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热门排行May 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 段永平最新持仓:清仓阿里、新进特斯拉,加仓英伟达、拼多多等
- 再公布50多份UFO文件,美国防部:许多现象仍无法解释
- 494名嫌犯被移交中方,中老联合打击跨国电诈取得战果
- 美伊最新停火协议草案曝光,内容包括在所有战线实现停火
- 世界杯倒计时20天,墨西哥、美国、加拿大相继发布旅行安全提示
- 沙特媒体称获悉美伊协议草案,内容包括在所有战线实现停火
- 直通部委|中小学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发布 发改委预计物价将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
- 欧盟扩大对伊朗制裁,将“威胁中东航行自由”行为纳入制裁范围
- 事关公租房、随迁子女教育等保障,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