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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各个文化里都有大脚野人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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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各个文化里都有大脚野人的传说?

人类在半人半兽的大脚野人形象上投射了许多的心理活动,如对狩猎采集时代的遥远记忆,对未受腐化的“高贵的野蛮人”的向往,对自身兽性的警觉,等等。

对于毛发浓密的“人猿”的构想其实折射出人类心理当中的某些深层机制 图片来源:Amy Sussman/AP

关于野人的传说自15世纪或更早开始就已存在,这种生物毛发浓密、一丝不挂且身强力壮,栖居于高加索深山当中。这种被称为“Almas”的生物偶尔会被射杀,有时会被驯化(在某个案例当中甚至有婚配的情形)。在烈日炙烤的欧亚大平原或喜马拉雅山的崇山峻岭当中,生活着一种披着白色毛皮的雪人(Yeti),它在登山者的故事中一般没有什么好名声。将目光转到六千英里外的佛罗里达,所谓的“臭鼬猿”(skunk-ape)出没于小型连锁超市之间的沼泽地当中,不时还窜到位于迈阿密-戴德县(Miami-Dade County,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小城)的小型洋房的私家游泳池当中,并以用氯消过毒的游泳池水来洗澡。澳洲腹地的原住民聚居区流传着野人“幽威”(Yowie)的传说;在印度尼西亚,则有爱好闲言碎语、身形瘦小的橙色野人“Ebu Gogo”,别称“什么都吃的祖母。”当然,在林林总总的居住在地穴中的灵长类动物当中,漫步在太平洋西北部薄雾弥漫的红树林中的大脚野人(Sasquatch)可以说最具有标志性色彩。

大脚野人的存在是否有科学依据,我不得而知,尽管那些藏身于佛罗里达州城郊小巷中的“臭鼬猿”似乎是不大可能存在的。许多灵长类动物研究专家并不认为北美巨猿、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或尼安德特人的遗民如今可能仍以鲜为人知的方式存在。我没有反对他们的理由。不过,无论大脚野人的存在是否为真,大众看起来通常都希望并且相信他们存在。

人们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期待这些“野人”(wild men)的存在呢?为什么我们老是能目击到并不存在的大脚野人呢?著名的苏美尔神话《吉加美士史诗》当中的“恩基度”(Enkidu)无疑是“野人”系谱的源头。作为“兽与人的结合体”,他是某种前-人类(pre-human)的原型,一种介于人与兽之间的生物,既不完全狂野,也不完全温驯——至少在女神“莎姆哈特”(Shamhat)以性与啤酒驯化他们之前是如此。恩基度曾与吉加美士交战,被吉加美士击败后彼此“结为了密友”。恩基度代表着人类本性上最为原始的一面,暗示着我们在根本上仍然具有兽性。吉加美士与恩基度之战表达着文明的艰苦奋斗——它源自于野性,同时也提醒我们,人兽之别只在一念之间——而双方的友谊则指向人类起源当中的残忍一面。

想象一下,这样的故事非常有力地描述了人类文明诞生之初的状况,当时大部分人还过着一种狩猎者-采集者式的生活,有关这种早期状态的文化记忆距离我们并不算特别遥远。在世界上第一则野人寓言(指吉加美士与恩基度的故事——译者注)诞生后,许多神话故事基本都以它为模板。例如圣经中对以扫(Esau)的描述就是“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后来他遭到弟弟雅各(Jacob)的排挤。再如拿非利人(Nephilim)由于尼布甲尼撒皇帝的亵渎性行为而退化为野蛮状态。此外,古代神话中的小鹿(fawns,是一种人头鹿身的妖精——译者注)、萨提(satyrs)以及希腊神话中具有动物形象的牧神潘(Pan)等,亦被视为是“大脚野人”的同类——尽管这位牧神比野人要聪颖得多。中世纪欧洲传说当中的森林野人(woodwoses)、丛林仙女/妖精(fairies/fays)及经常与之一起出现的绿衣小精灵(Green Men)等等,也都例示了这样的生物:兼有人与兽的特征,介于文明社会与我们的动物性起源之间。

