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

3月2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发改委修订了社会领域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管理办法。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