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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普大幅修正就业数据,中国就业形势发生了哪些“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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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普大幅修正就业数据,中国就业形势发生了哪些“巨变”?

此前我们对就业形势的认识可能过于乐观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城乡就业转换速度被低估

尽管全国就业人口在“七普”后向下修订逾2000万,但是,从就业结构来看,各板块修订的方向和幅度都有比较大的差别。

分城乡看,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修订方向完全相反——前者上修,后者下修。2019年,城镇就业人员需要向上修订约1000万,而乡村就业人员需要向下修订约3000万。这意味着,此前城镇就业人员被低估了2.3%,乡村就业人员被高估了9.1%。

城乡就业人员比重由此调整,仍然以2019年为例,修订前城镇就业人口是乡村就业人口的1.3倍,修订后上升为1.5倍。

进一步分析修订前后的城乡就业数据,还可以发现,修订后,乡村就业下降的速度比修订前明显加快,城镇就业增长速度略有加快,二者变化速度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城乡就业此消彼长的关系也有所变化,城镇就业变化速度小于乡村就业的变化速度的年份在修订后由2017年提前到2015年。

值得一提的是,乡村就业人口修订后减少的人数甚至超过了乡村人口向下修订的人数(2019年,乡村人口修订前比修订后减少了2580万);而城镇就业人口修订后增加的人数大幅小于城镇人口修订后增加的人数(2019年城镇人口修订后较修订前增加了3583万人)。

此外,城镇就业人员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小幅下降,2019年修订后为51.17%,较修订前下降了0.98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员与城镇人口比重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过去十年均落在了51.30%-51.74%区间。

乡村就业人员在乡村人口中的比重在修订后明显下降,2019年修订后为57.43%,较修订前下降了2.8个百分点。修订后,乡村就业人员与乡村人口比重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2020年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至56.48%,较2011年下降了5.37个百分点;修订前,该比重基本稳定在60.23%-61.69%区间。

总之,一方面城乡就业转换的速度被低估,另一方面,城镇和乡村内部就业出现的新变化没能通过统计及时得到反映。这可能会导致相关政策的力度不到位甚至缺位。

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被大大高估

修订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也出现了变化。修订前的三大产业就业人数全部被高估,第三产业最甚,第一产业次之,第二产业变化不大。

具体来看,第三产业对就业的吸纳并没有大家以为的那么高。2019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后比修订前少了1160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前后变化不大,修订后仅比修订前少71万人;第一产业向外转移的就业人员也比修订前大家以为的更快,2019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后比修订前少了近800万人。

修订后,第一产业就业人数逐年减少的趋势、第三产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的趋势都没有改变;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在2019年前逐年减少态势未变,但却在2020年有所回升。现在还很难断定2020年的回升是否是昙花一现。不过,“十四五”时期政府重点支持制造业,明确要稳定制造业的比重,这可能会对第二产业就业形成支撑。

从各产业就业人口年度增长来看,第三产业就业的增长速度自2013年以来表现出非常清晰的下降趋势,修订后年增速进一步下调;第二产业就业在连续七年负增长后,2020年增速由负转正;第一产业就业持续负增长,2013年至2016年降幅收窄,2017年到2020年,降速上升。

伴随各产业就业人数的变化,就业结构也在修订后发生了变化。修订后,第一、第三产业的就业占比都出现下降,第一产业下降得更多,第三产业仅微幅调整;与之相应的是,第二产业就业占比上升。

三大产业结构偏离度也随着就业结构出现变化。产业结构偏离度一般用来衡量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的偏差。在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劳动力也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应该协调发展,但在实际运行中会出现不相匹配的情况,这种结构性偏差往往用产业结构偏离度来衡量。

该指标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产业GDP占比/产业就业占比-1;二是产业增加值占比与就业占比之差。本文采用第一种方法。产业结构偏离度越趋近于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越接近均衡,当偏离度小于零,意味着该产业存在剩余劳动力,劳动生产率较低,存在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可能,当偏离度大于零,意味着该产业劳动生产效率相对较高,存在吸纳更多劳动力的空间。

