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岳龙刚(岳云鹏)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文书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主办公众号“更美”中发布标题为《岳云鹏终于翻车了!》的文章,使用了原告大量肖像照片,并植入广告等商业宣传信息。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使用原告肖像图片吸引相关公众关注、阅读,推广被告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结合原告知名度、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判决北京完美公司赔偿岳云鹏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并公开道歉。
来源:界面新闻
11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岳龙刚(岳云鹏)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文书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主办公众号“更美”中发布标题为《岳云鹏终于翻车了!》的文章,使用了原告大量肖像照片,并植入广告等商业宣传信息。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使用原告肖像图片吸引相关公众关注、阅读,推广被告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结合原告知名度、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判决北京完美公司赔偿岳云鹏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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