有一种截然不同的野人形象或许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对“大脚野人”这种存在的热情,那就是“高贵的野蛮人(noble savage)。”这种“高贵的野蛮人”理念在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知名法国思想家,著有《社会契约论》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等——译者注)的著作中表达得淋漓尽致,他们有着原始的淳朴品性,尚未被腐化,体现了一种自然的完善。这一论述表达了我们人类这一种群在诞生之初的“无辜”性质。高贵的野蛮人们乃是天然的伊甸园居民——大脚野人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他们的向往,其实体现了对人类走出伊甸园之前那种淳朴、简单的生活的向往,那是一个我们尚未被腐化的时代,一个没有政府、法律、工商业和战争的时代。区别在于,“高贵的野蛮人”有着令人向往的原始淳朴,而“大脚野人”则是一种对我们兽性本质的——不乏神秘和恐怖色彩的——扭曲性反映。

科学史专家布莱恩·里加(Brian Regal)在2011年出版的《寻找大脚野人(Searching for Sasquatch)》一书中提到,这些“愚笨的”怪物“就跟我们自己一样烦人”,“一千多年以来,他们隐居森林的状态其实也隐秘地折射着我们人类心灵当中的各种阴暗面。”

我(半开玩笑地)在此将这类野人故事的模式称为“大脚野人牧歌(Sasquatch Pastoral)。”田园主义(Pastoralism)情怀在维吉尔的《牧歌集(Eclogues)》、贺拉斯的《长短句集(Epodes)》、文艺复兴时期的彼得拉克、薄迦丘以及后来的斯宾塞、马洛的诗作当中都有所体现,它们的创作年代比《大脚哈利(Harry and the Hendersons)》这部电影要早得多。根据《普林斯顿诗学术语手册(The Princeton Handbook of Poetic Terms)》的界定,田园文学的“兴趣点在于对人与自然世界的关系”,令“富有想象力的乡村式消遣”得以可能。回想一下,人们的“大脚野人”情结不正与这样的田园情怀有着某种关联吗?不过,“大脚野人牧歌”所体现的更多是不安与忧虑,尽管其带来的心灵鸡汤在效果上与传统的田园牧歌差不多。从这一点来看,它又可以说是传统田园牧歌的“黑化版”,偏向于展示蛮荒之地的野性与残暴。

其中的最佳代表,或许是莎士比亚杰作《暴风雨(The Tempest)》当中的“卡利班”(Caliban)这一角色。此人兼具兽性的残暴与人类的语言能力——这是魔法师普洛斯彼洛(Prospero)教给他的。在碰见不修边幅、几乎不像个人样的卡利班时,特林鸠罗(Trinculo)说:“要是我现在还在英国……在那里你可以靠这东西发一笔财,随便什么稀奇古怪的畜生都可以让你在那里发一笔财。”从一个不太光彩的角度讲,卡利班这个角色与那时的欧洲人对原住民的刻板印象有一定关系,这些原住民的形象被呈现得卑污而野蛮,尽管还不至于彻底丧尽天良。

在《乡村与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这本书当中,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著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译者注)将田园情怀描述为“具有回忆功能的神话”。作为一种居于野兽和文明人之间的生物,“大脚野人的传说乃是一种透过回忆性的语言而获得理解的伪科学神话。其魅力在于:透过想象我们自己“与大脚野人一体”——正如科学史专家约书亚·布鲁·布斯(Joshua Blu Buhs)在《大足:一个传奇的生平与时代(Bigfoot: The Life and Times of a Legend)》一书当中所写到的——人们“能够与自己的灵魂以及那些平常受到压制和禁止的欲望进行沟通”;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起源展开无尽的遐想。一言以蔽之,“大脚野人牧歌”所塑造出来的“黑化”形象,其实是我们自己身上的那些与人的兽性一面有关的欲望和恐惧所投射出来的产物,体现了我们对于作为一个人而言在生物学层面上仍然保有的兽性一面的警觉性态度。

大脚野人或许真的在太平洋西北部的原始森林中漫步着,既注视又逃避着我们,并提醒我们注意到人类的那些最深层的、充满兽性的过往。不过,无论大脚野人这种生物在现实中存在与否,令这种想象得以产生的某种“原材料”(archetype)自身绝非是子虚乌有的。

(翻译:林达)

来源:大西洋月刊

原标题:Why Bigfoot Sightings Are So Common Across Cultures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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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各个文化里都有大脚野人的传说?

