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支持珠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3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提出,支持珠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全省新的重要增长极作用凸显,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在全国前列,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澳珠极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建成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意见》提出,赋予珠海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依法将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清单形式下放或委托珠海实施。优先部署省级重大改革试点,支持珠海在已取得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上探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鼓励珠海探索优化行政区划管理,提升珠海资源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支持珠海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珠港澳跨境电子商务枢纽基地。

在珠澳合作方面,《意见》明确,支持珠海创新粤澳合作开发横琴模式,建立共商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优化横琴“分线管理”政策,创新跨境金融监管模式,推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动建设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加强与澳门在跨境金融、绿色金融、中药材现货交易等领域深度合作。有序推进澳珠联通工程,争取国家支持珠海规划建设城际市域(郊)铁路。

《意见》提出,要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支持珠海研究赋予科研人员人财物更大的自主支配权,完善前沿科技领域人才和团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支持珠海加快建成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珠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作用,优化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对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可以不受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对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以“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此外,《意见》明确,建设宜居幸福新都市,支持按规定引进港澳及国外高水平大学到珠海办学,将横琴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的先行地。支持珠海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法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提高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筹集供给能力。到2035年,实现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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