我国产业结构常年偏离就业结构,其中,第一产业结构偏离度小于0,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结构偏离度均大于0,三大产业结构偏离度都在逐年收窄。就业人口修订后并未改变上述现象。

不过,各大产业结构偏离度在修订后仍有变化。修订后,第一和第二产业结构偏离程度变小,第三产业结构偏离程度变大;与修订前相比,第一产业结构偏离度变化幅度最小,第二产业变化幅度最大,第三产业次之。以2019年为例,第二产业的结构偏离度下降了7.9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的结构偏离度微幅收窄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偏离度则扩大了4.44个百分点。

相关就业指标可能偏离实际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信息,城乡就业人数及三次产业就业人数等数据都是通过劳动力调查数据推算得出。城镇调查失业率则是根据抽样调查推算的城镇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

劳动力调查制度自2005年实施,此后调查范围和调查频率有所调整,到2016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正式在全国范围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城市,样本量为每月12万户。从统计局发布的定期统计报表来看,这项调查包括四个模块——住户信息、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和无工作情况。有关调查结果,除调查失业率通过国家统计局新闻发布会按月发布外,其他数据通过统计年鉴、国家统计数据库或其他形式均按年度发布。

年度就业人数的向下修订,城镇就业人数与乡村就业人数的修订,意味着通过抽样调查推算的就业数据偏离了实际情况,与之对应的失业数据也面临重估。

不过,统计局并没有对外发布失业人数。从第六次普查结果看,经济活动人口修订幅度基本和就业人员修订幅度相当。“六普”修订后的经济活动人口比修订前少2302万,仅比就业人员多减135万。

目前,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总体失业率。我们可以用就业人员和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来计算总体的失业率——(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员)/经济活动人口。修订前,该指标从2011年2.75%,逐年上升至2019年的4.48%。更早一些,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增长大福波动的2007-2009年,根据“六普”修订后数据计算的总体失业率依次为1.58%、1.92%、2.17%。

目前,国家统计局对外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尽管城镇就业上修了1000万,是否意味着城镇调查失业率被高估,还难以断言。这取决于城镇失业人口数据在修订后是基本不变、增加还是减少。

倘若失业率存在低估,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决策层释放错误信号,进而降低有关政策的力度。近年来,就业在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十二五”以来一直到“十四五”,就业优先战略均写入规划纲要中,并单列一章。2018年的“六稳”中,“稳就业”居于首位;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2020年疫情冲击后提到的“六保”中,“保就业”仍然居于首位;2021年,宏观政策依然坚持就业优先原则。

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较6月份上升了0.1个百分点。去年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时候,失业率上升至6.2%(2020年2月份)。该指标自2018年发布以来,最小值为4.8%、最大值为6.2%,中位数为5.1%,四分之三分位数为5.3%,平均值为5.23%。

此外,以就业人员为分母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可能被低估。全员劳动生产率是以不变价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国家统计局每年2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会公布上一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作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首次写入了五年规划纲要。

与就业人数关系紧密的劳动参与率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与此前的认知有所不同。劳动参与率是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在潜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率。国家统计局目前并没有对外公布劳动参与率,世界银行公布了占15岁及以上总人口比重的劳动参与率,其中,我国劳动参与率居全球前列,近年来逐步下降,到2020年为66.82%。

作为影响劳动供给量的重要指标,在劳动人口持续减少的大背景下,劳动参与率也变得更加重要。目前国家统计局还未公开发布月度劳动参与率。不过,去年疫情对就业市场冲击较大时期,统计局在解读就业数据时曾提到了该项指标的月度相对变化。

“七普”后,我国15岁及以上人口向上修订;失业数据未公布,修订方向不定,如果和“六普”相似,以远小于就业人口修订规模的幅度变动,那么,在就业人口向下修订的时候,劳动参与率将会有所下降。