人类在半人半兽的大脚野人形象上投射了许多的心理活动,如对狩猎采集时代的遥远记忆,对未受腐化的“高贵的野蛮人”的向往,对自身兽性的警觉,等等。

对于毛发浓密的“人猿”的构想其实折射出人类心理当中的某些深层机制 图片来源:Amy Sussman/AP

关于野人的传说自15世纪或更早开始就已存在,这种生物毛发浓密、一丝不挂且身强力壮,栖居于高加索深山当中。这种被称为“Almas”的生物偶尔会被射杀,有时会被驯化(在某个案例当中甚至有婚配的情形)。在烈日炙烤的欧亚大平原或喜马拉雅山的崇山峻岭当中,生活着一种披着白色毛皮的雪人(Yeti),它在登山者的故事中一般没有什么好名声。将目光转到六千英里外的佛罗里达,所谓的“臭鼬猿”(skunk-ape)出没于小型连锁超市之间的沼泽地当中,不时还窜到位于迈阿密-戴德县(Miami-Dade County,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小城)的小型洋房的私家游泳池当中,并以用氯消过毒的游泳池水来洗澡。澳洲腹地的原住民聚居区流传着野人“幽威”(Yowie)的传说;在印度尼西亚,则有爱好闲言碎语、身形瘦小的橙色野人“Ebu Gogo”,别称“什么都吃的祖母。”当然,在林林总总的居住在地穴中的灵长类动物当中,漫步在太平洋西北部薄雾弥漫的红树林中的大脚野人(Sasquatch)可以说最具有标志性色彩。

大脚野人的存在是否有科学依据,我不得而知,尽管那些藏身于佛罗里达州城郊小巷中的“臭鼬猿”似乎是不大可能存在的。许多灵长类动物研究专家并不认为北美巨猿、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或尼安德特人的遗民如今可能仍以鲜为人知的方式存在。我没有反对他们的理由。不过,无论大脚野人的存在是否为真,大众看起来通常都希望并且相信他们存在。

人们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期待这些“野人”(wild men)的存在呢?为什么我们老是能目击到并不存在的大脚野人呢?著名的苏美尔神话《吉加美士史诗》当中的“恩基度”(Enkidu)无疑是“野人”系谱的源头。作为“兽与人的结合体”,他是某种前-人类(pre-human)的原型,一种介于人与兽之间的生物,既不完全狂野,也不完全温驯——至少在女神“莎姆哈特”(Shamhat)以性与啤酒驯化他们之前是如此。恩基度曾与吉加美士交战,被吉加美士击败后彼此“结为了密友”。恩基度代表着人类本性上最为原始的一面,暗示着我们在根本上仍然具有兽性。吉加美士与恩基度之战表达着文明的艰苦奋斗——它源自于野性,同时也提醒我们,人兽之别只在一念之间——而双方的友谊则指向人类起源当中的残忍一面。

想象一下,这样的故事非常有力地描述了人类文明诞生之初的状况,当时大部分人还过着一种狩猎者-采集者式的生活,有关这种早期状态的文化记忆距离我们并不算特别遥远。在世界上第一则野人寓言(指吉加美士与恩基度的故事——译者注)诞生后,许多神话故事基本都以它为模板。例如圣经中对以扫(Esau)的描述就是“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后来他遭到弟弟雅各(Jacob)的排挤。再如拿非利人(Nephilim)由于尼布甲尼撒皇帝的亵渎性行为而退化为野蛮状态。此外,古代神话中的小鹿(fawns,是一种人头鹿身的妖精——译者注)、萨提(satyrs)以及希腊神话中具有动物形象的牧神潘(Pan)等,亦被视为是“大脚野人”的同类——尽管这位牧神比野人要聪颖得多。中世纪欧洲传说当中的森林野人(woodwoses)、丛林仙女/妖精(fairies/fays)及经常与之一起出现的绿衣小精灵(Green Men)等等,也都例示了这样的生物:兼有人与兽的特征,介于文明社会与我们的动物性起源之间。

