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

7月6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将南宁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将南宁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6〕2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受今年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自7月4日以来,南宁市大部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部分江河水位迅速上涨,个别水库出现严重险情,防汛形势严峻。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7月6日11时30分将南宁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一级。请按应急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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