(界面商学院毛盾对此文亦有重要贡献)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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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们对就业形势的认识可能过于乐观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城乡就业转换速度被低估

尽管全国就业人口在“七普”后向下修订逾2000万,但是,从就业结构来看,各板块修订的方向和幅度都有比较大的差别。

分城乡看,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修订方向完全相反——前者上修,后者下修。2019年,城镇就业人员需要向上修订约1000万,而乡村就业人员需要向下修订约3000万。这意味着,此前城镇就业人员被低估了2.3%,乡村就业人员被高估了9.1%。

城乡就业人员比重由此调整,仍然以2019年为例,修订前城镇就业人口是乡村就业人口的1.3倍,修订后上升为1.5倍。

进一步分析修订前后的城乡就业数据,还可以发现,修订后,乡村就业下降的速度比修订前明显加快,城镇就业增长速度略有加快,二者变化速度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城乡就业此消彼长的关系也有所变化,城镇就业变化速度小于乡村就业的变化速度的年份在修订后由2017年提前到2015年。

值得一提的是,乡村就业人口修订后减少的人数甚至超过了乡村人口向下修订的人数(2019年,乡村人口修订前比修订后减少了2580万);而城镇就业人口修订后增加的人数大幅小于城镇人口修订后增加的人数(2019年城镇人口修订后较修订前增加了3583万人)。

此外,城镇就业人员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小幅下降,2019年修订后为51.17%,较修订前下降了0.98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员与城镇人口比重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过去十年均落在了51.30%-51.74%区间。

乡村就业人员在乡村人口中的比重在修订后明显下降,2019年修订后为57.43%,较修订前下降了2.8个百分点。修订后,乡村就业人员与乡村人口比重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下降趋势,2020年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至56.48%,较2011年下降了5.37个百分点;修订前,该比重基本稳定在60.23%-61.69%区间。

总之,一方面城乡就业转换的速度被低估,另一方面,城镇和乡村内部就业出现的新变化没能通过统计及时得到反映。这可能会导致相关政策的力度不到位甚至缺位。

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被大大高估

修订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也出现了变化。修订前的三大产业就业人数全部被高估,第三产业最甚,第一产业次之,第二产业变化不大。

具体来看,第三产业对就业的吸纳并没有大家以为的那么高。2019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后比修订前少了1160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前后变化不大,修订后仅比修订前少71万人;第一产业向外转移的就业人员也比修订前大家以为的更快,2019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在修订后比修订前少了近800万人。

修订后,第一产业就业人数逐年减少的趋势、第三产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的趋势都没有改变;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在2019年前逐年减少态势未变,但却在2020年有所回升。现在还很难断定2020年的回升是否是昙花一现。不过,“十四五”时期政府重点支持制造业,明确要稳定制造业的比重,这可能会对第二产业就业形成支撑。

从各产业就业人口年度增长来看,第三产业就业的增长速度自2013年以来表现出非常清晰的下降趋势,修订后年增速进一步下调;第二产业就业在连续七年负增长后,2020年增速由负转正;第一产业就业持续负增长,2013年至2016年降幅收窄,2017年到2020年,降速上升。

伴随各产业就业人数的变化,就业结构也在修订后发生了变化。修订后,第一、第三产业的就业占比都出现下降,第一产业下降得更多,第三产业仅微幅调整;与之相应的是,第二产业就业占比上升。

三大产业结构偏离度也随着就业结构出现变化。产业结构偏离度一般用来衡量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的偏差。在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劳动力也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应该协调发展,但在实际运行中会出现不相匹配的情况,这种结构性偏差往往用产业结构偏离度来衡量。

该指标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产业GDP占比/产业就业占比-1;二是产业增加值占比与就业占比之差。本文采用第一种方法。产业结构偏离度越趋近于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越接近均衡,当偏离度小于零,意味着该产业存在剩余劳动力,劳动生产率较低,存在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可能,当偏离度大于零,意味着该产业劳动生产效率相对较高,存在吸纳更多劳动力的空间。