有一种截然不同的野人形象或许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对“大脚野人”这种存在的热情,那就是“高贵的野蛮人(noble savage)。”这种“高贵的野蛮人”理念在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知名法国思想家,著有《社会契约论》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等——译者注)的著作中表达得淋漓尽致,他们有着原始的淳朴品性,尚未被腐化,体现了一种自然的完善。这一论述表达了我们人类这一种群在诞生之初的“无辜”性质。高贵的野蛮人们乃是天然的伊甸园居民——大脚野人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他们的向往,其实体现了对人类走出伊甸园之前那种淳朴、简单的生活的向往,那是一个我们尚未被腐化的时代,一个没有政府、法律、工商业和战争的时代。区别在于,“高贵的野蛮人”有着令人向往的原始淳朴,而“大脚野人”则是一种对我们兽性本质的——不乏神秘和恐怖色彩的——扭曲性反映。

科学史专家布莱恩·里加(Brian Regal)在2011年出版的《寻找大脚野人(Searching for Sasquatch)》一书中提到,这些“愚笨的”怪物“就跟我们自己一样烦人”,“一千多年以来,他们隐居森林的状态其实也隐秘地折射着我们人类心灵当中的各种阴暗面。”

我(半开玩笑地)在此将这类野人故事的模式称为“大脚野人牧歌(Sasquatch Pastoral)。”田园主义(Pastoralism)情怀在维吉尔的《牧歌集(Eclogues)》、贺拉斯的《长短句集(Epodes)》、文艺复兴时期的彼得拉克、薄迦丘以及后来的斯宾塞、马洛的诗作当中都有所体现,它们的创作年代比《大脚哈利(Harry and the Hendersons)》这部电影要早得多。根据《普林斯顿诗学术语手册(The Princeton Handbook of Poetic Terms)》的界定,田园文学的“兴趣点在于对人与自然世界的关系”,令“富有想象力的乡村式消遣”得以可能。回想一下,人们的“大脚野人”情结不正与这样的田园情怀有着某种关联吗?不过,“大脚野人牧歌”所体现的更多是不安与忧虑,尽管其带来的心灵鸡汤在效果上与传统的田园牧歌差不多。从这一点来看,它又可以说是传统田园牧歌的“黑化版”,偏向于展示蛮荒之地的野性与残暴。

其中的最佳代表,或许是莎士比亚杰作《暴风雨(The Tempest)》当中的“卡利班”(Caliban)这一角色。此人兼具兽性的残暴与人类的语言能力——这是魔法师普洛斯彼洛(Prospero)教给他的。在碰见不修边幅、几乎不像个人样的卡利班时,特林鸠罗(Trinculo)说:“要是我现在还在英国……在那里你可以靠这东西发一笔财,随便什么稀奇古怪的畜生都可以让你在那里发一笔财。”从一个不太光彩的角度讲,卡利班这个角色与那时的欧洲人对原住民的刻板印象有一定关系,这些原住民的形象被呈现得卑污而野蛮,尽管还不至于彻底丧尽天良。

在《乡村与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这本书当中,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著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译者注)将田园情怀描述为“具有回忆功能的神话”。作为一种居于野兽和文明人之间的生物,“大脚野人的传说乃是一种透过回忆性的语言而获得理解的伪科学神话。其魅力在于:透过想象我们自己“与大脚野人一体”——正如科学史专家约书亚·布鲁·布斯(Joshua Blu Buhs)在《大足:一个传奇的生平与时代(Bigfoot: The Life and Times of a Legend)》一书当中所写到的——人们“能够与自己的灵魂以及那些平常受到压制和禁止的欲望进行沟通”;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起源展开无尽的遐想。一言以蔽之,“大脚野人牧歌”所塑造出来的“黑化”形象,其实是我们自己身上的那些与人的兽性一面有关的欲望和恐惧所投射出来的产物,体现了我们对于作为一个人而言在生物学层面上仍然保有的兽性一面的警觉性态度。

大脚野人或许真的在太平洋西北部的原始森林中漫步着,既注视又逃避着我们,并提醒我们注意到人类的那些最深层的、充满兽性的过往。不过,无论大脚野人这种生物在现实中存在与否,令这种想象得以产生的某种“原材料”(archetype)自身绝非是子虚乌有的。

(翻译:林达)

来源:大西洋月刊

原标题:Why Bigfoot Sightings Are So Common Across Cul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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