争夺空中控制权)。也许诗歌会让我们感到内心温暖,或者维持我们生活的幻象;也许它会引发革命,或(引用W.H.奥登的话来说就是)“祛魅与解毒”。也许我们需要在学校里学习诗歌——毕竟,诗歌是门古老而复杂的艺术,有专门的研究学者。也许只有在学校外,我们才能了解诗歌的真相,因为它是直觉和本能的产物,正如拉丁文谚语所说,“诗人是天生的,不是后天造就的”(没有人知道是谁编了这句谚语)。也许诗歌只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谜团。也许几首诗会变成你手中的钥匙,通过阅读,你会了解诗歌的一切。

斯蒂芬妮·伯特 图片来源:Stephanie Mitchell/Harvard file photo

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知道如何读诗,或者诗到底是什么、诗有什么好处或你为什么要读诗,通常来说,他们已经错了。“poetry”这个词有许多相互重叠的意思,大部分指诗歌作品。作品很多,写作方式很多,读诗的理由也很多,如果你想找到、喜欢、热爱并且写出更多的诗,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区分开。人们读诗的理由各式各样,你的理由,可能你的叔叔、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女儿或你的导师并不认同。

我之所以提笔写这本书,是因为有些书、有些教师会告诉读者和学生——诗歌是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这种做法让我感到沮丧。有时读者和学生会尝试着喜欢上诗歌,而他们有时也会因为某位代表诗人(如罗伯特·弗罗斯特)、某个阅读理由(通过诗歌洞悉宗教之神玄)或某种诗歌风格(现代自由诗),觉得诗歌这种东西不对他们的胃口。这就像草草听过贝多芬或肯德里克·拉马尔,然后就得出自己不喜欢音乐的结论,其实世界上有多种音乐类型、多种欣赏音乐的方式,如果你寻找、倾听、问对了人,没准儿就会找到适合自己的。

所以,不要读诗。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正如音乐是用声音创造事物的工具(节拍、韵律、和声、结构形式、乐器)一样,要尝试去读各种类型的诗,寻找不同的读诗理由,通过不同的诗歌获取不同的体会方式。如此说来,如果没有更好的比喻的话,诗歌就像纽约的地铁(尽管修缮得稍微好了点)。系统始终运转,它可以带你到达纽约的任何一个地方,但不是每趟列车每时每刻都在运行,每趟列车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地。同样,诗行可以带你到达许多情感地带,到达历史上的许多地方和当今世界的许多地方,但是每一行诗只会去某些特定的地方,而你想搭乘什么线路,取决于你想去哪儿。

本文书摘部分选自《别去读诗》一书,较原文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自拟,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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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

图片来源:图虫

什么可以算作诗?读诗、欣赏诗有特定的方法吗?

每当一首诗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讨论时,这些问题就会冒出来,重新让人陷入对诗歌真相的困惑。专业的诗歌研究者倾向从写作技法上分析这门古老而复杂的艺术,普通读者则更愿意凭借直觉和本能去判断一首诗的好坏。诗人们的答案也各不相同:米沃什把诗歌定义为“对真实的热情追求”;里尔克说,诗不是情感而是经验,为了一首诗我们必须去观看、去体验;布罗茨基将诗的写作比喻为“意识、思维和对世界感受的巨大加速器”,诗人对这一加速过程的依赖,就像落进对麻醉剂或烈酒的依赖一样。

当鲍勃·迪伦因“在美国伟大的音乐传统下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荣获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时,人们更加困惑了。通常意义上,诗歌应该以文本的形式出现在诗集中,而不是被歌手演唱出来。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有时的确能从音乐中感受到优雅、动人、崇高和超越,这种感受与读一首好诗类似。在诗歌评论家、哈佛大学英语系教授斯蒂芬妮·伯特看来,诗歌其实和音乐很像,读者喜欢五花八门的诗歌,就像不同的听众喜欢不同流派的音乐、各种类型的艺术家和不同风格的歌曲一样,尽管二者的工作原理、起源、目的都存在很大差异。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斯蒂芬妮·伯特开始讲授如何欣赏诗歌、思考人们喜欢诗歌的原因,至今已在各大杂志发表上百篇探讨诗歌的文章,被《纽约时报》誉为“当代最具影响力的诗歌评论家之一”。然而,她却奉劝读者“别去读诗”,并在《别去读诗》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观察到,如今很多教师和书本都会指导学生如何读诗,但也使得诗歌被轻易归为某种单一的事物。在书中,她通过感觉、角色、形式、难度、智慧、共同体六大关键词重新为诗歌赋能。在她看来,诗歌——不是“诗”,而是一首首的诗歌——应被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就像纽约的地铁,每趟列车都有特定的路线,可以将人们带到不同的地方。

