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回应股权转让事宜:股份受让人仅获新加坡永居权

近日,天合光能披露一致行动人内部部分股权转让事项,部分投资者提及股份受让人吴春艳是“新加坡人”。对此,天合光能董秘吴群回应称:“吴春艳拥有的仅是新加坡永居权,仍是中国国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与资产海外转移无关。”(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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