我国产业结构常年偏离就业结构,其中,第一产业结构偏离度小于0,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结构偏离度均大于0,三大产业结构偏离度都在逐年收窄。就业人口修订后并未改变上述现象。

不过,各大产业结构偏离度在修订后仍有变化。修订后,第一和第二产业结构偏离程度变小,第三产业结构偏离程度变大;与修订前相比,第一产业结构偏离度变化幅度最小,第二产业变化幅度最大,第三产业次之。以2019年为例,第二产业的结构偏离度下降了7.9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的结构偏离度微幅收窄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偏离度则扩大了4.44个百分点。

相关就业指标可能偏离实际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信息,城乡就业人数及三次产业就业人数等数据都是通过劳动力调查数据推算得出。城镇调查失业率则是根据抽样调查推算的城镇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

劳动力调查制度自2005年实施,此后调查范围和调查频率有所调整,到2016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正式在全国范围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城市,样本量为每月12万户。从统计局发布的定期统计报表来看,这项调查包括四个模块——住户信息、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和无工作情况。有关调查结果,除调查失业率通过国家统计局新闻发布会按月发布外,其他数据通过统计年鉴、国家统计数据库或其他形式均按年度发布。

年度就业人数的向下修订,城镇就业人数与乡村就业人数的修订,意味着通过抽样调查推算的就业数据偏离了实际情况,与之对应的失业数据也面临重估。

不过,统计局并没有对外发布失业人数。从第六次普查结果看,经济活动人口修订幅度基本和就业人员修订幅度相当。“六普”修订后的经济活动人口比修订前少2302万,仅比就业人员多减135万。

目前,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总体失业率。我们可以用就业人员和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来计算总体的失业率——(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员)/经济活动人口。修订前,该指标从2011年2.75%,逐年上升至2019年的4.48%。更早一些,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增长大福波动的2007-2009年,根据“六普”修订后数据计算的总体失业率依次为1.58%、1.92%、2.17%。

目前,国家统计局对外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尽管城镇就业上修了1000万,是否意味着城镇调查失业率被高估,还难以断言。这取决于城镇失业人口数据在修订后是基本不变、增加还是减少。

倘若失业率存在低估,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决策层释放错误信号,进而降低有关政策的力度。近年来,就业在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十二五”以来一直到“十四五”,就业优先战略均写入规划纲要中,并单列一章。2018年的“六稳”中,“稳就业”居于首位;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2020年疫情冲击后提到的“六保”中,“保就业”仍然居于首位;2021年,宏观政策依然坚持就业优先原则。

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较6月份上升了0.1个百分点。去年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时候,失业率上升至6.2%(2020年2月份)。该指标自2018年发布以来,最小值为4.8%、最大值为6.2%,中位数为5.1%,四分之三分位数为5.3%,平均值为5.23%。

此外,以就业人员为分母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可能被低估。全员劳动生产率是以不变价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国家统计局每年2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会公布上一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作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首次写入了五年规划纲要。

与就业人数关系紧密的劳动参与率的实际情况也可能与此前的认知有所不同。劳动参与率是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在潜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率。国家统计局目前并没有对外公布劳动参与率,世界银行公布了占15岁及以上总人口比重的劳动参与率,其中,我国劳动参与率居全球前列,近年来逐步下降,到2020年为66.82%。

作为影响劳动供给量的重要指标,在劳动人口持续减少的大背景下,劳动参与率也变得更加重要。目前国家统计局还未公开发布月度劳动参与率。不过,去年疫情对就业市场冲击较大时期,统计局在解读就业数据时曾提到了该项指标的月度相对变化。

“七普”后,我国15岁及以上人口向上修订;失业数据未公布,修订方向不定,如果和“六普”相似,以远小于就业人口修订规模的幅度变动,那么,在就业人口向下修订的时候,劳动参与率将会有所下降。

(界面商学院毛盾对此文亦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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