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原发证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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