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将引入保障基金 有助于稳妥解决“刚性兑付”

今年,信托行业的兑付危机格外凸显,频现延期兑付产品令市场揪心不已。为应对风险,监管层推出“保障基金”的方式构筑一道“防火墙”。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对外宣布,近日已与财政部共同制订并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由信托公司和融资方共同筹资,成立信托保障基金,将行业风险和政府有效隔离。该基金由银监会日常监管。

银监会方面解释称,信托保障基金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保障基金介入后,将对信托公司原股东和高管依法追责,必要时实施市场退出,这一机制安排有助于稳妥解决“刚性兑付”问题。

《办法》规定,保障基金由信托公司或融资者等利益相关人认购,基金权益也归信托公司或融资者等利益相关人享有。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目标和任务。

保障基金的募集规则为:一是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二是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三是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保障基金可在五种情况下进行救助,一是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二是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三是信托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四是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五是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况。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保障基金的建立并非意味着信托公司风险暴露时“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救助”,保障基金的使用将伴随着严格的信托公司高管问责机制的启动。

而且保障基金的使用是有偿救助而非损失赔付。“信托公司与保障基金公司签订有偿使用合同,确保市场化原则救助信托公司,防止对信托公司及其股东逆向激励的事情发生。”银监会非银部相关负责人称。

用益信托分析师帅国让表示,信托保障基金的设立,对整个信托业预防风险是利好消息,将对投资者起到增加信心的作用,但其带来的影响短期内也很难评估,“因为包括保障基金的运用方式、评估风险的标准等方面没有最终确定。另一方面,缴纳信托保障基金而导致的进一步压缩通道业务、抬高融资成本,最终会有多少体现在公司业绩上,现在还不好判断。”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截至三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12.95万亿元。银监会非银金融机构监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信托资产的存量为13万亿元,信托周期一般为三年,以每年换手1/3估算,2015年新发信托规模为4万亿元。按照新发项目上缴1%作为保障基金的规则,预估2015年信托保障基金的规模将达到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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