《别去读诗》
[美]斯蒂芬妮·伯特 著  袁永苹 译
北京联合出版社 2020-07

《别去读诗》

文 | [美] 斯蒂芬妮·伯特  译 | 袁永苹

在某种程度上,我写这本书,是因为我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起,就开始讲授如何欣赏诗歌、思考人们喜欢诗歌的原因。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为杂志撰写关于古诗和新诗的文章及书评,现在也有几百篇了。不过,这本书并不是书评集,而是书评的替代物;当我浏览每年在邮件中收到的数百本诗集,翻看自己特地购买的几十本诗集,或更频繁地浏览Twitter(推特)、Facebook(脸书)、印刷鲜亮的季刊或全新的电子期刊时,我总会发现一首自己非常喜欢的诗——这首诗可能出自一位我从未听说过的作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要介绍那些我一直在找寻(但不一定都合你的胃口)的诗。

不仅对我来说是这样。你也可以想想“诗”(poetry)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想想一系列被称为“诗歌”(poems)的东西能够发挥怎样的效用。

两名新加坡少年浏览社交网站时,发现前一天有位塔斯马尼亚的同龄人,分享了八行写于四百年前的英国诗歌,讲述了超越时空的友谊。

漫画《X战警》中的超级英雄,在女儿的葬礼上大声朗读珀西·比希·雪莱的诗句;这位超级英雄的同伴——一名教师,重读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诗歌让自己放松下来。

“欧仕派”除臭剂的电视广告里使用了几十个押头韵的、与古英语史诗《贝奥武夫》诗句风格近似的句子,这种恶搞在网上很有人气。

一位拉比在葬礼上读了犹太礼拜仪式专用的现代英文版《圣经·诗篇》的第二十三篇。五个时区之外,一位牧师为会众读了1607年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中的同一篇章,其中一位精通英语和希伯来语的会众,思考着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名研究生统计威廉·巴特勒·叶芝在其全部诗作中使用“血”(blood)、“爱”(love)和“月亮”(moon)的次数。另一位大声读着叶芝的诗,向未来的妻子求婚。还有一名研究生正在比较千年前可以唱的诗中性爱和奉献题材的英语译本与印度南部泰卢固语译本的区别。

一位英语教授正在课上讲鲍勃·迪伦。隔着三扇门,另一位教授正在讲说唱艺术家、歌手安吉尔·海兹(Angel Haze)。在校区另一端的音乐系,另一位教授研究着洛伦佐·达·彭特(Lorenzo Da Ponte)为莫扎特《女人皆如此》(Così fan tutte)所填的词。

一位有求知欲的饱学之士在三页没有字面意义的散文中,赏析着同义词和反义词的使用方式,比照着小写字母的升序和降序形式。

一位行政助理利用午餐时间抄写了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在乡村教堂小院里创作的《墓园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另一位开会时,在纸巾上写下玛丽安·摩尔(Marianne Moore)诗作《诗》(Poetry)中的第一行:“我,也不喜欢它。”

在波特兰的一家夜总会,两百人在观看一个人在台上讲述他们从原生家庭中逃离的那些可怕细节,以及他们已经找到的新生活。一个月后,这场演出就在YouTube上的一个频道播出,粉丝们将其抄写下来;有些人开始自发背诵。第二年,表演者将他的讲述以诗的形式出版,还附带了CD。

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被誉为“黑人国歌”的名作《高声歌唱》(Lift Ev’ry Voice and Sing),在今年的全校大会上被演唱了九百九十八次。

中学生们为埃德加·李·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的《匙河集》(Spoon River Anthology)编排了舞台朗读,每一首短诗的朗读者,都扮演一名诗中所写的、在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死去的居民。

一名正在学习汉语的学生,创作了李白在异乡遥望月亮时所写绝句的英文版。八十年前,一名被关押在旧金山湾天使岛的中国移民,在牢房的墙壁上写下了同样的诗;他的同伴在别的牢房里写下了别的中国古诗,有时还会写下他们自己创作的新诗。

以细致入微的诗文描写而闻名的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在最后一稿维拉内体诗(villanelle)中改动了标点符号,称其为《一门艺术》(One Art),讲述了她差点失去所爱的故事。

