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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徐国权:推动国民财商教育发展提速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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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徐国权:推动国民财商教育发展提速已刻不容缓

财商教育行业目前尚没有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发展存在某些失序状态。

图片来源:本人供图

记者 | 查沁君

今年两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社会服务部部长徐国权递交《关于加速推进国民财商教育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国民的投资理财需求持续提升。但其财商水平还远远不足,各类金融诈骗时有发生。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6月,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17.2%,超过1/6的网友遭遇过网络诈骗。

徐国权认为,归根结底是国民的财商素养较低,难以准确识别相关风险,推动国民财商教育发展提速已刻不容缓。

“欧美国家对国民金融素养的教育尤其重视,甚至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而中国的财商教育还是新事物,尚未形成体系。”徐国权在提案中称,“加之其属性、形式、内容和运行方式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交叉运作特征,致使行业目前尚没有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发展存在某些失序状态。”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国民财商教育白皮书(2022年版)》(下称《白皮书》)指出:“财商教育既不属于基础普通教育、也不归于考证等职业教育范畴,因此不直接受教育部门监管。其教育内容、受教对象与金融投资相关,但又并非持牌金融机构,因此尚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

监管主体不明之外,财商教育行业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机构设立无门槛,从业人员水平资质无保证。

“财商培训机构大多宣称其讲师、课程研发人员为投资理财等领域专家,但大多资质无从查询,真实性难以考证。”《白皮书》称。

二是过度营销、虚假宣传等。重营销、轻教育,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现象。

多数机构的销售人员为完成业绩,承诺学习后可以达到较高目标收益、不满意退课等虚假宣传行为,甚至诱导无消费能力的客户通过网络借贷买课行为。

三是课程内容良莠不齐,整体质量亟待提高。

尽管多数财商教育机构都宣称推荐、销售金融产品是监管红线,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禁止,仍有不少学员在投诉平台提及有讲师向学员推荐股票、基金等;课程质量不高成为学员投诉等重灾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界面教育:面向学生的财商教育还停留在防诈骗宣讲,大学生“超前消费”与“校园贷”问题颇为突出。应要求学校把财商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并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模拟股市、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和能力。

面向成人的财商教育,也是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牟利。对此,首先应明确准入资质,对机构的基本教育能力、条件,开展财商教育的讲师,以及具体的收费管理等提出要求。

在熊丙奇看来,财商教育兼具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的特点,适合由银监会牵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参与,研制财商教育的准入门槛、讲师资质,并明确监管体系。

徐国权建议,将国民财商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制定严格的标准体系,渐次有序推进。应从“加快财商教育监管的顶层设计及行业标准制定”、“成立全国性统一的行业协会”、“鼓励机构创新财商教育形式、丰富财商教育内容”三个维度着手。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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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商教育行业目前尚没有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发展存在某些失序状态。

图片来源:本人供图

记者 | 查沁君

今年两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社会服务部部长徐国权递交《关于加速推进国民财商教育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国民的投资理财需求持续提升。但其财商水平还远远不足,各类金融诈骗时有发生。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6月,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17.2%,超过1/6的网友遭遇过网络诈骗。

徐国权认为,归根结底是国民的财商素养较低,难以准确识别相关风险,推动国民财商教育发展提速已刻不容缓。

“欧美国家对国民金融素养的教育尤其重视,甚至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而中国的财商教育还是新事物,尚未形成体系。”徐国权在提案中称,“加之其属性、形式、内容和运行方式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交叉运作特征,致使行业目前尚没有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发展存在某些失序状态。”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国民财商教育白皮书(2022年版)》(下称《白皮书》)指出:“财商教育既不属于基础普通教育、也不归于考证等职业教育范畴,因此不直接受教育部门监管。其教育内容、受教对象与金融投资相关,但又并非持牌金融机构,因此尚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

监管主体不明之外,财商教育行业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机构设立无门槛,从业人员水平资质无保证。

“财商培训机构大多宣称其讲师、课程研发人员为投资理财等领域专家,但大多资质无从查询,真实性难以考证。”《白皮书》称。

二是过度营销、虚假宣传等。重营销、轻教育,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现象。

多数机构的销售人员为完成业绩,承诺学习后可以达到较高目标收益、不满意退课等虚假宣传行为,甚至诱导无消费能力的客户通过网络借贷买课行为。

三是课程内容良莠不齐,整体质量亟待提高。

尽管多数财商教育机构都宣称推荐、销售金融产品是监管红线,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禁止,仍有不少学员在投诉平台提及有讲师向学员推荐股票、基金等;课程质量不高成为学员投诉等重灾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界面教育:面向学生的财商教育还停留在防诈骗宣讲,大学生“超前消费”与“校园贷”问题颇为突出。应要求学校把财商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并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模拟股市、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和能力。

面向成人的财商教育,也是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牟利。对此,首先应明确准入资质,对机构的基本教育能力、条件,开展财商教育的讲师,以及具体的收费管理等提出要求。

在熊丙奇看来,财商教育兼具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的特点,适合由银监会牵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参与,研制财商教育的准入门槛、讲师资质,并明确监管体系。

徐国权建议,将国民财商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制定严格的标准体系,渐次有序推进。应从“加快财商教育监管的顶层设计及行业标准制定”、“成立全国性统一的行业协会”、“鼓励机构创新财商教育形式、丰富财商教育内容”三个维度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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