古埃及人(名字不详)写下几行诗句,把爱比作鹅、玫瑰、火焰、鸽子。

图片来源:图虫

我们可以说这些人正在读、写、听“poetry”,但是我们借由“poetry”这个词想表达什么意思呢?早在大约两百年前,这个词的意思是“想象的文学”,指散文或韵文中那些虚构的、不真实的创作。现在它指的是韵文、类似韵文的散文,或那些(有时)让我们感觉优雅、动人、崇高和超越的事物:运动员射击、政治家演讲和舞蹈表演都具有纯粹的诗意,这意味着我们会欣赏它们的美和技巧,但也会思考它们是否有什么实际的用途。至少可以追溯到两百年前,备受关注且颇具争议的文章《诗歌重要吗?》(Can Poetry Matter?)和《诗歌的四个时代:金银铜铁》(­The Four Ages of Poetry)则争辩诗歌正在衰落,或已经衰落很久了——因为喜欢莎士比亚、狄金森、荷马或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人越来越少了。另外一些文章通过调查表明诗歌正在回归,或从不曾远离我们:毕竟,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写诗!

同样,再看看那些在大学内外形成的社团,从喜欢《奥德赛》新译的孩子们的课堂,到城市中心极具自我意识的前卫派,再到激活传统语言及其诗歌形式的移民群体——他们围绕着特定的诗歌和特定的诗歌阅读方式聚合在一起。这些读者和作家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读同一首诗。他们也不是都在读同一类的诗,他们未必对“什么是诗”有同样的定义,对好诗的定义就更不相同了。

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和我们中的一些人——还有我们中的许多人,不仅仅是我们这些诗歌读者,也包括我们美国人(因为我是个美国人),我们这些英语读者或其他所有文本的读者——陷入了一种关于什么可以算作诗,以及如何读诗、欣赏诗的神话之中。这一神话告诉我们,基于一个重大的理由,诗歌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也许诗歌会带我们了解其他人、其他文化,也许它能让我们更真实,让我们对自己敞开心扉。也许它能让我们在国家和团体中聚拢;也许它曾经这样做,但现在不是了,因此诗人还是变换一下写作方式比较好。

也许诗歌会向我们展示神圣、庄严、古怪与未知。也许这是一门难度很大的艺术,而诗人值得因其纯正的技术得到赞许,就像特技飞行员在半空中完成了翻转一样(也许这是一种言辞的战斗,诗人就像战斗机飞行员那样争夺空中控制权)。也许诗歌会让我们感到内心温暖,或者维持我们生活的幻象;也许它会引发革命,或(引用W.H.奥登的话来说就是)“祛魅与解毒”。也许我们需要在学校里学习诗歌——毕竟,诗歌是门古老而复杂的艺术,有专门的研究学者。也许只有在学校外,我们才能了解诗歌的真相,因为它是直觉和本能的产物,正如拉丁文谚语所说,“诗人是天生的,不是后天造就的”(没有人知道是谁编了这句谚语)。也许诗歌只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谜团。也许几首诗会变成你手中的钥匙,通过阅读,你会了解诗歌的一切。

斯蒂芬妮·伯特 图片来源:Stephanie Mitchell/Harvard file photo

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知道如何读诗,或者诗到底是什么、诗有什么好处或你为什么要读诗,通常来说,他们已经错了。“poetry”这个词有许多相互重叠的意思,大部分指诗歌作品。作品很多,写作方式很多,读诗的理由也很多,如果你想找到、喜欢、热爱并且写出更多的诗,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区分开。人们读诗的理由各式各样,你的理由,可能你的叔叔、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女儿或你的导师并不认同。

我之所以提笔写这本书,是因为有些书、有些教师会告诉读者和学生——诗歌是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这种做法让我感到沮丧。有时读者和学生会尝试着喜欢上诗歌,而他们有时也会因为某位代表诗人(如罗伯特·弗罗斯特)、某个阅读理由(通过诗歌洞悉宗教之神玄)或某种诗歌风格(现代自由诗),觉得诗歌这种东西不对他们的胃口。这就像草草听过贝多芬或肯德里克·拉马尔,然后就得出自己不喜欢音乐的结论,其实世界上有多种音乐类型、多种欣赏音乐的方式,如果你寻找、倾听、问对了人,没准儿就会找到适合自己的。

所以,不要读诗。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正如音乐是用声音创造事物的工具(节拍、韵律、和声、结构形式、乐器)一样,要尝试去读各种类型的诗,寻找不同的读诗理由,通过不同的诗歌获取不同的体会方式。如此说来,如果没有更好的比喻的话,诗歌就像纽约的地铁(尽管修缮得稍微好了点)。系统始终运转,它可以带你到达纽约的任何一个地方,但不是每趟列车每时每刻都在运行,每趟列车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地。同样,诗行可以带你到达许多情感地带,到达历史上的许多地方和当今世界的许多地方,但是每一行诗只会去某些特定的地方,而你想搭乘什么线路,取决于你想去哪儿。

本文书摘部分选自《别去读诗》一书,较原文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自拟,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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